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简单的美好(1 / 1)卫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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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这样傻?”方明湘再也忍不住心里的激荡,红着眼问道。“就算没有你,也照样有人干,你这么拼命干什么?”

这个男人又不是初出茅庐的傻瓜,他能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就创业成功,不管智商还是情商,都应该不低。

可是他为什么要干这样的傻事?

方明湘自认为已经非常理智了,可以亲眼看到他受伤,这对她的刺激还是非常大。

原先对他一直挥之不去的怨恨,也一下子消失了,只剩下难以言述的心疼。

“只是磨破点皮而已,没事的。”谢国兴见她难过,反而安慰她:“这些年我没在你身边,让你吃了很多苦,我希望能多干一点活,把欠你补起来——”

如果说第一次来方明湘家,他使了苦肉计,那是怕方爸爸方妈妈不肯接受自己。

现在他们都承认了自己的身份,根本没必要再这样做,他刚才拼命挑砖,是真的想为她家里做点什么?

方明湘在误以为自己牺牲后,这些年依然没有嫁人,明显是放不下自己。

如果这次彼此没有碰上,万一她想不开,一辈子没有结婚,那自己的罪过就大了。

他总觉得自己需要做些什么,才能赎这些年欠她的债。

抱着这样的心思,他才顾不得肩上火辣辣的疼,做出这种自虐式的行为。

对他来说,肉体传来鲜明的痛,反而让他的心里好受了些。

“跟我回去,我给你擦点药。”方明湘此时所有的心思,全放在了他受伤的肩上,哪里会去分析他这样做的原因,拖着他回下面那个临时的家。

进屋后,打来一盆水,让他先清洗一下,然后去哥哥那里拿了活络油,准备给他活活血。

“怎么了?”方妈妈在屋里准备下午的点心,看到两人匆匆回来,脸色有些不对,走过来担心地问。

“没事。”谢国兴笑着回答。

“还说没事,肩都磨出血来了。”方明湘恶狠狠地骂了一句。

现在没有外人,她很想伸手给谢国兴几个爆栗,让他长长记性,别再这样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啊?”方妈妈吃惊地叫道。“怎么会搞成这样的?”

又瞪了女儿一眼,怪她跟谢国兴说话时,语气这么重。

“还不是他逞英雄?”方明湘气呼呼地骂道。“这么大一个人了,还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尽逞强。”

看他脱了衬衫,弯腰小心用清水把肩上冲干净,拿来一块干净的软布,抹干上面的水。

让他在椅子上坐下来,自己站在他的身后,小心在肩上倒了一些活络油,准备把他推拿一下。

谢国兴望着她凶巴巴的样子,内心却越来越柔软,怕她看到了自己开心的表情生气,所以绷着脸,不敢露出笑容。

“你不是一起去了吗?怎么不看着点他?他挑得这么重,为什么不拦住?”方妈妈却不满意女儿的态度,反而怪她没有照顾好谢国兴。

方明湘见妈妈乱怪人,沉着脸不出声,手里的力度却无意识地重了些,刚好碰到磨破皮的地方,谢国兴疼得嘶地叫了一声。

“你不能轻点啊!”方妈妈气得在女儿的胳膊上拍了一下。

“没事,我不疼。”谢国兴见因为自己的原因,害方明湘被她妈妈骂,连忙回了一句。

方明湘这才知道自己用力重了一点,放缓了力气。

这活络油对这种轻微的劳损,效果真的出奇地好,谢国兴肩上除了出血的部位,皮肤还有点怕人之外,其它红肿充血部位,都恢复得差不多了。

“好了。”方明湘习惯地在他背上拍了一下,让他站起来穿好衣服。

“国兴啊,你是做生意的大老板,这些粗活,就别去干了。”方妈妈怕他又要找事干,连忙劝说道。

“好。”谢国兴现在冲动过了,也不再硬着头皮去干活。“那有没有其它事,需要我去做?”

既然来了,坐在家里喝茶总归不好。

“那你和明湘去把地里的白菜割了,到时挑回家腌咸菜。”方妈妈想了想,说道。

以前农村没钱买菜吃,一般会在春夏准备大量的干菜和咸菜。

春天芥菜成熟了,割回来放几天,把水份脱掉一点,然后洗干净晾干,切碎后放到锅里,加盐不停地揉搓,直到芥菜汁都被揉出来,再装进坛子里,用力压紧。

一般半个月后,就可以食用了。

农村最简单的吃法,就是在煮饭时直接放到饭架上蒸,只须拿半碗芥菜,加点水就行。

如果腌制得好,还是很鲜美的。

像方明湘家,一般会切些丝瓜、蒲瓜一起蒸,吃时加点味精,味道也算不错了。

如果能去竹园挖点扁笋一起蒸或者炒,那才算得上美味。

不过这样腌好的芥菜不耐放,最多一个月就会长开始发霉,有经验的家庭主妇,就会及时把坛子里的芥菜全部挖出来,拿到竹匾里晒干,再装进坛子里,这样可以放好几年都不坏。

那些放得久的,颜色会变得漆黑漆黑,虞城这边一般叫霉干菜,用来蒸五花肉吃味道非常赞。

至于腌白菜,只要晾几天后,放进大缸里,一层菜加一点盐,用脚踩出白菜汁,再加菜加盐继续踩,直到全部踩好。

然后在菜上面压上几块几十斤的大石头,防止踩紧的菜浮上来。

为了防止菜没踩透,一般会连续踩三天,才算彻底完成。

“还是我去吧!”方明湘望了谢国兴一眼,不想让她去遭这份罪。

“两人一起去,割得快一点。”谢国兴不同意。

见他跃跃欲试的模样,方明湘非常无语,只能找了件哥哥干净的旧衣服让他穿上,拿了两把镰刀一起出发。

菜地离他们家有点远,在村子西边的一座小山脚下。

两人戴着草帽,一起走在田间小路上。

八月的太阳依然晒得人全身发烫,好在这边路上到处都是树,遮阴的地方不少,这才好受了些。

“明湘——”走在后面的谢国兴突然叫了一声。

“干嘛?”方明湘转头望了他一眼,狐疑地问道。

“没什么,就是想叫叫你。”谢国兴脸上露出笑容,阳光又清爽。

一个人时,他会经常拿出方明湘写给自己的信,一遍又一遍地看。

每次看到最后面,她的署名那里,他就会默默念一遍她的名字。

念得多了,总感觉她就在自己身边。

只是这种私下的念叨,哪里及得上现在这样,当面叫出来,给人带来的满足感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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