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萱萱的提示音,包拯心中一喜。
这也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原以为需要系统触发案件才可以获取青天功德,没想到主动请缨也可以。
更意外的是,赢得声望同样也能获得青天功德。
系统的确是太贴心了。
尝到甜头的包拯,喜悦之情不言而喻。
谁说各自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霜的,闲事也可以管一管嘛!
这才叫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时间还早,包拯原本打算提早回去,不过平时这个时候还没有放学,况且今天模拟考试,出门之前就和母亲说过这事。
要是现在回去,迎接的一定又是一番批评。
再说,这么早回去似乎也没什么事,包拯索性就一个人在街溜达溜达,顺便一睹庐州城古典气息和风土人情。
比起二十一世纪现代化的商业都市来说,庐州城可谓是小巫见大巫,任何一方面都无法相提并论。
不过,却也别有一番韵味。
至少这里大多人都非常淳朴善良,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
集市人来人往,放眼望去,看到的却是绿油油的一片,还能看到农民耕地,纯粹的乡土气息尽收眼底,令人心旷神怡,很是享受。
但是很快,这个氛围就被打破了。
不知走了多久,包拯来到一处小楼之下,身旁传来一声:“大官人早!”
只见一个二十七八的青年男子,身穿华服,手执折扇,悠然自得的迎面走来。
而他所到之处,行人不由自主的让开一条道路,显是对他敬畏有加。
在庐州城,除了官府,谁能有这么大的面子?
包拯目光所及,也并不知这号人物。
那富家公子转眼即至,要包拯擦肩而过,见包拯对他无所畏惧的样子,脸色浮现出一丝异样,不免也刻意的看了包拯一眼。
包拯也没想那么多,庐州城临近帝都,富商地主不在少数,也不想刻意去知道他的来历,于是迈开脚步前行。
就在这时,只听得“哎哟”一声,声音从那富家公子的口里发出,接着便是木棍蹬蹬地落地声响。
包拯下意识的回头一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只见那富家公子捂着脑门,显是被方才的木棍砸了脑袋,嘴里发出:“谁……”
富家公子本待破口大骂,声音却戛然而止,目光呆呆地看向楼,一副如痴如醉之态。
包拯也抬头看去,不由得呆了。
只见楼窗户开了半边,一个妙龄女子探出头来,容颜姣好。
一双水灵灵的眼珠子,看着楼下富家公子,满脸愧意的笑容,羞赧道:“原来是大官人,是奴家不小心,打了大官人。”
眼前一幕,让包拯做不得声。
西门庆?
潘金莲?
竟然是这对狗男女!
心中虽有鄙视之意,但眼睛却没有离开楼,仔细看她,只见她唇红齿白,肌肤凝雪,精致的五官仿若天然雕饰。
真个是天有、人间无的天然尤物。
只是她那一双秀目,予人以水性杨花之感。
此时的富家公子更是目瞪口呆,眼睛都不眨一下,看着那女子,怒气的脸色顺便变成了脸笑,道:“娘子砸的好,砸的好,是在下不开眼,偏偏要走这窗户之下。”
楼女子见他言语虽然轻佻,却风流倜傥,脸微微泛红。
但她毕竟是有妇之夫,又碍于大庭广众之下,不便和他多言,遂道:“大官人自便!”
伸出玉手,拉了窗户。
那富家公子兀自呆了半晌,许久方回过神来。
就听一旁的酒舍传来一老妇的声音:“我的西门大官人,这眼珠子都掉出来了,到老婆子这里喝杯茶暖暖身子则个。”
那西门大官人连连点头,转身去了酒舍,走时还恋恋不舍地回头看楼。
一进门,便问道:“王干娘,这是谁家的娘子?莫不是天下凡的仙女?”
“别提了,大官人猜一猜,那是谁家的娘子?”
“是李大户家的?”
“哎哟,要是李大户家的,也算是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了。大官人就算想破了脑子也想不到。”
“是谁家的?”
“就是那个每天出门卖炊饼的武大家的。”
“啊……干娘说的是那个三寸丁、古树皮?”
“谁说不是呢!这一朵鲜花偏偏就插在了牛粪。不过啊,大官人也别想了,如今这个武大,你可是惹不起的。”
西门大官人好笑道:“干娘不是和我耍笑。”
那武大是何样人物,他惹不起,这不是天大的笑话?
“谁跟你说笑,这武大原来有一个兄弟,名叫武松。说起这个人,他可是五道将军的女婿,阎罗王的外孙。
大官人没听说吗?那武松听赤手打死了一头猛虎,现又做了清河县的步兵都头,大官人别要太岁头动土,自讨烦恼。”
“……”
眼前一幕清楚的发生眼前,包拯长长吸了口气,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这么腌臜一幕竟被自己撞见。
看样子,武大的命算是到头了!
要怪就只能怪武大郎命运不济。
没有那个能力,还玩什么高配?
的确,如果不是知道了潘金莲的身份,包拯第一眼见她,也一定把持不住。
别说是在这个民风淳朴的大宋朝,换做是二十一世纪,怕是更免不了天天戴几顶有颜色的帽子。
不过,包拯也不敢妄自猜测,毕竟这个世界并非完全是自己所认识的大宋朝。
剧情会如何发展,没人知道。
或许,现在这个世界的潘金莲,并非是水性杨花的女子,自然也不会发生历史性的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