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有条不紊地各自干活,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操着一根比他人都要高些的炉钩子,出去后面捅炉子。
另外两名妇女一个熬豆浆,另一个也开始拆另一盆面。
林子矜闲着没事,向姐姐要了抹布去擦桌子。
妇女中一个年纪大些的见她勤快,笑着说:“女子,把桌子擦了就行,凳子不用擦。”
林子矜以为擦桌子和凳子的抹布是分开的,她答应一声,向姐姐问擦凳子的抹布在哪儿。
大婶哈哈笑道:“凳子不用咱们擦,一会儿自然有人擦。”
“没事,我擦就行,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林子佼说。
另一个年轻些的笑着接道:“子矜这女子懂事能干,眼里有活儿,跟你姐一个样。
不过凳子真不用擦,一会儿来了人,谁坐就用谁的裤子擦。”
恰好中年男子也给炉子里加了煤进来,闻言几人一起哈哈大笑。
林子矜也跟着笑,觉得这种上班的气氛也挺好的。
然而她很快就顾不上笑了。
将近六点,第一拨准备上早班的矿工到了。
几乎是在几分钟内,卖饭的窗口前便挤满了人。
室内乱糟糟的都是人,钱和粮票被一只只粗壮的手抓着递进去,油条和豆浆被递出来,食客们再自己端着离开。
林子矜很自觉地帮着收拾桌子,只要看到有人吃完饭离开,就立即把桌上的盘碗收回灶房,放到一个大铝盆里。
铝盆里装满了水,刚才让她不用擦凳子的大姐专门负责洗碗。
另一个大盆里装着清水,洗过的碗淘一遍,被扣在豆浆桶的旁边等待着重复使用。
吃饭的人川流不息,窗口负责收钱的大婶一边收钱找钱,嘴里大声地算着账,报着钱数和食物的品种数量。
硕大的油锅跟前,那名中年男子则操着一把小片刀,咔咔咔咔连刀快剁,将面剁成小块的长条,拿起两块叠在一起随意一捏,沿着锅边放进油锅里。
另一边的的林子舒抓着一种细钢筋焊成的,形状像长方形风车叶片的铁笊篱,不停地翻动着锅里的油条。
葵花油和豆浆的香味充斥着小食店。
白色瘦小的面块在油锅里翻滚着,渐渐变得金黄肥胖,被捞出来放在铁制的筛子上控油,又一盘一盘地端出去。
店里忙得不可开交,林子矜跟着帮忙。
她发现,店里这几个比子舒姐年龄都大的员工,隐隐然竟都听子舒姐的指挥在做事。
工人们一茬一茬地进来,又一茬一茬地出去。
先是上早班的矿工,接着是下了夜班的矿工,他们的脸上明显地带着疲惫。
再接着的便是市属单位的职工和矿上的行政人员,他们上班的时间要比矿工晚一些。
直到快九点时,最后一波食客来了。
这是些退休的老头子,也有带着孩子的妇女,他们吃饭的速度就慢了许多,看着不慌不忙的。
十点整,小食店宣布早点停止,林子矜终于放下手中的抹布,坐在凳子上喘了口气。
好忙,好累啊。
黑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林子舒将顾客偶尔剩下的,被咬过的油条包起来,准备拿回家给黑子吃。
直到这时,小食店的几名职工才顾得上吃早点。
林子舒给林子矜端了油条和豆浆,又跟收钱的大婶说了,钱和粮票从她的工资里扣。
几个职工都笑着表示不用,中年男人很会说话:“不就是二两粮票么,子矜跟着忙活了一上午,吃点东西也没啥。
再说了今天的油条又剩下了,反正也得给大家分着带回去,子矜吃了还正好帮咱们处理了。”
洗碗的大姐则是赞叹不已:“子矜这女子眼里有活儿,今天有她在,都没用我出去收过碗,她一个人就把外面收拾得整整齐齐的。”
“是啊,”收钱的大婶也跟着夸林子矜:“我家女子和子矜同岁,哪有这么机灵啊,子舒你妹妹这是跟你一样能干。”
林子舒乐呵呵的,她也没想到妹妹这么能干,得到了所有人的夸奖。
林子矜被夸得不好意思,低着头吃饭。
她这才知道,职工在店里吃饭,每个月都要交粮票和钱的,每天二两粮票一毛钱,两顿饭管饱吃。
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福利了。
林子矜有点明白,为什么邮电所那个姑娘会羡慕姐姐了。
这个年代每人每月的粮食定量是二十七斤,其中百分之六十是粗粮,包括高梁米玉米面和三合面。
每月每人二两素油,多数是葵花油,胡麻油虽然有,却几乎买不到。
而他们吃的油条是纯白面用油炸出来的,还管饱吃。
在这个时代,这是多么幸福的事啊,就算脏些累些,也算值得。
吃完饭,几名职工又忙着准备中午要卖的饭。
中午小食店卖的是面条,林子舒动手和了满满一大铝盆面。
林子矜看着暗暗心惊,这些面怕是能煮出二三百碗面条,就这么个四张桌子的小食堂,一中午卖二百多碗面?
她总算知道,姐姐昨天回到家里,为什么倒头就睡了,不由得有些心疼自家姐姐,挽起袖子洗了手凑过去:“姐姐,我帮你揉面。”
本地人有句俗话,打到的老婆揉到的面,意思是老婆得多挨打才能听话,面团得多揉揉才能好吃。
姑且不说前一句对不对,但后一句话倒是句大实话。
面条的筋道程度和揉面的次数力度息息相关,如果面揉不到的话,面条做出来就不好吃。
林子舒摇摇头:“不用了,这会儿阳婆太阳也高了,你自己回家吧,回家还能帮妈做个饭。”
林子矜心疼林子舒,林子舒也有些心疼妹妹。
她已经做惯了这些,可妹子还从来没受过这种累。
再加上中午还有一顿饭,店里其它人不收她的钱和粮票,林子舒就不好意思让妹妹留下吃中饭,便打发着妹妹自己回家去。
林子矜心里暗暗叫苦,她和林子舒来的时候还是凌晨,外面黑漆漆的一片,她只顾着低头走路,根本就没记路。
如果这是真的林子矜,自然不会在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迷路,可她是林子佼,根本对这儿都不熟悉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