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歌这两天夜里,整夜的呆在在实验室里,解剖菲利普斯。
收获很大,原来魔鬼的身体里的骨骼,器官都充满了了符文,这就是高级生命体的秘密了。
后来他又想起钱成功的异常基因,下意识的在空中画出那段基因的结构图。
放大,调整。
“哦,原来如此,这不就是符文嘛,难道钱家的祖上出现过一位超凡人士?”
陈元歌摇摇头,觉得还是不对劲,那段基因结构很不自然,他依然觉得像是后天加上去的。
他猜测,随着他的法力不断的在体内运转,基因受到法力蕴养,自然而然调整为符文结构了。
对,其实这就是进化,修行者主动的去进化。
而钱成功的异常基因给他的感觉,不是人类的基因进化出来的。
没错,这段基因的结构绝对不是人类基因进化出来的,像是后天拼接上去的。
没想到,有同行啊!
将菲利普斯身体上的所有符文绘制出来后,发现很多基础符文在能量吸收,转化的功能方面都是大同小异。
如果现在能解剖一个法师或者练气士就好了,他们的体内肯定都有了成体系的符文组合。
相信对比过后,他对修行的本质就会有更深的了解了。
随后他又将菲利普斯的记忆浏览了一遍,增长了不少见识,但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好险,这家伙竟然真的见过墨菲斯托,幸亏我果断粉碎了那段记忆。”
陈元歌下意识的擦了一下额头不存在的冷汗。
……
纽约圣殿一楼大厅,陈元歌将人偶形态的菲利普斯交给了麦肯。
“这是我两天前的任务里抓到的,你们看看是不是他。”
麦肯的徽章发出一道光芒,扫描了一下人偶。
“气息对的上,就是他了,陈大师,这是你的任务报酬,请收好。”
麦肯打开传送门,将人偶放进去,又拿出一百枚灵金币。
陈元歌伸手一接,又递给麦肯:“我要去至尊维度。”
麦肯和一旁的伊芙琳诧异的看了一眼陈元歌,确认过后,就通知了丹尼尔,维度传送门他们可打不开。
“陈,你应该是第一次去至尊维度吧,方便告诉我去做什么吗?”
“呃,我想弄点乌鲁魔金。”
丹尼尔哑然失笑道:“那太不幸了,现在还没到维度太阳爆发的时候,你恐怕收集不到乌鲁魔金了。如果你有需要的话,我们也提供贷款的!”
陈元歌试探的问了一句:“我要十立方分米!”
丹尼尔顿时一个踉跄,惊讶的问道:“十个立方分米?你确定不是十立方厘米?年轻人,你这是要做什么?”
“秘密,我不过是想要验证心里的一个想法罢了!”
丹尼尔耸了一下肩膀,同情的说道:“我卡玛泰姬都没有这么多的存货,你真的不需要贷款,我们可以帮你众筹嘛!哦,对了,至尊维度你还要不要去了?”
“去啊,我钱都给了,就当是旅游了呗。”
丹尼尔打开维度之门,两人出现在一处大殿中。
穿过大殿,来到外面的露台。
震撼!
陈元歌的眼前出现了一颗巨大无比的火球,离得如此之近,这是一颗正在喷发无穷能量的恒星!
数万公里长的金色火焰此起彼伏,无量的压力扑面而来。
看了看露台的上下左右,是一片金色火焰世界。
“我们现在是在恒星的表面!”
陈元歌惊的脸色变了又变:“卡玛泰姬有这么厉害?能在恒星表面建造一座大殿?”
这里的能量十分活跃,能级好高,眼前这颗恒星的表面温度恐怕地球太阳高的多了。
陈元歌将手伸出露台的保护,触碰了一下金色火焰,随即收回手,短短一瞬,确定了,温度足有三万度。
丹尼尔语气中带着惊叹:“每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色,我都会惊叹无比。我的老师第一次带我来的时候,我就在这看了三天三夜,祂是多么的美丽啊!”
陈元歌点头同意,如此近距离的观看,触摸恒星的火焰,确实是从未有过的新奇体验。
刚才伸手出去不过就探测了一下,那可怕的引力就瞬间磨灭了他一半的法力,可想其质量会有多么的惊人。
来之前,他还想着,能不能靠恒星近点,说不定能碰运气,抓到一把乌鲁魔金呢!
幸好没把这想法说出来啊,不然的话要被丹尼尔给笑死了。看看人家这银行开的,垄断了稀有资源,牛气啊!
“丹尼尔,你们测量过这颗恒星的质量吗?”
“嗯,至尊法师测量过,这颗恒星的质量约有地球太阳的一千倍。”
看来自己挖矿是没希望了,他只能乖乖的等待这颗恒星喷发周期的到来了。
要不向卡玛泰姬贷款?
不过看丹尼尔刚才那风范,很有华尔街那帮吸血鬼的韵味啊!
贷了,估计是签了卖身契吧?
摇摇头,赶紧将临时工的悲惨命运从脑海里踢出去。
“这么说,我们脚下的大殿也是至尊法师建造的?”
“是也不是!”
丹尼尔听出了陈元歌的试探,如果这个大殿是至尊法师建造的,那么对她的实力就能有一个大概的估测了。
“这其实是初代至尊法师阿戈摩托的手笔。”
“祂的威能的确是惊天动地!”
陈元歌有些失望,没能问出当代至尊法师的实力上限。他心里有些没底,毕竟这位莫名其妙的关注他,还邀请他去卡玛泰姬去做客。
现在看起来,态度是友好的,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个友好的缘由。
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洒下的光泽给人带来了温暖。
但是当你直面太阳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多么的渺小,感受到的不再是温暖了。
现在至尊法师对他看上去友好,但是他现在摸不清她的实力上限,这就让他很没有安全感了。
有一点可以确定,至尊法师现在肯定比他强。
强多少?是不是强到只手碾压他,还是他可以在对方的手里能够逃跑?
虽然这么想很没面子,但是这点自知之明,陈元歌还是有的。
就算双方处于同一个境界,人家的法力肯定胜过他多得多,他才修炼了几天法力,和人家比起来,就是沧海一粟罢了。
猛虎虽然温和,也不能主动的将自己送到猛虎的嘴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