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一日大郎挑着烧饼担子出门,潘金莲依着窗口作别,关窗的一霎那,阳谷县的的官人西门庆骑着高头大马缓缓从街道上路过。不经意抬头看到潘金莲在窗后的侧影,宛如一道惊鸿刺破长虹。恰似桃花拂面,妖艳灼灼又如出水芙蓉,水嫩清爽掐得出水来的一个娇羞小娘子……此后数日,西门大官人的心头是猫爪狗刨似的难受,整整数日水饭不思。思来想去,求到了街头卖瓜的王婆,原来这王婆的大郎的邻居,平日里两家人多有往来。西门庆开口就说出来意,就见得这老乞婆媚笑着在大官人的跟前耳语,就这么……这么办。”
“西门庆顿时大喜,留下一块黄金,哼着小曲而去。却没想到,这一幕被街头的一双眼睛盯住了。”
……
现场上百号人挤地满满当当的,大汉,老叟,小媳妇,没工上的年轻人,人人眼中流露出骇人的精光,屏气凝神,等待着木台上的年轻人揭开答案。
有听众耐不住,猜道:“是武大郎!”
台上的少年郎羽扇纶巾,就见那年轻面如珠玉,气宇轩昂,星目剑眉,端的一副好皮囊。就是穿着有点寒酸,粗布的白衣。有人就好奇了,这打扮好像是三国时的诸葛亮最为出名吧?那是后来,现如今可是慎公时代的卫国,不要脸的把诸葛亮的一身行头给穿走了。少年脸皮颇为厚实,嘴角却给人一种诡异的邪魅,就见少年人邪邪一笑,挑眉道:“非也!”
“是谁?”
“嘿嘿!”
少年人却丝毫不为动,看着情绪激动的听众也不搭理,继续说书。作为一个还不太熟练的说书人,在说书第二天就学会了一个招数挖坑。此时颇有信手拈来的娴熟感。
这叫啥?祖师爷赏饭吃,天赋异禀。老爷天饿不死瞎家雀,诸位也甭抱怨,生活不如意,那是诸位没有找到正确的活法。
“翌日,潘金莲带着针线箩筐走进了王婆家的后院,做起针线活。这是王婆给她找来的活计,平日里也算是打发时间好去处。没有多久,王婆提着一罐梅汁进来,给金莲倒上一碗。劝道:小娘子的针线活绝对是阳谷县的这个!说话间挑起大拇哥。见金莲并没有急着喝梅汁,反而有点不好意思。热情地端起碗来送到跟前,潘金莲坳不过,只能半推半就地喝了半碗。”
“六月的天,解渴最好不过冰镇酸梅汁,潘金莲喝下酸梅汁顿感浑身透着一股清凉。王婆陪着又说了一会儿话,得计般地笑着离开。刚出院门就被西门庆抓住了猴急问道:王妈妈,里面境况如何?”
“王婆大包大揽,拍着胸脯保证道:已经喝下去了,就等发作。只是想着大官人成全了好事,不要忘了老身的功劳。西门庆哪里不知道王婆的心思,又是一块金子落在了王婆的手中。老乞婆顿时大喜,千恩万谢。”
“西门庆心思早就飞进了院子里,就等着能成了好事。忽听得院子里传来一声低沉的娇呼,西门庆浑身一振,抬脚推门进入院中。潘金莲面如桃花,娇喘连连,却还留着一份神志,看到院子里来了一个陌生男人,惊道:你是谁?”
作为小黄文来说,金瓶梅传播最广,大乐赋意境最高。不过说起女主排名,潘金莲说第一,每人敢说第二。潘金莲的高光时刻是和西门庆的第一次,这很重要。在很早之前,很多懵懂少年都是看着这个故事启蒙的。再看台上少年微微闭上双目,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右手抬起摸到在台子上的一块醒目,高高举起……这是说书人第二项天赋技能,断章狗。
这一举动,顿时让台下的人惊呼:“又来!”
“有完没完?”
“每次都是到关键的时候打断,还有没有天理?”
抱怨归抱怨,可少年郎一点都没有对这帮衣食父母的抱怨有所触动,惊堂木落下,啪嗒一声,吐出十个大字:“欲知后事,请听下回分解。”
说书的少年,或者说讲故事的少年抹了一把额头的虚汗,他的水平真不怎么样。别说后世的评书表演艺术家,就算是新入门的学生都要比他强一些。可是在朝歌城里,他说的故事要是排第二,就没有人敢称第一。惊堂木落下之后,少年变脸似的换了一副嘴脸,讨好地对周围作揖:“诸位明日赶早,我们老地方,老时间见。”
……
靠说书讨生活的人,关键时候断章是生意能够延续下去必要的手段,一部书说上半年一年也是常有的事,跟让听众气愤的是很多说书人会挖坑不断,在长达几个月的连载过程中,把坑给忘了。少年似乎深谙此道,见到底下几个壮汉痴痴地张着嘴巴,嘴角的涎水似断非断,亮晶晶的挂着。少年顿时有点恶心,不过也仅此而已,没有厌恶,更没有鄙视,有的是一颗包容的心。就像他毫无征兆的闯入这个时代,却并没有引起任何一个人的排斥一样,包容是一个好时代的社会基础。
可惜,少年人的包容并没有得到赞扬,反而被骂成了狗。
“退钱,退钱,有人管没有?总是到关键时打断,信不信耶耶把你在酒肆的台子给掀了?”
“直娘贼的边子白,耶耶明天再来听你胡说八道,就是你孙子。”说这话的已经当孙子一个多月了,没回都嚷嚷个不休,可第二天早早的来,占据前三排最好的位子,拿棍子赶都赶不走。
……
听众们骂骂咧咧的散去,拥挤的酒肆似乎一下子宽敞了起来。少年郎收拾了一下桌面,下了台就直奔水缸边上咕咚咕咚喝了个通透。水是山上的泉水,甘甜中沁人心肺,他也知道喝凉水的坏处,可是羁绊此地,也没有多余的选择。酒肆是他救命恩人的产业,是个女人,一个明明可以靠长相吃饭,却不得不操劳从事沽酒行业的女人。另外,女主人还是一个让边子白很无语的小财迷。买柴火烧开水这种事,就不要想了。除非边子白自告奋勇跟着一群半大小子去郊外砍柴,太累了,他想来想去觉得自己似乎不该干这个活,于是就承认了自己是贱命一条的事实。
回到酒肆之后,相熟的人就招呼起来。
“小白,来喝一碗水酒解解渴。”卫国人乐观豁达,最擅长的就是忘却不愉快的经历,一转眼的功夫,刚才还在怒骂的客人就忘记了边子白的可恶之处,反而热情招揽起来。
少年腼腆地摆摆手,笑道:“在后厨的水缸边上已经喝得饱饱的,我就不耽搁诸位雅兴了。”
邀请少年喝酒的是刚才骂的最凶的一个莽汉,此时他袒胸而坐,一张脸已经有了七八分醉意,似乎刚才气地要拆掉酒肆的家伙不是他,而是他的孪生兄弟似的。
来到这个时代,少年深感这个时代对他的吸引,最重要的就是这浓浓的人情味。率性而为的卫人,很少会为之前的不快而记仇。对于外乡人的热情也让他深感一丝暖意,从他发现自己从熟悉的现代来来到这个时代,他很怪异地感觉不到有任何认为因素上的隔阂。当然生活不便就不说了,他痛恨这个用木头片子清理卫生的时代,无比痛恨……
少年实在不敢恭维这个时代的水酒,说是水吧,还真的有酒的味道,几乎淡不可闻,可要说是酒的话,浑浊不堪就不说了,还多半有酸涩之味。这种酒连后世最便宜的啤酒的口感都不如,如何能喝得下去?
没错,少年来自于后世,一觉醒来发现穿越两千年来到了战国时期的卫国国都帝丘。这是一个古老的城市,相传是三皇五帝时代五帝排名第二的颛顼大帝的陵寝所在地,也是颛顼大帝时期的都城。帝丘在商朝就已经人口稠密。之前卫国的首都在规模更大,更出名的朝歌城,可惜一场覆国大战之后,被大火付之一炬。卫国只剩下800国人,根本无力恢复朝歌昔日的繁华。迁移国都三百多年,帝丘也成了中原数得着的繁华城市,却给人一种颓败的繁华。颓败是因为这个城市缺乏古代城市该有的防备,城市规模也很随性,城防军队懒散地如同是放养的走地鸡,除了收税之外,别无他事。
造成繁华的原因更多的是源于地理位置的优越,帝丘靠着濮水,连接大河,有灌溉河流数条流经此地。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物产丰饶,还是黄河南北的重要交通要道,一年四季帝丘城内都是商贾云集。
国力弱小的卫国,国人也生不出为国出力的念头,经商就成了一个最理想的选择。加上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商贾云集的帝丘甚至不弱于几大强国的国都。
战国是辉煌的,这是一个上古时期最为绚丽的时代,学说兴起,华夏文明的底蕴在这个时代凝聚。
可这个时代又是乱世,乱世之人不如盛世猪狗。
从盛世乱世误入乱世,是苟活一生,还是轰轰烈烈一场,边子白不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