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明走到田中身边,问道:“刚押送来的死刑犯是谁?”
“松前藩的江户定府代理,永仓勘次。”田中回忆道:“已经入狱好几年了,据说是和甲州的宝藏有关,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永仓勘次,听名字就知道是永仓新八的爹。
秦明再问:“永仓新八和市川,又是怎么进来的?”
知道尊王攘夷四人组“埋伏刺杀”英国人的,只有当天在小木屋的几人。
后来松平容保和哈里斯,按着秦明的想法,将消息捂下去了,连田中这个佃岛监狱负责人都不知道。
按理来说,只有身上确定背负杀人罪的另两人,才会被归为死刑犯,永仓和市川,最多只能关起来。
可他们还是被列为死刑犯。
秦明入狱的第一天就觉得不对劲,本打算问一问,后来事情太多,就给忘了。
现在看到永仓新八神情异样,就又想起来了,看来判死刑的原因,多半和永仓勘次有关。
“他们啊偷了二十两。”
“”
秦明觉得有点匪夷所思。
德川幕府有明文规定,谓之:“窃金十两者,斩。”
这十两不管你是一次性的盗窃十两,还是累计偷盗十两以后的量刑结果,总之“窃金十两”就是斩罪,反之如果只偷了九两三分,只是流放,不够死刑规格。
换句话来说,永仓和市川,不仅偷了二十两,还是刚好一人偷了十两,这才能一起蹲局子。
这得多老实的人才能干得出的事?
秦明实在想不出,两个搞暗杀的人,会做出和近藤一样的事。
背后必有隐情。
“大地任肌骨好红粉涂自风流!”
坑里那半死不活的永仓勘定,临死前却突然回光返照,来了力气,大吼了一句辞世诗。
倒没人觉得奇怪,日本人讲究临死时诵一首“辞世“,死囚也不例外。
秦明蹲监狱的这几天,时不时有狱友练习,他们不分白天黑夜的念诵,甚至以情感俱佳,感人肺腑得到掌声为荣。
大概和“脑袋掉了碗大个疤,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类似,死前得放狠话。
“此身此骨归于天地,不沾红尘,独自风流”
秦明轻轻念着永仓勘次的辞世诗,相当有名,是“甲斐之虎”武田信玄的辞世诗。
v曾经播过武田信玄,穿越后秦明也在不断学习,对武田信玄有些了解。
“武田信玄统治甲州时,邀请矿工开采境内金矿山,得以富甲天下,据说,甲州的矿山至少蕴藏着50万两的黄金。”
“所谓甲州的宝藏,不会就是甲州金吧?”
秦明心中猜测着,这么大的数额,饶是他也有些眼馋。
坑里桂小五郎已经行刑完毕,干脆利落的砍了永仓勘次的脑袋。
永仓新八看到脑袋滚落在地的时候,身子晃了晃。
田中忽然道:“真是个幸运的家伙啊”
“原本是安排的磔刑,代替打役行刑的武士老爷一来,就随他处置了,居然选了个最轻松的砍刑。”
磔刑算是日本刑罚里比较残忍的了。
打役要用长枪从死囚的腰部,朝上用力捅,捅上二三十下,等到血流如注、没消化完的食物从被捅穿的胃里流出来,才停止。
砍刑就是砍头,相比之下没那么多痛苦。
“桂小五郎”
秦明记得桂小五郎疑似尊王攘夷的贼人,现在江户全城都在搜捕他们,最好的做法,应该是蛰伏或是溜走。
但桂小五郎却来到了刑场,还以武士身份代替打役行刑。
而行刑的对象,又有点特殊
秦明不禁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永仓勘次,也是尊王攘夷党派的一员,寻找“甲州的宝藏”,就是为了尊王攘夷,毕竟要改革要起义,都少不了钱财。
桂小五郎可能是来为同志送行的,以砍刑替代磔刑减少同志死前的痛苦,同时探听情报,永仓勘次的辞世诗,说不定就是暗号之类。
秦明抬头看了眼,永仓勘次的灵魂离体后,很快就变得透明。
但他似乎看见了场边的永仓新八,灵体的嘴巴开合,像是在说什么。
隔得太远,听不清,但老神棍教过秦明一点唇语。
秦明试着解读,微微一怔,心有所动。
桂小五郎砍完人就走了,跑得很快。
而后清次与其他死刑犯,也很快行刑完毕。
秦明仔细观察了一下,犯人死亡之后,灵魂会离体,飘荡。
但不会形成鬼怪,也不像杀人案中的被害者那样,离体后还能稳定好几天。
几乎是刚离体的瞬间,就变得透明,被以津真天一个个吃掉了。
“我搁这儿给以津真天投食来了?”
秦明慢慢理清了思路,死刑犯的灵魂平平无奇的原因,应该在于没有怨气、执念之类,能够支撑灵魂的东西。
“百鬼绘卷里,大多数妖怪的产生都是因为怨念、不甘什么的。”
“这么想的话,定制死刑的,还真是个高人。”
死刑犯入狱后,不会立即行刑,而是要等上好一阵。
时间,可以消磨怨气。
对临刑犯百依百顺,甚至还满足喝奶这种非分要求,也是在顺毛,减少怨气。
死前大喊出“辞世”,则是在释放心中的情绪。
一套流程下来,真正含冤的死刑犯,可能会变作厉鬼,但确实犯了过错的死刑犯,只能烟消云散。
再次印证了一番鬼怪形成后,秦明重新回到监狱里。
晚饭照常是外头送进来的美味,做过厨师的犯人正在重新摆盘。
秦明正襟危坐,何时何地,都要有仪式感,在这时代的人们看来,这就是逼格,这就是高人风范。
正要吃饭,市川扑通一声跪下了:
“安倍大人,二十两都是我偷的,新八他什么都没干!”
“他是为了减轻我的罪名,才认罪的!”
秦明不知该作何表情,减轻罪名?骗鬼呢!
十两、二十两都是死刑,减轻了什么罪名?
他指了指牢门的锁。
“啊”
市川这时候才意识过来,秦明和他们一样,都是死刑犯。
囚犯找另一个囚犯陈诉冤屈,好像不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