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天生闯祸的精(1 / 1)叫我小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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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黑,袁伯伯和袁妈妈回来了,老大袁林和袁建放羊也回来了,见袁勇和方颖躲在屋里,袁建黑着脸,看着袁勇,顺着瞄了方颖一眼:“是不是你俩干的?”

虽然方颖并不怕袁建,可是袁建平时为人做事非常有老大的样子,严肃起来还真有点吓人:“什么?我们不知道!”

方颖低着头,都不敢看袁建,袁勇不吭声,袁建噗嗤笑出声来:“方颖,你也有这种时候?还嘴硬,孙姨的叫骂声,场部和三队都听得到。”

方颖偷偷看一眼袁建,又看看袁林,袁林把头一偏,幸灾乐祸的笑起来:“我救不了你!”

一家人看着他俩,袁妈妈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拍了一下袁勇的头,笑骂道:“坏蛋!”

坏蛋是袁妈妈对老三的爱称。

方颖本来想哭的,可是不知道怎么却笑起来,她觉得这气氛太好玩了,袁伯伯笑着说:“老大,去找一块玻璃,送到老孙家,赔个不是。”

袁妈妈从外面的土灶上端出一锅蒸红薯:

“老二,快装一盘让影子吃,等会给她再拿点回去。”

一家人围着桌子上的一盆红薯,几个孩子争抢着挑最大那个,谁也不让着谁。

这情景突然触动了方颖,她觉得自己从前是多么不知足,以前总觉得自己不幸福,现在才知道,她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多么幸福的环境里。不仅被自己家里人爱着,还有这个袁家,三个儿子,没有女儿,袁家老俩口早就把方颖当自家女儿疼,方颖嘴甜,整天袁伯伯,袁妈妈的叫老两口心花怒放,经常吃住都在他家。

记得九岁那年除夕夜,方颖到晚上睡觉都不肯回家,方文把她抱回来,她又跑到袁家去,来回折腾两三次,最后还是在袁家睡着了,半夜方文才把熟睡的她从袁家抱回来。

袁妈妈更是疼方颖,袁伯伯也是,只要家里杀羊,一定要让方颖来家里吃肉,还要给她带些肉回去,那会羊肉可是好东西。

老大很快从孙家回来了,看见拿着红薯啃的方颖,捏着她的鼻子:

“小刺篓子,就会惹祸。”然后笑起来,方颖抱着没吃完的红薯,对着他做个大鬼脸。

转眼到了一九九一年六月,方颖十六岁了,初三该中考了,期间这两年方颖自然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当然也不断惹些小祸,但都无大碍。

这期间也发生了很多大事,在她初一下学期的时候,农场通上了直达城里的公交车;

初二的时候,方颖被班主任推荐做了班长,一直到初三,她都表现优异,想想这些对于现在的她真是小菜,上辈子她开餐厅时,十几个员工她管理的非常好,后来又在多家公司做管理,这些学生比那些员工好管多了,她也学会为人,因此深得同学们的敬仰和维护。

卢振虎也从一个不学习被老师嫌弃的学生,莫名其妙的开始努力学习,成绩居然进入班里前五名。也经常带着方颖去他们的秘密基地,卢振虎出了带她打篮球,还拼了可以打乒乓球的台子,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们是放了学来这里写作业。

为了帮助辅导王振虎,方颖把赵兴也带来,多少个快乐的下午,他们都是在这里过的。

非营业发现,同学们,甚至老师们对他都另眼相看,因为他的言行谈论都跟他们不一样,方颖过早的把一个新时代的观念带入这个时代,人们感觉到新奇,有趣,因此在学校也成了特别受欢迎的人物。

想到自己前世里那么多的特长,因为没有培养,于是建议学校每周请音乐,美术,体育的专业人士来学校开课外兴趣班,可以收学费,没想到报班的人还真不少,很多家长开始的时候担心这样会影响孩子们的学习,结果却是,孩子们在学习兴趣班之后,学习更用功了,成绩都提升了。

方颖的很多建议,作为校长的余建斌全部采纳,这些举措,让学校的招生量越来越大。经常跟余建斌沟通,方颖见他也越来越自如,天马行空什么都敢说,余建斌不但没有觉得这个学生荒唐,反而感觉自己被她身上的一种勇猛的冲劲所吸引。

一个女孩子都这样了,如果她是个男孩子,那还得了!余建斌经常这样想,她越来越喜欢这个女孩子身上的那股匪劲。

初三,余建斌做了他们的班主任,方颖感觉工作学习更加顺风顺水。

眼看快要到了中考的时候,方颖想起当年,正当同学们准备参加中考的时候,单位的两个内招技校名额下来,在那个稳定的工作重于一切的时代,一个包分配的技校名额,比什么大学的录取都要有价值。

记得当年方颖可是在应届生以及社会青年历届生四十多人中,考了第二名争取到这个名额,可是现在,她一点也不想考这个名额。

“方颖,余老师叫你去他宿舍!”一个男生兴冲冲跑来,扒在门口冲她喊了句话就又出去了。

方颖收拾了书包,放进抽屉,心里有些窃喜,这股窃喜突然被自己发现,为什么听到余老师叫她时,内心总会有些窃喜?

一直以来,余建斌身为校长,总是能从方颖这里听到许多来自学生的心声和一切新奇的想法和理论,他从来不认为是谬谈怪论,而是很认真的与方颖一起把这些想法沿用到学校中来,也因为这些举措,农场的子校现在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好学校,很远地方的村镇,甚至有些家在城里,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在农场的孩子也会转学来。

方颖将余建斌脑洞大开,而方颖也喜欢这种无论什么想法,都能有人与她一拍即合的畅快,互相尊重,互相理解,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愉悦的事,和余建斌在一起的时候,她充分体会这种被人懂的快乐。

渐渐的,她发现自己很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也越来越自然。而且,她发现,学校有很多女孩暗地里也都特别喜欢他,是啊,他也才是二十四五岁的年纪,爱打篮球,踢足球,长期运动健壮的体格,阳光的性格,就算是在后来,也是标准的帅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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