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师,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假如把头埋在女朋友的大熊窒息而亡,那算自杀还是他杀呢?”
嬉笑怒骂间,又有一个人提问道。
胡洋看完愣了一会儿。
还有这种操作?
网友们都表示惊呆了。
“卧槽,兄弟你这是欺负没有女朋友的单身狗啊!”
“有女朋友,但是她没有熊![捂脸哭]”
“这可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狗头]”
“你得先区分是哪个头![滑稽]”
“好家伙,这就开车了?”
“怀疑有人在开车,但是我没证据。”
“这里我就要@女朋友了[狗头]”
“谁女朋友熊大的,可以出来讨论一下。”
“头我有,女朋友哪领?[笑哭]”
“我也想被大熊闷死,我自愿的![笑哭]”
大家讨论的热火朝天。
但是却没有一个说到点子。
胡洋想了想。
这才缓缓说道:“这算于安乐死……”
此话一出。
网友们纷纷笑喷。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安乐死,太形象了!”
“胡律师您真是个人才!”
“安乐死,好形象啊,确实是带着快乐死去的,哈哈哈……”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安乐死![笑哭]”
“我想死,求你们了,给我安排一个大熊女友吧![可怜]”
“平的怎么办?[狗头]”
“@女友,这……我也想[狗头]”
网友们纷纷表示也想要安乐死。
毕竟相比较其他死法。
这种可太幸福了。
又有一个网友提问。
“胡律师,抢劫核弹的话需要判几年?”
胡洋不假思索道:“我会为你争取死刑!”
“啊?为什么?”
胡:“不为什么,一般情况下你当场就被击毙了,死刑好歹还能活两天。”
噗!
一群网友纷纷笑喷。
“你可以永远相信胡律师![狗头]”
“张伟都不敢这么玩![滑稽]”
“这都是为你好,兄弟![狗头]”
“脑洞越来越大了,你知道核弹藏哪儿么?就敢去抢,除非你是超人!”
“与其去抢这玩意,还不如去抢银行呢,至少还能混个死缓。[滑稽]”
……
“叮,来自星星的普法值 9”
“叮,来自大海捞针的普法值 15”
“叮,来自东边日出的普法值 13”
“叮,来自北方狼的普法值 16”
又是一波普法值入账。
瞄了一眼系统账户余额。
16890点!
胡洋微笑中透露着一丝狡黠。
只要直播就能涨普法值,太香了。
网友们的提问依旧不断。
这时候,新的一个问题出现了。
而且是直接发到了他的私信中。
“哦?大家先停一下,有个网友直接给我发私信讲述了一个明民事案件,想让我给予一些法律援助,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就在直播间说出来,让大家一起听可以吗?”
对方回复:可以。
“好,那我就念给大家听听吧。”
胡洋开始讲述。
“胡律师,我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案件,是关于一个小偷的。”
“是这样,我有一个朋友,开了一个饮料批发市场,专门搞饮料批发售卖。”
“结果有一天,被小偷光顾,偷了一批价值十万的饮料!”
“我朋友得知这个事情时候果断报警,后快就将小偷抓获了。”
“结果发生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就是那个小偷已经把那批饮料瓶卖了。”
“对,是饮料瓶而不是饮料!”
“根据警署执法员们的调查,得知那小偷偷到饮料之后,连夜通宵把那批饮料全部给倒掉,只为了要那些瓶子。”
“然后他把瓶子卖给了废品收购站,赚了三百多块钱!”
“这操作当时就把我们整懵了,而且这小偷还是个穷光蛋。”
“您说这个案子我们该怎么办?”
看完这个案子。
胡洋也是一脸的哭笑不得。
这人是得多牛逼的脑回路才能做出这种奇葩的操作?
偷饮料去卖瓶子。
简直绝了!
难怪这种人是穷光蛋。
可虽然他只卖了三百多块钱,但是实际给别人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止三百,而是十几万!
这就叫丢了西瓜去捡芝麻。
脑回路清奇!
网友们听胡洋讲完这个案件后也笑喷了。
“哈哈哈哈,这特么是个天才啊!”
“牛逼,世界还有这么蠢的贼?他难道不知道去把饮料卖了么?”
“这兄弟太专业了,只要瓶子不要饮料,人家当小偷也是有原则的![滑稽]”
“这也太惨了,偷十万饮料只卖了三百块,还得承担刑事责任,这种猪脑子还学人当小偷,唉……”
“小偷也是分级别的,这种明显是小学都没毕业!”
“十有八九是个老头子,而且平时估计也是喜欢捡垃圾卖的,我见过很多这种老头老太太,专门去工地之类的地方偷钢筋卖。”
“有可能,很多捡废品的别看挺穷,实际一个比一个赚钱。”
“胡律师怎么看这个案件?那个小偷要判多久?”
众人纷纷议论道。
胡洋想了想,回答道:“这是一个很明显的盗窃罪,小偷虽然只卖了三百,但给当事人造成了十万的经济损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起步是十年以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给大家普及一些法律知识,盗窃物品只要离开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控制即算盗窃成功,盗窃后放加原处也属于盗窃即遂,放回盗窃物品的行为可以作为一种量刑从轻情节。”
“而这个盗窃者属于情节十分恶劣的情况,因为他把盗窃来的赃物全部损坏,只为了卖瓶子,导致价值十万的饮料全部浪费,就算无法追回,所以判刑时要加重处罚。”
“一般情况下,十年有期徒刑没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