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回首淡笑道,“不是挪地方给你们玩尽兴么?”他又转过头来看着夏以沫,眼角一弯,说,“我的最终目的达到就好。”
一句话点穿了这些家伙今天就是来闹个高兴,可他是来接老婆的,现在双赢,想要刁难他,也要看他给不给机会。
到底陆念琛平时早就把威信树立起来了,他这样一说,大家也不敢再把脑筋懂到他头上,转而,夏以沫就成了目标。
“话不能这么说。”还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唐宋,瞅着被陆念琛完全挡住的新娘,又道,“以沫,今天大家都在,出来打个招呼啊?”
听到唐宋喊自己,夏以沫心里就开始叫苦,知道今天肯定少不了这个环节。
这些纨绔子弟、混世魔王,平时都唯陆念琛马首是瞻,整个圈子以他为中心运转,今天他结婚,她怎么也得做一回最佳女主角了。
唐宋好兴致的嚷嚷完,马上就有人纠正他,现在怎么也得叫小陆太太了吧?
唐大公子是知错擅改的好同志,赶紧改口道,“小陆太太,我们呢,也不为难你,就……给在这儿的女士们传授下心得,说说你是怎么俘虏小陆先生的心,你看怎么样?”
那起哄的声音啊,此起彼伏。
缩在飘窗上老老实实的坐着,夏以沫为难的盯着陆念琛瞧,还好他站这个位置,可以做个屏障,完全把她挡住,不然让她和他身后那群目的不纯的家伙面对面……
本来她以为软软的递个眼神给他,他就会替自己解围了。
没想到陆念琛收到她的求救信号,非但没按照她想的去做,反而闲闲的把手插口袋里,似笑非笑的盯着她等笑话看。
夏以沫才反映过来,这人才是最最目的不纯的!
再观四下形势,少不了要闹上一天,这才是刚刚开始,她不说点什么满足这些小姐少爷们,肯定不会那么容易被放过。
好啊,要她说话是吧?
“你们怎么就认定了是我俘虏他,不是他来俘虏我呢?”
这声音纤细柔软,还带着一丝难以忽略的羞涩,但绝对底气十足。
说完之后她就看到陆念琛的眸子一眯,她立刻扬起下巴,不甘示弱。
当然他身后那把这里堵得水泄不通的一大群是没有看到两个人的小动作的,倒是在听到夏以沫的回答以后,先是整齐的一愣,再爆发比之前更热烈的哄闹声。
不得了了,好像听到了什么震撼的真相!
夏明珠见时间差不多了,就催促提醒着大家下楼。
按习俗,接新娘的全过程,新娘的脚是不能沾地的,要由新郎抱或者背着走。
一般来说,抱肯定比背费力,加上夏以沫身上那么多金饰,她自己都觉得重,更别说陆念琛了,而且刚他上来时,就先问她体重。
这时她才明白他的用意,那是不是间接说明,陆家的九代单传,看上去光芒四射,其实手无缚鸡之力?
可是呢,背着哪里有抱的姿势帅啊?哪个女的不喜欢公主抱?
就在夏以沫胡思乱想的时候,陆念琛已经向她靠过去,她心里还是忍不住提了一下,他只弯身到她下巴正好够到自己肩头的弧度,就顿下了,好像在犹豫,或者说……计算她的重量?
免不了,小狐狸又是一怔。
哄闹声中,却她独独听到陆念琛轻飘飘的笑了下,温热的气息滑过她的耳廓,不知怎的,她下意识的一缩,就被他轻轻松松的抱了起来,转过身,面对众人。
她立刻低头,谁也不看,双颊滚烫,然后嗅到他身上那种淡淡的,但很好闻的干净爽朗的味道。
那一刻,此生所有的重量都由他的双手来承担。
这种感觉,很奇妙。
接到了新娘,堪称奢华的车队从夏家出发,特意顺着风景最好的环岛路走。
虽然已入初冬,这座海滨城市算不上太冷,接连飘了好几天的雨,今天忽然放晴,早上九点多的光景,碧海蓝天,白云朵朵,接亲的队伍硬是吸引了沿路所有人的目光,比风景还惹眼些。
热热闹闹的到了西城区华落大道。
这面是老城区,放眼望去,大片大片都是三、四十年代的建筑,被岁月磨砺的痕迹为之增添了古朴的色彩,而那些仿欧式的建筑又格外洋气,平时行人走在其中,都不自觉会生出一种置身老电影里的感觉,就更别说要在这条街最古老的教堂结婚的人了。
这场中西合并的婚礼,赚足了全城各界人士的目光,陆家三天前就开始在教堂准备,该有的都置办齐全了,教堂左边对街有个高级花园会所,打的是欧洲古典贵族风格,阮玲实地考察过后,利落的连那边也包下,用来招待客人。
近十点时,来观礼的贵客陆续入场,新娘也在专门准备的休息室里,被众人七手八脚的重新打扮了一番。
夏以沫穿大红喜袍那一身,再把全身挂满金饰,上了精致娇艳的妆容后,看上去就同古时候出嫁的娇羞小媳妇似的,怎么看怎么惹人喜欢。
可是此刻,她换上纯白的婚纱,挽起了头发,展现的又是另一种端庄动人的美态。
站在镜子前,细细看了看里面的那个人,连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不愧是出自名家设计的婚纱,最让人佩服的是,夏以沫竟然能穿得刚刚好!
身材自然是没得说,可也太叫人嫉妒了,连夏明珠都大呼自家小妹是个尤物,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呢?
到这个时候,小狐狸的心情又有了一番变化。
别说刚回来时候那种不情愿和压抑,就连昨天的忐忑不安都找不到了,只有期待。
她好像看到了雨过天晴的彩虹似的,忽然豁然开朗,觉得也许这样是最好的,以后会越来越好。
然后抱着这样的心情,十点整,她捧着漂亮的玫瑰花束,站在红毯的一端,随着钢琴声响起,大门打开,她看到尽头那端的陆念琛。
这个男人无疑拥有一副会让女孩子丢了心的好看外表。
夏以沫的记忆里,陆念琛也是很少穿浅色的衣服的,可今天他却一身白色的燕尾服,淡紫色的领结,墨色的发特意往后梳了倒刷,几缕垂在宽阔的额前,这样的装扮比平时更显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单是站在那儿,不自觉就散发出吸引的气场来,简直迷人至极。
尤其当她一步步的走进,慢慢将他看得更清楚,然后她就惊喜的发现,在那对沉黑的深眸里,只有自己的影子。
将手放到他的手中,走上三层的阶梯,夏以沫的心跳得快极了。
陆念琛宽厚适中的掌心中,有温润的温度,让人感到温和,毫无棱角。
并非他是个没脾气的人,夏以沫也偶时被他一个眼神冻到,独自伤个半响,但此刻,她能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他黑瞳中温软的光,那是只对她一人绽放的色彩。
还是那样一句话,若不嫁陆念琛,她还想嫁谁呢?
就是矫情,回来这么长的时间,也够了。
罢了,她恬静大方的对他弯出一笑,倒是陆念琛微有一诧,好像没想到似的,接着很快恢复常色,将她手抓牢。
神父站在一对新人面前证词,身后的长辈和观礼的客人们纷纷露出欣赏之色。
说是天造地设,也不为过了。
那些高攀的言论,到这时候都不重要,这位夏三小姐落落大方,长得也不赖,就说在这座城里,谁家的名媛没在外面惹出是非?
人家却安安静静,算得上个真正的闺秀。
再看陆家公子望夏三小姐的眼神,还有陆氏夫妻满意的神色表情,怎么也轮不到他们这些外人来计较,况且陆家有权有势,谁也不想真的得罪了去。
如此一来,又觉得这桩婚事配得绝妙。
神父宣读完证词,便看向新郎问道,“你愿意和他她终生相守吗?不管富贵贫穷,安乐困苦,终生不渝?”
唉……
坐在下面的唐宋心里好一个叹气,刚才他瞄着小狐狸的母亲那一脸幸福泪水,再见小狐狸冲陆少爷绽了个比花还娇的笑,看来陆少爷的苦日子总算熬到头了。
正为好兄弟高兴着,忽然听到站在上面的新郎站姿从容,话语清晰的道,“不。”
嗯……不……
不?!!
不是什么意思?不愿意?不娶?
到了这节骨眼上了,陆公子这是要做什么?!!
唐宋以为自己幻听!!
可是随之,周围哗然低语起了一片,连阮玲都一个没忍住,腾的站了起来。
夏以沫瞪大了眼,不可置信的看着站在自己面前英俊至极的男人。
刚才他说了一个不字,代表什么?他不愿意……娶她?
可是他的手还牵着她的手,他看自己的眼神也还是那么温柔……
不理会慢慢陷入混乱的教堂,更无视下面投来的各种不同的目光,陆念琛也看着夏以沫。
今天的她很美,很动人,这个画面曾在他脑海中重复了无数次,他娶了她,从此美满的生活在一起,多幸福的事。
然而此刻她那张秀气精致的脸庞上,复杂的神情交织闪烁着。
到底,她还是打心底认为,陆念琛这个人这辈子就该无条件的对她好,而她只给与偶时的回应,是理所应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