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不是周星驰最好的电影,但却是包括陆煊在内的很多星迷最的电影之一。
因为这部电影实在太有意思了,它杂糅了喜剧、美食、动作、爱情、商战乃至于神话等诸多元素,将电影的娱乐性演绎到某种极致。
更难得的是,如此多的元素放在同一部电影中,不仅毫无违和感,还各有令人称道的亮点,有些脍炙人口的经典梗至今仍为广大网友们津津乐道:
炒饭要用隔夜饭来炒啊,炒王!
我真的猜不透你啊!
是洋葱,我加了洋葱
没有食神,或者,人人都是食神。
……
值得一提的是,本片中饰演“炒王”的演员还有另外一个身份——真正的炒王。
值得两提的是,达叔在本片中塑造了一个经典反派形象,贡献出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演技,这也是他和周星驰搭档得为数不多的反派角色,很多影迷甚至没有认出来。
此时,影片已经开始。
这次没有出现意外,当电影出现第一个画面,陆煊的视角就降临在斯蒂芬周身上。
和周星驰以往那些小人物形象不同的是,斯蒂芬周是个狂妄、傲气、目中无人、不可一世的商人。
在影片的开头,他将暴发户那种丑恶、粗暴、不把普通人当人的嘴脸演绎得入木三分,以至于有人抹黑说斯蒂芬周身上有片场暴君周星驰的影子。
陆煊感受着斯蒂芬周那种近乎神经质的狂妄自大,同时也留意着他那绝佳的商业头脑。
一个厨艺普通的商人可以靠舆论炒作把自己打造成食神,这足以说明他的能力。
做菜,他可能不行,但做生意,他一定行。
实际上,后面的剧情也证实了这一点,他靠撒尿牛丸东山再起时,靠着所谓的富人思维,抵押门店贷款,转型批量做罐头,实现从街边小吃向工业化生产跃升。
按照他的商业布局,接下来就是继续开分店,然后上市、集资,接着炒股票,连带房地产一起搞,接着再分拆上市……
这是96年的电影,基本上预言了其后二十年主流的商业模式。
到互联网兴起的时候,甚至连“撒尿牛丸”都不用,孵化一个创意就能创业了。
尽管陆煊对斯蒂芬周的人品不敢恭维,但当剧情进行到达叔和唐牛给斯蒂芬周下套时,陆煊还是先入为主地想替斯蒂芬周化解危机。
当然不可能,他只是拥有角色视角而已,这并不是玩家做游戏任务。
再说,了解故事剧情的他,知道这只是男主角飞升的劫而已。
于是,陆煊和斯蒂芬周一起落魄、一起遇到火鸡、一起发掘撒尿牛丸的潜力、一起杀回商业主流圈、一起拿到食神争霸赛资格、一起阴差阳错掉进少林寺、一起被小心眼的梦遗大师囚禁、一起被十铜人阵群殴、一起在少林寺后厨学会真正的厨艺、一起打败唐牛,领悟到食神的真正奥义……
《食神虽然也遵循着经典的三段式叙事模式,但它的剧情一波接一波,精彩到全程无尿点。
当电影结束后,陆煊精神还保持着亢奋状态,不知道是不是看饿了的缘故,这次他的意识没有停留在变美的火鸡莫文蔚身上,而是不停回放影片中那些美食的做法:
杂碎面、皇帝炒饭、乾坤烧鹅、佛跳墙、黯然销魂饭、倚天切、屠龙斩、降龙十炒、打狗铲……
边在脑海中回顾,双手边不由自主地开始模拟做法,切、削、斩、炒、蒸、煮、炖、搭配、调制……
等到回顾完毕,那些美食的做法便即在脑海中沉淀下来。
只要用心,人人都可以是“食神”。
所有的念头最终凝聚成这句话。
陆煊退出播放器,把平板收起来,出门购买食材。
他要实操一遍,亲自验证一下这次的“收获”。
他今晚要尝试做的是黯然销魂饭,其实就是叉烧荷包蛋饭——
自然少不了经典的洋葱。
总体来说,要准备的材料并不多,鸡蛋家里还有,要买的不过就是猪瘦肉、洋葱、叉烧酱和一些佐料。
步行去菜市场来回,用了十五分钟。
提着食材回到租房时,看到一个清秀俊俏的年轻人站在门口,悠闲地靠着门框,似乎特意在等他。
那年轻人面色如秋月春花、眉目如画、鼻若悬胆,俊美相貌和唐扶摇有几分神似,穿着白色七分袖T恤加休闲运动裤,左手手腕戴着一块黑身红带的腕表,一看就价值不菲。
“陆煊?”
不等陆煊开口,那年轻人盯着他率先发问,语气不善。
“对,我是陆煊,您是?”
“唐叹金,唐扶摇的亲弟弟。”表情中充满“我是来给你个下马威”的意味。
“噢,原来是唐公子,请进屋说话吧。”陆煊也隐约猜到了。
二人进屋。
唐叹金毫不掩饰地四处打量,满脸不悦,表现出了一个小舅子应有的敌意。
“坐吧。”陆煊把买的菜放到厨房。
“我就有话直说了,”唐叹金目光锐利地盯着陆煊,似乎要将他整个人看穿一般,“你是怎么骗得我姐姐同意跟你结婚的?”
“这个你要去问你姐姐。”陆煊不卑不亢。
“你少来这一套,我姐姐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从小到大,我不知替她挡过多少猛烈的追求者,就凭你的条件,我不信她能看得上,除非你用了什么阴险狡诈的手段!”唐叹金言辞犀利。
“缘分这东西,很奇妙的。”陆煊轻飘飘地回了一句,“对了,你吃了吗?我正要做饭,要不你也吃点,咱们边吃边聊。”
唐叹金正想全面考察陆煊,此言正合他意,道:“行啊,你去做吧,我等着。”
陆煊点点头,起身去厨房。
唐叹金坐在客厅,不动声色地透过厨房玻璃门观察着陆煊。
然后,他的表情逐渐凝固……
他发现陆煊自踏进厨房的那一刻,整个人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淘米、煮饭、洗菜、切菜、调制、煎蛋、烤肉……明明都是一些很普通常见的动作,但陆煊做起来却是行云流水,有种说不出来的挥洒自如。
像是一个艺术家在进行即兴创作。
那不是做饭的技术,而是做饭的艺术!
“原来做饭也可以这么潇洒。”唐叹金暗暗称奇。
半小时后。
两碗色泽鲜明、卖相上佳的叉烧饭摆到餐桌上。
米饭的香气和叉烧的香味交相辉映、扑鼻而来,勾得唐叹金食指大动。
“来尝尝看。”陆煊邀请唐叹金。
后者已然迫不及待,但动作言谈仍旧从容:“你如果觉得可以用一碗叉烧饭收买我,就太过天真了!”
边说边走到餐桌前坐下,拿起筷子,故作挑剔地夹起一块叉烧放在嘴里。
下一刻,他冷淡的表情管理再次失控。
也算尝遍世界美食的他,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叉烧!
那叉烧的肉汁被封在纤维里,犹如江河汇聚,里面的筋络已被刀背震断,入口松化,仿佛在挑逗他的味蕾一般,让他欲罢不能。
迅速又夹了一块,又一块……
食髓知味,近乎贪婪。
吃到剩最后一块时,突然有些不忍继续下筷。
如果吃完可就没了啊。
如果以后吃不到这样的叉烧饭怎么办?
于是他又去吃煎蛋和米饭。
另一种不曾感受过的酥软和清香席卷唇齿舌尖,一举将他的味蕾推向一次高潮。
这一刻,他情不自禁地联想到自己的恋人,想到她的凄苦命运,想到她无法享受这种美食的遗憾,一时心如刀绞,鼻头一酸,一颗滚烫的眼泪滴落下来,落在餐桌上。
黯然销魂之余,猛地心中一动,抬头望向陆煊:
“陆……哥,我有个不情之请,可不可以请你跟我去京城,做这样一碗叉烧饭给我女朋友试试?”
同样在享受美食的陆煊面露不解地看着他。
“我女朋友得了厌食症,全世界的医生都看了,什么方法都试了,仍不见好,我刚刚吃了你这碗叉烧,感觉是从未尝试过的美味,简直无与伦比!”
唐叹金语气诚恳无比,“我大概明白了姐姐为什么会爱上你,基于这一点,我想请您去一趟京城,为我女朋友做一碗同样的叉烧饭,看看会不会激起她的食欲。”
陆煊一听是为救人,责无旁贷,不管有没有用,总是要试一下,当即点头答应:“行,那我们吃完就出发。”
唐叹金一愣,旋即感动不已:“谢谢您,姐夫!”
“不客气啊,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嗯!”唐叹金认真点头,已然将自己的来意抛到九霄云外,顿了顿,道:“姐夫,不管怎样,今天我既然登门打扰了,有句话还是要跟您说明的。”
“你说。”
唐叹金想了想,道:“家姐蒲柳之姿,性格还有些许暴躁,母胎solo二十多年,估计也不太懂得疼人,可以说除了工作能力比较强之外,其它各方面都不是很完美,希望姐夫您以后能好好待她、多多包涵。”
陆煊一笑:“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