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师,请问我把大熊猫抓住,并暴打一顿,犯法吗?”
有网友提问。
好家伙。
这些网友脑洞都这么大的吗?
居然还敢揍大熊猫?
胡洋直接无语。
“这位兄弟,你能不能揍大熊猫一顿不知道,但是人家把你抓住,那可就是加菜了!”
“是啊,熊猫外号可是叫食铁兽,咬合力惊人,你确定能打得过熊猫?”
“没错,而且熊猫是国宝,你无故暴打人家,可是要犯法的!”
“而且熊猫是杂食性动物,人家偶尔也吃肉的,你去招惹大熊猫,只是给人家送菜罢了。”
“不一定,人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下,潜力是会爆发的,比如我去就是一个滑铲![狗头]”
“滑进大熊猫的肚子里,然后把它撑死?[滑稽]”
“大熊猫:别滑铲了,今天已经吃饱了,下回吧![滑稽]”
网友们纷纷调侃这位网友。
而胡洋也是笑了起来。
“这位网友的思路堪称清奇。”
“咱们先不说你去哪里才能找到熊猫,就算你找到了,也没机会下手啊!”
“熊猫奔跑速度超过六十多公里,力大无穷,还能爬树,咬合力惊人!你要是在野外跟它正面对,它想要袭击你,你反击!”
“那我告诉你,确实不犯法!”
“因为人类在无法生存为前提之下,可以击杀包括熊猫、野猪、老虎、狮子……等一切野生动物来获取生存所需肉质。”
“也就是说你在野外被动物袭击、或者是失去食物来源,快要死了,那你可以伤害或者是捕猎野生动物来吃肉生存!”
“但是,如果你真的赤手空拳暴揍了一只野生大熊猫,还打赢了,这也可以不违法!不过下场是你要变成大熊猫,被别人关起来研究!”
“毕竟能打得过野生大熊猫的人类,比熊猫还要稀奇!”
胡洋一番解释。
从多方面讲解了各种可能性。
也顺带为观众们普及了一些法律知识。
让大家才知道,在野外如果快要饿死,那是可以捕猎或者是杀死野生动物来吃肉生存的。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构不成违法。
但如果是单纯挑衅作死,没事去招惹人家大熊猫,还把它暴揍一顿。
那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你这个人有问题了。
因为熊猫的战斗力可比人类强太多了。
连熊猫都能打赢,你自己也变成了熊猫!
一番讲解。
令人信服。
网友们纷纷叫好,又给胡洋贡献了一波普法值。
胡洋继续笑着摆了摆手。
“好了,下一个问题!”
这回没等多久。
一个网友就支支吾吾地说道。
“胡律师,我和我妻子结婚五年了,但是每天都在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她嫌我没本事一个月只能赚几千块钱,我嫌她花钱大手大脚而且不做家务,三天两头就吵架打架,现在两人的感情早就所剩无几,要不是因为有个孩子我们早就离婚了,但是现在的情况跟离婚也差不多,我们俩都在外面有了各自的相好,所以这段婚姻已经是名存实亡,我们最近准备把离婚手续办了,但是我又不想要孩子……”
这个网友断断续续。
说了自己的情况。
都是一些家长里短,很现实的社会问题。
直播间的观众们都不由自主的安静了下来。
让他把话讲完。
渐渐的。
胡洋也算是听明白了。
说白了。
就是贫贱夫妻百事哀!
刚好跟回那对夫妻是相反的例子。
那个妻子是扶弟魔,但是老公家里不缺钱,只是她们贪得无厌,才让好好一桩婚姻失去了希望。
而这回。
就是最典型的社会底层夫妻的真实写照!
男方一个月才几千块工资,不仅要供家里的吃穿开销用度,还要负责做饭打扫家务。
而女方也班,也有几千块工资,但是她的钱都花在了自己身,明明是普通人阶层,却要学人家有钱人,动辄买万块钱的衣服和包包,手机要用苹果最新款,追求时髦!
两人每天都在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
孩子也是丢给了父母带。
不管不顾。
现在直接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两人还都不想要孩子!
看完后胡洋是一阵头疼。
这都是什么奇葩父母?
既然在一起不合适,那当初就不要生啊?
孩子生下来不想养,离婚了还不想要!
简直是畜生都不如!
胡洋还没说完。
网友们直接就气的不行了。
“卧槽!还有这种奇葩的父母?你们还有没有点良心?”
“贫贱夫妻百事哀,古人诚不欺我!”
“那个女的明显有问题,明明是工薪阶层却学人家有钱人,动辄买万的衣服和包包,手机还要买苹果最新款,这一看年纪就不大,一点作为妻子的持家勤俭意识都没有!”
“是啊,现在的年轻夫妻哪有靠谱的?个个都还是父母的小宝贝呢,哪会想着家庭?哪会照顾小孩?自己都还是个巨婴,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家庭的什么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