返回第149章 秘密(1 / 1)胡静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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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条丝巾今天滑落,他才看到她试图隐藏的秘密。遍布未愈的针孔,还有那一道道让人心惊的疤痕。

那样坚强的李夕,她要经历怎样的痛苦,才会狠心向自己的身体下手。

沈岩不敢多想,走到她身边坐下,望着山下枯燥单调的风景问她,“在看什么?”

“星星。”李夕的眼睛望着山下的公路,指着忽闪忽暗的路灯,“我一直问泽野,为什么八点钟不让通车还一直开着路灯,你知道他怎么回答我么?”

沈岩摇头,对余泽野那个总是另辟奚径的怪胎思维,他确实摸不准。

“他说那是给山上的兔子和麋鹿准备的,他们晚上有的时候跑到公路上容易迷路,路灯可以替他们照亮回家的路。”

李夕扬了扬唇,想要露出一抹笑来,只是那笑容落在沈岩眼里,却格外冷清,“你看,连兔子都有人关心。我一个活生生的人,上帝怎么老爱拿我开玩笑呢。你说我上辈子是不是卖过国?”

“李夕,”沈岩舔了舔干涸的双唇,随后道:“对不起,我之前不应该”

“不用。”李夕没有转身望他,并没有对于他的抱歉有所感激,而是冷嘲热讽道:“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同情别人了?我不需要这些,我知道你有多讨厌我。放心,我对你也没有什么好感。所以以后我们

各活各的,别再给对方添赌了,你不腻,可是我嫌烦。”

本是一番好意,却被她生生曲解,沈岩真是比窦娥还冤。

她跳下栏杆,头也不回道:“今天谢谢你救我,就当是还了上次沼泽边上的那一命。我们互不相欠了。”

她沿着栏杆大步向前走,徒留沈岩一人怔怔地站在原地。

思忖着她方才说过的话,她说我们互不相欠了。可是她分明欠他很多东西,多到这一世都还不清。

他看着她先前看过的风景,看着山下郁郁葱葱的树林,看着灯光弥漫,看着灰暗的山溪处有大片大片的萤火虫飞舞。

他有很多疑惑想问她,可是当真正的望见了她,却又统统说不出口了。

正发着怔,耳边却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他回过头,却发现来的人是余泽野。

“今天不下山了?”余泽野扔了一罐啤酒给他,望着山下寂寥的山路笑了笑,“也是,这个时间点想下山,得走两个多小时山路。”

“你别告诉我今天山上的民宿也满了。”他打开啤酒仰头喝了一大口。

“放心,民宿最近几天生意好的很,今晚也只剩一间房了。估计你得跟李夕挤着住了,就是不晓得那丫头愿不愿意让你睡了。”余泽野笑得好不灿烂。

沈岩挑眉,对他的刻意为难毫不在乎,“我记得刚才过来的时候,还有好几间房是空着的,怎么才一小回工夫,全都住人了?”

余泽野不打算继续跟他兜圈子,顶了顶他的肩膀道:“她够可怜的了,你要是还有点良心的话,就别欺负她了。”

“欺负?”沈岩的眸光黯淡了下去,“我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要欺负她。”

“也是,照你那种玩法,确实算不上是欺负。”余泽野点了点头算是附和,随后又接着道:“你那样对她,确切的说应该是折磨。”

不等沈岩说话,他又喝了一口啤酒,小声道:“她有一回喝醉,拽着霍青的胳膊不肯松。一直喊着一个人的名字,边喊边哭着说对不起。”他抬头望了眼沈岩,一字一句道:“她喊的那个名字我跟霍青从来没听说过,直到你上次来我这,我才知道,原来那个人是你。”

沈岩的指尖沿着啤酒罐来回摩挲,“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不知道你们之前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是非。可是她现在真的很累,作为她的朋友,我希望你能放过她。有件事你可能不知道,她三年前曾经自杀过,要不是霍青发现的及时

,她早死了。看在曾经相识一场,别再让她继续痛苦下去。”

“你这样说,好像她所有的痛苦都是我造成的。”沈岩挽唇冷笑,“如今的这一切统统是她自找的。”

余泽野握拳,喝空了的罐子轻易间被他的力道捏成扭曲的铝片。

“我跟你说这些,不代表把你当作朋友。也不是在和你商量什么”余泽野的眼中闪过一丝冷洌的寒光,“要不是看在李夕的面子上,上回你掉在沼泽里的时候,不会有人救你。”

“哟,那我是不是还要好好感谢她?”沈岩心里早就冉升愤慨,如今竟让一个局外人掺与他和她之间的人生。

他有什么资格,他凭什么命令他!

“我今天只是提醒你,若以后再让我发现你对她造成任何一丝伤害,我不会放过你!”

余泽野将垃圾准确无误的扔进一旁的垃圾筒,头也不回的命令道。

沈岩在身后,只轻轻一句话便让他顿住脚步,“余泽野,你该不会是喜欢李夕吧。”

话音未落,隐忍许久的余泽野回身一记重拳狠狠砸向了沈岩的脸。沈岩躲闪不及,被他一拳打得踉跄在地,舌尖舔到一丝腥甜的血气,他用指腹拭去血丝,一如既往的淡然,脸上的表情丝毫没有因为疼

痛而狰狞扭曲。

“看来我说中了。”他以手撑地,借力起身。走到余泽野身边时,故意大声道:“以后想要暗暗喜欢一个人,就把对她的关心和喜欢统统藏起来。一不小心露出了马脚,容易泄露你的秘密。到时候,全

世界都会知道你的小心思。”

余泽野抬手刚想挥拳,却被他紧紧握住,眼神阴冷,令人不由一窒,“挨你一拳不代表我怕你,不要得寸进尺。”

两个男人之间的力量相差不大,可是余泽野无论如何使力,都无法挣开他的束缚,不由暗中惊讶,这男人的力量竟如此深厚。

“泽野。”李夕的声音在两人身后轻轻响起,“洛洛在找你。”

余泽野闻言收回拳头,压低声音在沈岩耳边道:“你要是敢胡言乱语,我让你这辈子都下不了山。”

说罢,转身离开。

经过李夕时,眼神格外复杂地凝望了片刻,随后头也不回的进了花房。

李夕走到他面前,本想开口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却不出意外的看到他嘴角的血丝。

灯光虽暗,却仍能猜测出那暗红的东西是血渍,李夕没忍住轻轻地笑着问他,“猫抓的?”

沈岩舔了舔嘴角的血渍,望着她异常苍白的脸颊,忽然想把十年前的遗憾和疑惑重新确认一次,

他踟蹰不决,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开了口,“李夕,十年前你到底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她的眼神有片刻的停滞,恢复后却只回了他一句话,“我不是早就说过了,因为我不爱你了。”

她的表情有一丝狼狈,说完后转身就匆忙地想要逃离,却被他一把抓住,“你骗人!你要是不爱我了,我被绑架的时候你为什么要来救我!”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思。”她停下步伐,声音轻得快要融进风里去,“你当时不是也相信了,现在突然提起这件事,是因为你又设了什么圈套想让我跳进去么?”

他一把将她的身子扳过来,面对着他,“我只是想知道真相。”

“真相就是我不爱你了,我受够了你的自以为事你的自私你的霸道。”李夕甩开他的手臂,眼中隐隐藏着一丝泪,“你现在跟你的莫恩雅相亲相爱不是很好么?干吗非要旧事重提呢?我们各自过着属于

彼此的生活,像没有遇见对方的时候一样,你为什么一定要搅乱我的生活!”

“是你先开始的。”他的声音忽然低柔了下来,比之她的歇斯底里,显得格外凄凉,“十年前是你先挑起事端的,是你先闯进了我的生活。”

她默然不语。

诚然,若不是当初的一见倾心,或许她和他的命运也不会像现在这般,纠缠不清。

“所以呢”她凝眸望他,瞳孔中倒映着他无法释怀的难过,“所以你现在质问我,是想怎样?”

“你难道一丝愧疚都没有么?”沈岩的眉宇紧蹙,之后的话,竟夹杂着一丝哽咽,“你知不知道我为了找你,费尽心思从巴黎飞回来,可是你却结了婚嫁了人!我们分手才一个星期,你就嫁给了别人!

李夕你到底还有没有心,你的心都不会疼么!”

空气中满是他的低吼,每一声都震得她心神俱疲。

她将头埋得低低的,再没有勇气与他对视。

她说过太多的谎,多到连她自己也分不清哪句是真哪句是假。可是当她一路狂奔到机场想送他时,当她望着他的背影在安检处消失时,她才开始后悔。

她那时真想发誓以后都不再说谎了,以后有多爱他一定会统统告诉他的。

可是她没办法,孤立无援的她,只能出此下策,嫁给那个她甚至从未谋面的男人。

那时候沈岩和李天栋是她的一切,她已经失去了李天栋,她不能再失去沈岩。可是命运捉弄,让她必须做出选择。

要么永远失去李天栋,要么就舍弃沈岩,选择挽留李天栋的命。

她被逼无奈之下,选择了第二个。

这些事压在她心里整整十年,她无人可说,也从不打算告诉任何人。

她只想,只想平静地过完之后的人生,再无波澜,风平浪静。带着对那个少年所有的回忆,挥霍着她仅存的单调且苍白的生命。

偏偏他再次出现,犹如天神降临,将她死气沉沉的心脏唤醒,拿着尖锐的银针,一针针地刺向她的心脏,如今早已是血肉模糊,再无完损之地。

“你说的对,我是没有心。”她拿着他的手覆在她的心脏上,一字一句道:“这里跳着的不是心脏,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我的心十年前就死了,李夕也死了。现在的我是谁,我也不知道,如果你知道,请你告诉我。”

爱和被爱,都比不上相爱。

沈岩记得这句话是她在被柯毅杰拒绝后说给他听的。

那天她一个人在公园的荡秋千上坐了很久,正好那天沈孟钧出差,他便到李家蹭饭,谁知进了门才得知李夕还没回家。

当时已经七八点钟,王婶急得满头大汗。李天栋却悠哉地坐在沙发上品茶。见他进来也没起身,笑着招呼他就坐,“饭还没吃吧,今天王婶炖了鸡汁嫩笋,我知道你小子爱吃,特意留了一碟。”

“李叔,小夕她”

王婶端了碗筷上来,却仍是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沈岩刚开口发问,王婶已经耐不住寂寞回答了他,“放学后人倒是回来了,不过哭丧张脸,也不晓得是谁招惹了她。回来后把书包一扔又跑了,现在都七八点了,人还没回来。不知道跑哪去了,这大晚上的,她一个姑娘家”

王婶叹着气把饭给沈岩盛好,她早就想出门去找李夕,可是李天栋一直不允,只得作罢。如今见沈岩来了,顿时又燃起一丝希望,“沈少爷,你跟小夕走得近,你知道她会去哪不?”

沈岩只顾埋头吃饭,吃了一半仍是耐不住心里的急迫,起身向李天栋道:“我吃饱了,出去走走。”

没等李天栋回话,已经推门一路小跑了出去。李天栋笑着望了眼桌上的饭碗,将将才动了一两口,饭桌上的鸡汁炖笋更是连碰都未曾碰过。

王婶一头雾水,李天栋继续悠哉品茶,安抚道:“王婶把菜放锅里,待会那俩孩子回来,热给他们吃。”

沈岩一路直奔别墅区外的花园,他一猜即中,果不其然在花园找到她。

他缓了缓气息,坐在另一边的秋千上问她怎么了,她沮丧着一张小脸,格外失落,“我被柯毅杰拒绝了,他说他有喜欢的人了。”

沈岩讷讷不明,“我跟他认识这么长时间,怎么没听他提起过有喜欢的人?他是不是为了拒绝你胡乱编的?”

“才不是呢。”听他这样说李夕更加来了脾气,只差没咧开嘴哭出声来,“他说他喜欢你啊!死沈岩臭沈岩,你招惹那群姑娘就算了,你连男人都不放过啊你!天理何存啊”

沈岩怔了,真的怔了。

怔得连话都说不全,看着李夕只打雷不下雨的歇斯底里,扯了半天连滴鼻涕也没掉下来。

“累了吧?”等她声音弱了点,沈岩起身拽她,“回家吃饭吧。”

“柯毅杰说他对你一见钟情来着。”李夕任他牵着往家走,边走边埋怨他,“你知道他头一回见你是什么时候么?”

“什么时候?”

“上回咱俩打架,他跟我们在一个教室里考试。他说他还是头一回看到有人敢跟我过不去,所以觉得你的形象格外光辉伟大,自此就坠入了单相思的爱河。”

李夕想到柯毅杰说这段话时的表情,顿时又恨得牙痒痒。

沈岩绝对是个祸害,大祸害,十恶不赦的祸害!

天色漆黑一片,星辰遍布。

夜风渐凉,使得炎炎仲夏终不再奥热难挨。她难得乖顺地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地走着。

只是嘴上却仍未停止奚落柯毅杰,“他要是喜欢别人也就算了,偏偏是你!对了,你们班不是有个校花叫尚若渔么,她不是号称整个明哲高校长得最水灵的姑娘么,而且我听说尚若渔还喜欢他。再瞎的

人也知道应该选谁,你说他是不是真瞎啊?”

李夕骂骂咧咧说了一路,说得全是柯毅杰的不是。沈岩默默地听,也不发表看法和意见。大半年的朝夕相处,他对这丫头的心思已经摸得八九不离十。

待她说的累了,自己就会停下。要是他横加干涉,她只会更起劲。

再说了,这事压根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柯毅杰和他平常确实走得很近,也不过只是打篮球时默契度比较高的出队友罢了。

整个明哲高校里,沈岩肯说话超过三句的人除了孟昊东就是李夕。他是个社交怪物,从来不愿意跟没必要的人说话超过十个字。能简则简是他的原则,若是能一句话不说,那就更好了。以至于李夕常常

觉着,在外人眼里沈岩就是个哑巴。

“我问他到底喜欢你什么,你知道他说什么不?”李夕依然嘴上不停,毒舌依旧的数落着拒绝她表白的男生,只是说着说着,却一不小心跑了题。

而且,跑了很远很远。远到让沈岩想忽视她的存在都难。

“他居然说只要是你,他都喜欢!我靠,我当时就火了,我跟他说你长一张冰箱脸不算,手长脚长跟长颈鹿似的,眼睫毛又这么浓,睡觉的时候闭上眼睛就是个姑娘。你还挑食,肥肉不吃,辣椒不吃,

葱花居然也不吃,跟你吃饭就没痛快过。最过份的是你有重洁癖唉,他跟你关系这么好没道理不知道的吧。不肯上外面的厕所,为了不小便宁愿不喝水的神经病。柯毅杰是不是脑子被雷劈了,居然喜欢你!”

前面的人忽然停下,李夕没反应过来撞到他坚硬的后背,正巧磕到她脑袋,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你干吗突然停下来,难道我说的不对。”

沈岩不理会她的胡搅蛮缠,好像她先前的抱怨全部说给了空气听。

他脱下身上的衬衫披在她身上,然后继续牵着她的手往李家别墅走。她的手始终没有温度,任他牵着走了一路,仍是冰凉一片。

李夕木木地望着身上的宽大外套,又看了眼他清凉的恤装,怕他着凉,毕竟这夜风还是很凉的。她刚想脱下衬衫还他,却又被他冷冷一眼瞪地收回了手,吱唔道:“我不冷”

“就这么喜欢他?”沈岩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问她。

李夕埋头望着鞋沿,良久回了他一句,“喜欢啊,不喜欢我追他干吗。”

“要是真喜欢他,就跟他做朋友吧。”

“朋友?为什么?”李夕接连两个问题抛给他。

沈岩将宽大的衬衫往里收了收,将她小小的身子包裹在衣服里,他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夜色正浓,下弦月悬于夜幕之上。他轻声道:“因为朋友比恋人长久。”

那一晚沈岩没有嘲笑她的初恋以被拒绝的惨淡结果告终,只是淡淡说了一句,“李夕,真正的爱情不是好感,而是明知道没结果,还想要坚持下去的冲动。但是说白了,这种冲动最后会成就一个白痴。”

按张爱玲的说法延伸,我们都是看了爱情电影听饱了情歌,才再亲身知道爱。所以,为幸福着想,别接触太多轰烈的歌与戏,除非你不会比较。

她喜欢看电影,喜欢看,喜欢观察别人的爱情和心情。她喜欢听音乐,喜欢写曲子,喜欢写歌词。她的生活从来不会苍白单调,她是鼎鼎大名的李帮主,无论是在学校亦或是在其它地方,总有人会

舍了命的巴结她,众星捧月似的恭维她。

尽管她对这种虚伪作做的接近从来不感兴趣,可是她从来不会觉得寂寞。因为她的生活永远都是青春热血的,她有自己的乐队,有自己的朋友,有自己的圈子。她敢爱敢恨说一不二,她甚至不知道扭捏

淑女这四个字怎么写。

在李夕的字典里,没有痛苦,没有孤独,从来没有。

哪怕李天栋常年在外出差,哪怕母亲早年死于车祸,她都能用最短的时间从阴影里走出来。她甚至觉得没有任何人可以打倒她,让她难过让她不安。

因为她拥有一切。

可是,自从认识了沈岩,这一切全变了。

甚至连她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喜欢柯毅杰不过是个借口。是个想自欺欺人的借口,她以为转移目标,找一个与他相像的男生,她就可以摆脱他,彻底地摆脱。

她不喜欢这种魂不守舍的感觉。

她之所以能整天嘻嘻哈哈地活着,是因为除了李天栋之外,她什么都不在乎。因为不在乎,所以不会害怕失去。

可是她突然间发现,她开始在乎他。

在乎他的一言一行,在乎他的一举一动。在乎他抿起下唇地浅笑,在乎他揉乱她细碎的长发,在乎他吃饭的时候将不喜欢的青椒和葱花挑到她碗里,在乎他在篮球场上命中三分球时的跳跃和落地,她甚

至在乎起他目中无人和孤傲冷清。

她想她可能是疯了。

没错,她一定是疯了。

那件事过了整整一星期之后,柯毅杰突然有一天跑到初中部的教学楼,站在李夕班级门口喊她。

他的到来不出意外地引起了不小地骚乱和轰动,年少热血的初中生永远不缺燥动狂热的苛尔蒙,初中部有大半的女生都曾经对这位学长很是迷恋,因为他曾经是明哲高校最有名的风云人物,没有之一。

之所以说是曾经,是因为这一情况被沈岩的出现成功改写。自从沈岩转校到明哲高校,柯毅杰便成了悲摧的千年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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