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一十二章 牛肉(1 / 1)罪孽999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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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雄心壮志的冯盎,与信心膨胀的高延福一商议,兵分两路。

冯盎率一艘宝船二代南下,高延福率两艘宝船二代北上,挖金子。

位于加利福尼亚北部的苏特坊,是高延福的目的地。

现在的位置,位于加利福尼亚半岛与北美大陆的接口处,北上也不算太遥远,就是找地方略费劲,幸好主要是探矿匠人与军士在奔波,一向谨慎的高延福宁可在船上晃着,也不轻易上岸。

说到底,离开督统,高监军心里没底。

虽然部落极少,互相间的距离也颇为遥远,即便是千人左右的部落也毫无威胁可言。

可是,小心驶得万年船,咱家现在没有督统在背后看着,自己又不会打仗,苟得一时算一时。

事实上,凭现在印第安人松散的状态,就是把整个北美的印第安人捆一块都不够大唐远洋水师远征营打的,高延福谨慎过头了。

“监军!找到了苏特坊了!有金子,河里随便一捞都是金子!”

打探消息的军士大叫。

满船沸腾。

“安静!多大点事?”高延福不屑地负手,神情自若,却无人看到他微微颤抖的双手。

“哪有那么便宜的好事?肯定有危险的,说吧。”

军士佩服地拱手:“监军料事如神,那里有一两只老虎,倒不足为虑,头痛的是野牛太多,校尉估了一下,怕是有上万只。野牛皮糙肉厚,燧发枪的威力得打折,只有炮管用。”

满船的军士眼睛都红了。

吃了两三个月的鱼,都快要吃吐了,有野牛送上门来加餐,那是何等的惬意!

红烧牛肉、清蒸牛肉、火烧牛肉、牛肉凉片、牛肉丸子、牛肉火锅……耶耶来了!

在大唐杀牛犯法,在新世界不犯法啊!

“监军,请让小将出战,保证为大家带来足够的牛肉!”

鹰扬郎将陈双标请缨。

陈氏也是东合州一个大姓,有陈氏为后盾,陈双标才能以而立之年登上鹰扬郎将之位。

“咱家也去!”

想到那一砣砣行走的麻辣牛肉、香煎牛肉,本来有些畏缩的高延福立刻起身拍板。

“不能让你们这些兔崽子吃独食,咱家也去,不然牛鞭肯定被你们偷吃完了。”高延福嘟囔着。

“不是,监军,你吃那玩意儿做甚?”陈双标大吃一惊,“你又没有”险些脱口而出。

高延福恶狠狠地盯着陈双标:“缺甚补甚,懂咩?衰仔!”

陈双标差点没笑出声。

这理论,也是出奇了。

监军在船上厮混了这许久,都会用岭南话骂人了。

“不过,矿工缺乏呀。”陈双标注意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高延福呸了一口:“别以为本监军不知道,另外那艘船里,载满了倭国贵族和他们的附庸、军队。”

陈双标大喜。

一直没揭开此事,就是怕高延福对此会不满。

毕竟,监军是朝廷委派下来的,要是多嘴甚的,下面人日子就难过了。

高延福絮絮叨叨地表示不满。

本监军没蠢到这地步,他们不去挖,难道要咱家去挖?

虽然逢战,本监军也没退缩过,但本监军就不是来挖矿的!

本监军……

算球,牛肉最重要。

北美此刻正是野牛横行时期,小猫三两只的美洲虎对它们而言威胁不大,很多印第安人是以狩猎野牛为生。

高延福只是负责监督火头军生火、架锅,陈双标率人去开枪。

还是尽量不要开炮,除非万不得已。

因为,谁也不想吃炸得稀巴烂的牛肉。

实战证明,燧发枪的子弹穿透力还是很凶悍的,就算是野牛坚硬的头骨也不能阻挡。

缺点也不是没有,野牛皮糙肉厚,打其他地方伤害不大,心脏还难攻击到,有点费枪法。

问题不大,小批量的野牛冲过来就枪决,大批量的就炮轰。

除了要吃的、要制腊肉的,就是尽量驱赶野牛离开。

不为了吃而宰杀,那是浪费。

军士们下刀,割皮硝制、剔骨炖汤,牛肉最鲜嫩的部分炒出来,要先给高延福尝尝。

牛鞭甚么的,纯属玩笑话,高延福也不会真吃那玩意儿。

但是,牛柳甚么的,敢不先给本监军尝,踹不死你。

就是这么霸道!

吃了几嘴还算可口的牛肉,高延福脸上忽然流下了眼泪。

陈双标有点慌:“监军,这是咋了?兔崽子们弄的不好吃?”

高延福擦了擦眼角:“不是,咱家就是想起干爹在守献陵,孤零零的,肯定没人给他送牛肉。咱家当年呐,刚刚入宫,屁事不懂,被人欺负了,只能躲在秦王府的角落里偷偷地哭。”

“那一年冬天,咱家吹着入骨的寒风,蹲在墙角抹眼泪,是干爹看到,强行拉进屋里,给了一碗热乎乎的牛肉面。”

“那牛肉的味道,咱家到死那天都忘不了,就和这味道一模一样……”

从此,高延福就成了高力士的干儿子。

当然,高延福也绝不会说,当年欺负他的那几个宦官,骨头早被野狗叼了。

陈双标有些感动:“监军还是大孝子呐!这样,额们腾出一条牛来做干巴,给监军孝敬老人家。”

高延福悠悠地说:“他老人家岁数大了,怕是啃不动干巴。”

陈双标一拍额头:“是额太年轻,思虑不周!制肉蓉,这个绝对没问题!”

高延福欣喜地笑了。

陈双标笑得更灿烂。

不要觉得高延福事儿多,监军肯干涉军务之外的事,提一点小小的要求,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至少看在这些事的份上,不是太狗的监军都不会坏事。

何况,高延福还有这么感人的故事,甭管是不是编的。

一里之外,曾经的倭国贵族们抡着锤、镐,撅着腚开始了淘金生涯。

都是该死的冯智章,把他们安顿到岭南,然后铁石心肠的冯盎又把他们当猪崽运到了新大陆,啃着早就吃到吐的咸鱼,干着比牛马还重的活。

反抗是不可能反抗的,即便是脱去所有束缚,他们也不敢跑。

是斗得过野牛,还是斗得过戴鹰羽冠的印第安人?

他们原先在倭国地位高,可没一样本事能拿到这里谋生的。

清醒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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