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四章:棉花(1 / 1)薇不可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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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宝玉前脚刚出后门,银狮后脚就跟了过来。

甩着毛茸茸的狼尾,亲昵的蹭了蹭程宝玉的大腿。

见程宝玉看它,又在地上打滚儿,四脚朝天,露出肚皮,示意程宝玉摸。

讨好的意味不要太明显!

动物信任人的方式有许多,最常见的就是黏着要讨好的人,当狗皮膏药。

再者,就是露出自己的肚皮,表示自己信任对方。

毕竟,动物的致命点大多都在肚皮上,显然,银狮也是知道,这一点能讨好到程宝玉的。

这小东西,当真是聪明得紧!

不负银狮所望,程宝玉当真蹲下身,摸了摸它的肚子。

还做了狗和猫最喜欢的举动:挠它的下巴。

以前她养过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叫:棉花。

起这个名字只是因为它的毛发很长,小时候长的很萌,脾气也很好。

当然,她就是冲着阿拉斯加这个颜值,才会养它的。

开始养它的第一天,程宝玉就发现,它还挺聪明的。

并没有网上排行所谓的智商倒数,其实狗的智商,还是取决于主人怎么教吧。

每次,给棉花挠下巴的时候,它都会眯着眼睛,往地上一躺,露出肚皮,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回忆到这里,程宝玉就停止了,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消失。

心头莫名一阵难受,没了继续撸银狮的心情。

原本想试试,狼是不是也喜欢,挠下巴这举动,倒是把自个儿试难受了。

再度给它喂了几滴灵泉水,程宝玉收回手,“你去找君泽淼吧,我没空陪你玩了。”

程宝玉转身就朝水井走,洗了手才进厨房。

银狮一个翻身站了起来,朝程宝玉的背影“嗷呜~”了一声,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已经开了些许灵智的它,疑惑不已,漂亮姐姐好像不高兴了?

它很懂事的没有跟着进厨房,在两个洗菜小哥,畏畏缩缩的目光下。

趴在了厨房门口,等程宝玉出来。

……

程宝玉来到土灶前,这会子已经午时了,骨头汤也炖了最少四个小时了了。

小心翼翼的揭开锅盖,滚滚热气翻腾间,一股浓郁的肉香味扑面而来,瞬间弥漫在厨房内。

程宝玉往后退了退,待热气散去,才上前查看,骨头汤已经被熬成乳白色了。

厨房里的几个人,即便手上有活计,也都斜着眼睛,踮着脚,往锅里瞅。

三个大厨不禁咋了咋舌,“我当真是没想到,骨头还能炖出肉味如此浓郁的汤来。”

“当真是老了,还是年轻人头脑灵活。”

“程姑娘,这汤是否能拿来做菜?想必味道也不错。”

程宝玉微微颔首,也不藏私,反而把她上次吃到的面条一事说了出来。

也没有嫌弃几个大厨的意思,人都是需要吸取经验的,懂得自身不足,才能更好的进步。

别人的话,你可以不照做,但别人的好意,你得听,不是人人都愿意释放善意的。

“前几天,我在云香楼点了面条,就是清汤寡水的,若是把面条煮熟捞出。

加入猪骨熬成汤,想必,会有不一样的效果。”

“也可以加一些青菜、白菜之类的,这些东西也值不了几个钱,却能给面条增味,会好吃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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