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一个人离开了学校,悠哉地走到在马路。
他虽不知考场之内,早已是震惊一片,炸开了锅,但却也能猜测得到。
要知道,这篇策论乃是明朝嘉靖年间夺魁之卷,一旦面世,定会轰动整个庐州,甚至是轰动大宋文坛,想不出名都难了。
不过,心中虽得意,却还不致得意忘形,万物都是相对的。
俗话说“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也并非空穴来风,没有道理。
以他现在的身份,过早崭露头角,少不得引来别人的嫉妒,五行之中给他危险。
因此,包拯心中暗想,今后行事,还是保守一点的好,别太那么张扬,一面招来横祸。
毕竟,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法治社会。
“包公子!”
包拯兀自神思,不知何时,身旁传来一个少女美妙的传唤之声。
“姑娘是……”
回头看去,只见她十七八岁的年纪,出落得亭亭玉立,一身古典的装扮,端庄秀丽。
一头秀发乌黑亮丽,肌肤雪白如脂,纤纤玉指仿若青葱。
世界,在没有在经过浓妆淡抹之下,便有如此尤物,委实难以置信。
她美丽的身姿,仿佛一道靓丽夺目的风景。
如果将她比作天的仙女,也并非夸大其词。
包拯不禁看得痴了,努力回想电视剧中这号人物,思索片刻,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而在本尊的记忆中,也并不知她是谁。
“我叫常雨。”
那少女腼腆一笑,微微低头,声音弱不可闻,举手投足尽显羞态。
原来古代少女,是这样的含蓄?
包拯心中如是想。
“常……常雨?”
听到少女自报芳名,包拯心中蓦地一怔。
原来是她——侉仡族诅咒一案中幕后幕后凶手蒙放老师的妹妹。
又见她摆着的香料摊子,心中更加确信无疑了。
若非遇到常雨,包拯这个穿越者几乎忘了,天鸿书院即将映一场惊天大案。
心下虽惊,包拯却很快掩饰过去,装作和常雨不认识,陪笑道:“姑娘怎么会认识在下?”
“包公子的大名,庐州人尽皆知,尤其是高立太子一案,包公子声名远扬,小女子是以认得,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包公子。”
常雨言行举止,无一不透出崇拜和倾慕之情,这让包拯虚荣心很是受用。
原还担心他黑炭一般的脸蛋,没女孩子看得;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这个时代,貌似不是靠脸吃饭,靠的是才华。
“常姑娘见笑了!”
“包大哥叫我常雨便好。”
“常……雨!”包拯见她也忽然改口,很是别扭的叫她的名字。
常雨再次低下头,脸泛出的灿烂笑容,如同一朵不胜骄阳的桃花儿。
“常雨,我还有些事,就不打扰你了。”
“包大哥慢走!”
包拯心知,预先取之必先与之、欲擒故纵的道理,没有太多去接近她,而是借故离开。
而身后的常雨,一双秀目却笔直的看着包拯的背影,一刻也舍不得松开,脸似吃了蜜一般。
在庐州城,少女们心中有两个白马王子,一个是天之骄子的公孙策,另一个便是断案如神的包黑炭。
不期邂逅常雨的包拯,越发春风得意,很快来到集市之。
此时尚早,正是庐州城开市的时候,极是热闹。
热气腾腾的锅炉,兴致勃勃的吆喝,无一不彰显庐州的繁荣。
“冰糖葫芦……冰糖葫芦……”
“快来看,快来瞧,新鲜的鲤鱼,刚打捞地鲤鱼……”
“好的绸缎,八折处理……”
“卖炊饼啰!热乎乎的炊饼……”
叫卖声中,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男子,跳着一担炊饼,吆喝着从包拯身旁经过,所有目光仿佛也都聚集在那个矬子身,停止了吆喝声。
包拯倒也见怪不怪,二十一世纪,也见了不少侏儒,遑论在生活条件并不是很丰裕的大宋朝。
只是,看到这个男子,倒让他想起了《水浒传》中那命运悲催的武大郎。
令人哭笑不得是,同样是三寸丁古树皮,同样是卖炊饼。
这也太巧合了!
“武大,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晚,是不是娶了娇妻,只想娘子,不想生意了?”
大街,有认得他的立马调侃。
一旁的人闻声之后,均哈哈大笑起来,似乎平日里也经常寻他开心。
然而,“武大”这两个字停在包拯的耳朵里,仿佛晴天来的一个霹雳,在耳里发出一声轰鸣。
武大?
武……大郎?
包拯对《水浒》情节也略知一二,尤其是关于武大郎和潘金莲的剧情,看过的次数不下五遍。
《水浒传》,讲述了北宋末年,宋徽宗在位年间,以宋江、卢俊义等一百零八名梁山好汉领导的农民起义。
如今乃是大宋仁宗年间,赵祯在位,正是大宋朝最富强的时期,与《水浒传》的时间相差数十年,丝毫搭不干系。
因此,武大郎根本不可能出现。
就听那卖炊饼的武大道:“休要取笑于我,我那兄弟能赤手打死猛虎,性子急着嘞!我家兄弟让我晚出早归,不要与人拌嘴,是以出门晚了。”
还别说,经武大这么一说,再也无人敢多嘴了。
而包拯听在耳朵了,心里却如同炸开了锅,咋舌不已。
武大口中所说的兄弟,不是行者武松又会是谁?天下还有第二个打虎英雄吗?
武松?
水浒?
包拯脑海中嗡嗡作响。
他似乎意识到,这个世界已不再是自己所认识的大宋朝,而是一个糅合的大杂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