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相见时难别亦难
自从叶欢搬到了皇城根的那座四合院去住以后,何雨水就在自己工作地方的附近,用三块钱一个月租了一间小屋子。
她以前是在一家厂子里班的,很辛苦,工资也不高。
后来叶欢利用自己的关系,把何雨水调到了银行班。
现在一个月工资能达到40多块。
本来叶欢是打算把何雨水调到售后员的岗位的,但是这玩意儿吧,一个萝卜一个坑,没有岗位也没有办法。
退而求其次,在银行班也挺轻松的,至少风不吹,日不晒,雨不淋。
而且也没有那么多屁事。
不可能三天两头的就会到大街去带个红袖套,用张纸写几个大字,到处乱贴,然后大喊口号之类的。
安稳。
只不过这里距离原本的四合院的确是有点远,来回的话是不方便的,所以就租了房子。
当然一个月还有5天的假期,这段时间她都会回家的。
早晨,叶欢起来洗漱以后就在胡同口的国营小饭馆吃了一点早餐。
然后坐公交车就去了银行。
他看到雨水这妹子正在班,是一个柜员。
不过业务并不忙。
想想也对,这个时候私营企业根本就没有,普通老百姓那几个钱也没必要去存。
基本都是放在柜子里,或者用手帕布包一包塞在哪个角落。
大部分人还是相信自己。
叶欢把身所有的钱全部拿了出来,将近2000元。
他来到了何雨水的工位前。
“存钱。”
何雨水一抬头,发现竟然是叶欢,差点想要高声尖叫欢呼。
但一想到现在,自己还是在工作时间就忍了下来。
“存多少?”何雨水还是很专业的。
“这些全部存了,总共是1979块7毛3。”(记住这个数字很重要)
“户口簿请出示一下。”
“没带,就存你户头吧。”叶欢温柔的说道。
何雨水脸色慢慢的变红。
“我们只是邻居,你存我户头算什么呀?”何雨水羞涩的说道。
“你说算什么就算什么,反正今天这个钱我一定要存,但是我户口本没带。”
“好吧,你这个坏家伙。”
何雨水一通操作,把这1979块7毛3全部存进自己的户头。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们一起吃个饭吧。”存完钱以后叶欢说道。
“好啊,叶欢哥哥。”
叶欢转身离开。
银行柜台里面的其余的几个柜姐,那八卦之心一下子就来了。
“雨水,这小伙谁呀?一下子存了这么多钱,将近2000呢,而且还存在你的户头。”
何雨水双颊绯红,不好意思的说“他,他就是我一个邻居。”
“鬼扯,谁家邻居这么大方,快说,是不是你对象?你这对象挺厉害呀,2000块钱一般的人得存10年了。”
“叶欢哥哥是很厉害。”听到有人夸叶欢何雨水还是很骄傲的。
“哟,叶欢哥哥,说说看,你这个叶欢哥哥是干什么的?”
“王大姐我也不清楚,不过次叶欢哥哥和我说,他现在是个大校,而且拿了两份工资,每个月的工资加津贴差不多有300块钱呢。”何雨水这妹子脖子一仰,抬着头像个战胜的小公鸡一样。
“大校,我看你这个叶欢哥哥年纪也不大呀,这可是副厅级的干部拿着12级的工资啊。”
“是啊,叶欢哥哥就比我大三岁,今年22,已经拿到了个人一等功勋章了,就连大先生也曾经接见过他好几次。”
“大先生,亲自接见!好家伙,你这个叶欢哥哥前途无量啊。”
现在的大先生在整个种花家,几乎是所有人的偶像,一听到叶欢,曾经被大先生亲自接见,还好几次,本来有点犯困的几个柜姐,耳朵都竖起来了。
“知道东南海保镖吗?那些人全是叶欢哥哥一手带出来的,他可厉害了。”
只要涉及到叶欢的话题,何雨水都是非常自豪的,一点也没有像刚刚参加工作的那种实习生畏畏缩缩的模样。
“雨水啊,那你一定要抓住哟,你这个叶欢哥哥这么优秀,肯定有很多人看他吧。”王大姐好心的提醒。
“是啊,就我所知就有好几个女人喜欢叶欢哥哥。”何雨水在这里特指的就是周小白。
没办法,之前她经常见到周小白到叶欢的家里。
而且周小白看她的眼神里明显带有敌意,明摆着是把她当情敌了。
周小白看叶欢的眼神和她自己也是一样的,长得也挺漂亮,父亲还是一个副司令。
说实话,何雨水觉得自己完全不是周小白的对手。
但是,这件事情涉及到自己的青梅竹马和一生所爱,她是绝对不会退缩的。
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
时间其实是人的错觉,爱因斯坦曾经就说过这句话。
现在看来是有道理的。
何雨水觉得午的这个时间怎么就不动?
每次都感觉过了好久,低头一看手表才过去两分钟。
每一秒每一分都是煎熬。
好不容易等到午11:30。
休息时间到了,但是她只有半个小时。
“王姐今天让我先去吃吧。”何雨水恳求道。
“行,你是不是和你的叶欢哥哥约好了呀?”王大姐笑了笑。
“王大姐~”
“行了,不说你了,赶紧走吧,要不让你的叶欢哥哥等急了。”
何雨水一路小跑就冲出了银行,她这是臊的慌。
刚出门口她就看到了叶欢。
“走吧,知道你中午休息时间短,菜已经点好了,这会儿直接可以去吃了。”
两人来到国营小饭馆,果然一桌菜已经齐了,面还罩着一个竹盖子,是遮挡苍蝇用的,算是比较银杏(不是错别字,故意的)。
叶欢心想,要是自己直接把事情说出来,这妹子肯定连饭都吃不下去了,索性先吃一点再说。
吃的差不多了,叶欢终于摊牌了。
“雨水,我要走了,我要离开49城了。”
“叶欢哥哥,离开49城,你要去哪里呀?要去多久呀?”何雨水问道。
“我要去香江治眼睛,顺便完成大先生交给我的任务,可能要好几年。”叶欢叹了口气,决定用一个善意的谎言。
“好几年是多久?三年,5年还是10年?”何雨水眼眶顿时红了。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三年5年那是起码的,10年8年也是有可能的,这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需要很长的时间。”
“这个任务就不能让别人去做吗?10年8年,我都快30岁了,叶欢哥哥,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心意吗?我喜欢你,我从小就喜欢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何雨水再也忍不住了,声泪俱下。
她原本以为,自己长大了,终于可以嫁给叶欢哥哥了。
却没成想,自己只猜对了一半。
“我这次去是为了种花家的崛起,是为了未来一个人人能够吃饱,人人能够穿暖的种花家。
是为了未来,一个谁也不能欺负的种花家。
是为了未来每一个兔子,都敢大声的,骄傲的喊出来我是种花家的人。”叶欢抓住了何雨水的手,一字一句的说道。
“好男儿志在四方,我不拦着你,但是也请你不要忘了我,不要忘了在四九城还有一个傻姑娘会一直等着你,哪怕到了时间的尽头。”何雨水擦干了眼泪,坚定的说道。
有那么一瞬间,叶欢都想带着何雨水一起走了。
只是这孩子太单纯,而他今后要做的事情,可能不是一般的黑暗。
与其到时候让她失望,不如留下一个完美的印象,一段美好的回忆。
这样她的叶欢哥哥,永远是那个善良,正直,勇敢的叶欢哥哥。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恨别离,的确是人生几大悲之一。
“你什么时候走?”何雨水问道。
“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明天就走。”叶欢低声说道。
“这么急,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因为我怕你伤心,对了,这串钥匙还有这一张房契给你,这个房子就在这附近皇城根下,离你班的地方挺近的。
房子是面奖励给我的,以后我不在你就过去住吧,也算给那个旧房子添点人气。”叶欢掏出一张纸和一串钥匙,交到了何雨水的手里。
何雨水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捏紧了自己的拳头,就连钥匙划破手心都没有发觉。
“傻丫头!唉…”叶欢看在眼里,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时间也差不多了,我该回去班了,要不然王姐他们得饿了。”何雨水的脸非常勉强的扯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
叶欢默默的看着何雨水的背影,直到背影完全消失在视线之中,他这才站起身来,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