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山岗,夕阳穿透密林,映射在一座孤零零的亭台之中。
晚风瑟瑟,偌大的林中也早已没有了半点喧哗。
奇怪的是,这荒山野岭之中,却有一名身穿灰色布衣的青年,斜靠在亭台中,昏昏沉睡。
他身材不算很高大,皮肤黝黑,像个读书人。
离奇的是,他额头长着一个月牙状的伤疤。
“包拯……包拯……”
“包黑炭…!”
“包大哥!”
“看,在那里!”
“哎呀,好你个包拯,我们到处找你,你倒好,竟在这里睡懒觉。”
“真是皇不急,急死太监,都火烧眉毛了,你竟然睡得着。”
“找了你一天,你怎么一个人躲在这里?”
一干人沿着幽静小道大喊大叫,来到不到十平的亭台之中。
见到了青年之后,脸既惊且愤。
青年被这么一闹,方从梦中惊醒。
拍了拍似欲炸裂的脑袋,抬头看向团团围着自己的众人。
一个是风度翩翩的文弱书生,另外两个则是,身穿长裙,容颜姣好的妙龄女子。
“演戏呢?我这是在哪里?”
看着几人,青年一脸恍惚。
但很快,一道记忆涌进了脑海……
穿……穿越……
穿越了……
包拯?
竟然穿越了包拯?
那个昼断阳夜断阴地包青天!
特么太不科学了啊?!
青年咋舌。
连忙摸了摸额头。
阴……阴阳眼?!
靠。
还真是包青天。
心中不由得一阵后怕,不知是祸是福?
民间传说,包公额头的月牙乃是阴阳眼,非但能辨别人间的忠奸贤愚,还能看到阴间鬼魂,判断阴阳。
包拯努力尝试睁开第三只眼睛,想看看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和民间传说中的包公一样牛逼。
然而,月牙就像是一块多余的肉,没任何反应。
目光扫视四周,也没发现什么离奇古怪的脏东西。
麻蛋,真是想多了。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哪来的孤魂野鬼?
哪有那么多开挂之物,看来这一世也只能一步一个脚印的往爬了。
前世,他叫包政,是一名连岗证都考不的小律师。
他父母双亡,二十七八岁,一事无成,为生计四处奔波,孤寡老人一个。
相过几次亲,没车没房没存款,更是没一个女孩子看得,被生活狠狠地打了脸。
没想到天给了自己换了一个背景,算是馈赠了吧!
毕竟,穿越的人可是包公,声名远扬,万古流芳。
好吧!
以后就是包拯了。
本尊的记忆如同电影片段一样闪过……
青年再次看向身旁三人。
不是别人,正是本尊的知心好友,同窗公孙策、庞飞燕和凌楚楚。
而他们这么急冲冲的寻自己,正是为了一桩惊天大案。
高丽太子在庐州遇刺身亡。
“《少年包青天》?”
包拯咋舌,貌似他现在只是个文弱书生,无官无职,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有点悲催啊。
也罢!
既来之则安之,好歹是个举人,算是功名在身,很快便可以参加殿试了。
融合了本尊记忆,包拯迅疾定位了身份。
至于高丽太子案的来龙去脉,自然是了然于胸。
之所以会一个人躲在这个深山密林之中,就是为了冥想这个惊天大案的突破口。
高丽太子在庐州府驿馆神秘死亡,死状惨不忍睹。
为此,高丽国的王子早放出了狠话——如大宋再找不出凶手,便要兵发大宋,血洗庐州,鸡犬不宁。
为此,当朝太师庞籍亲临庐州,负责此案,给了本尊三天时间查出真凶。
今天,便是最后期限。
“妈的,好个庞太师,太欺负人了!”
包拯一阵操蛋,没想到声名远扬的本尊包青天,竟然被人骑在头拉屎。
这让刚穿越的包拯很憋屈。
如果不能限期找出真凶,只有死路一条,毕竟他现在啥也不是,根本斗不过庞太师,首要任务,自然是保命要紧。
不过还好,《少年包青天》他比较熟悉。
杀人凶手?他清楚记得,乃是庐州府衙的刀头沈良。他是辽人的间谍,目的便是要挑起大宋和高丽国的争端,大辽从中渔利。
既然知道真相,自然不能让他阴谋得逞。
“包拯,你在这想了一夜,有没有想到什么线索?”庞飞燕语带关切的问道。
本尊不知到她的身份,包拯却清楚。
她是庞太师的女儿,门第娇宠,集万千宠爱于一身,雍容华贵,乃是一个大美人胚子,对本尊情意绵绵。
面对这种尴尬局面,包拯心中哭笑不得。
将来要是和庞太师真的闹翻了,那又如何面对他的女儿。
不对啊……
想到眼前这个千金大小姐,包拯想到了什么。
记得电视剧中,此时庞飞燕貌似还没有出现吧!
难道是时空扭曲、蝴蝶效应?
这个世界和电视剧情节不一样吗?
心下冒出几个问号。
不过刚穿越,他不想思虑太多。
看了一眼庞飞燕,脸蛋如瓜子,尖尖的下巴,樱桃般的小嘴,娇艳动人。
又看了一眼凌楚楚,脸圆圆的,鼻子高挺,眼珠黝黑,手里始终拿着一柄剑。
一看便是古龙中,常行走江湖的一代侠女,不食人间烟火的绝代佳人。
两个少女各有千秋,无须浓妆艳抹,自是不染纤尘。
穿越前的包拯,其实也不是没开过荤,但却从来没有见过,素颜之下便如此绝色女子,且两个少女似乎都对她情有独钟。
呵呵,穿越就有美女投怀送抱,这算是穿越赠送的福利么?
“包拯,你倒是说话啊!你有没有发现什么线索?查出凶手是谁了么?”
庞飞燕看着傻笑的包拯,不由得替他焦急起来。
“是啊包大哥,你在这里想了一天,究竟找到凶手了没有啊。”凌楚楚接过话茬道。
两个少女清秀的脸色都显得担忧,今天是庞太师给出的最后期限,要是找不到凶手,包拯就没命了。
“在山睡一觉就可以查到案子了?就算再给你三天又能怎么样?”
不等包拯说话,一旁的公孙策率先好笑起来,话语中略有鄙视之意。
其实,也并非公孙策真的看不起包拯,而是觉得包拯太没把案子当回事了。
他不去找线索,却独自一个人来这里冥思苦想,哪有这么查案子的,分明就是在逃避。
“公孙策,亏包拯还将你当知己,你这话什么意思?包大哥乃是庐州最聪明的人,他一定能找到凶手的。对吗?包大哥!”
凌楚楚见不得公孙策出言不逊,忙出来帮忙包拯说话。
她们都知道,公孙策一向孤傲,目中无人,甚至嫉妒包拯的才华。
这个节骨眼,他不帮忙找线索也就罢了,还出言讽刺,未免心眼太小了。
庞飞燕也接过话头:“就是,就是,包大哥最聪明了,一定会找到凶手。你这个小白脸,分明就是嫉妒包大哥的才华。”
“什么?我嫉妒他的才华?我翩翩公子,学富五车,你们竟然说我不如这个包黑炭。”
原本就有些瑜亮情结的公孙策,听两个女人处处护着包拯,气得不行。
他原打算将所知线索告诉包拯,希望对包拯有所帮助,能尽快结案。
没想到,好好的心情,被两个脑残的女人弄没了。
“那好,你们在这里慢慢想,本公子不奉陪了!”
言罢,公孙策将袖子一挥,悻悻下山去了。
庞飞燕翻了个白眼,全然没在乎这些,努了努嘴:“哟……这个小白脸,脾气还不小嘛!分明就是嫉妒包大哥的才华,还不承认?”
“好了飞燕!公孙策也是好心,你这么说他,他会没面子的。”
见庞飞燕不依不饶,包拯打断了她的话。“咱们回去再说。走吧!”
这个任性的千金大小姐,似乎很听包拯的话,见包拯责备,竟不在嘀咕了。
“包大哥,你慢点。”
“包大哥,小心台阶。”
见包拯好像有些站立不稳,两人慌忙抢过来扶他,这让包拯觉得好笑。
前世,相了五六次亲都没成功,刚穿越便有两个绝色美女投怀送抱,人生的际遇,当真难料啊。
不过,包拯也不是精虫脑的人,并没有想在这个时候趁机揩油。当务之急,是赶回庐州城抓真凶。
要是让沈良逃走,不但他小命不保,大宋朝也将腹背受敌。
日暮降临,三人转眼便来到了庐州城内,大街已鲜有行人。
包拯也顾不得欣赏庐州风貌,带着楚楚和庞飞燕直奔沈良住所。
两个少女以为包拯是去找沈良打听高立太子李岗被杀的情形,因此也就没问。
因为她们清楚包拯的性格,只要他做出反常举动,肯定就是他发现新的线索了。
来到沈良住所,只见沈良正在收拾行囊,似乎要走,楚楚和飞燕顿感奇怪。
包拯却很清楚,他哪里是要走,根本就是要逃跑。
“沈良,你收东西做什么?”楚楚率先问道。
沈良见了三人,非但没有惊慌,反而是一副神情恍惚,悲痛欲绝的样子,长叹了一声:“小艾死了,我待在这个地方已没什么意义。”
“你要走?”
想到小艾的死,凌楚楚心中不禁一酸,心知这个噩耗对沈良打击很大,一时间不知如何安慰。
其实,小艾是沈良用白绫勒死,被他做成吊自尽的模样,瞒过了所有人。
而沈良和小艾情投意合,相爱已久,所以没有人怀疑过沈良。
他现在要走,也合情合理。
“嗯!”
沈良点了点头,又拍了拍包拯的肩膀,“包拯,你保重!”
“叮,青天系统绑定成功。”
突兀之间,一道电子合成音在包拯脑海中响了起来。
“1,任沈良离开,奖励10000青天功德,10张保命符。”
“2,阻止沈良离开并揭破其阴谋,激活系统。”
“请宿主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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