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眺江河边畔,有鸭群扭着屁股嘎嘎乱窜。
州府景大,有“天下百众共赴我身”的美名,又称“万德之乡”,吹的很厉害,但实际上也没啥值得看的,美人也好,文人也好,风景也好,从旁处一点点数过来,也不会令人觉得。
他州府之地,就真的高人一等。
只能说。
“虚名盛千里,不如定眼闻,”
州府分有大道十三,水道十二。
有一条通明江,也称“水江神三十九座灵”,名字有些绕口,是因为掺合到了庙堂神话。说早千百年前,此间天下还不曾有眼前的水陆丰收。
因为有一书生,救了一妖精。
妖精念着这情,便改土开河,落下三十九条运水江河,灌溉土地,富足民生,功德无量。
才称水江神,乃货真价实的大神。
不过神话传说,听着多随便。没啥头脑可言。
自通明江一路游,远远见山桥落闸门,上写“公输天下”四个大字。有小船大船,见楼阁斗笠,混杂着百态的民生,井然有序的,步入那闸门往內。
过道门,似过天险。
从奔流大水,到悠闲村畔,仿佛连山上的青绿,都明亮了许多。
路边案旁,有撒欢的娃娃呼朋引伴,冲着楼船哈哈大笑。
顺着通明江继续走,站在船边望远瞧,没等太久,一抹青色钻进眼睛,那是古墙风光,遍布尘霜,曾立过征战,依旧不肯翻倒。
如老将坐高台,撑着大刀,虎目威遥。
入港口,停泊船,船夫大笑道。
“几位客官路上多热闹,祝君痛快!”
“哈哈,那诚谢船公美意了!”
“船公再见!”
路远,自然也跟船公有不少的交流。
港口嘈杂悦耳,那来来往往,船走船停,便是夜半三更,恐怕也不会就此休行。不愧为,大齐州府。
“吴兄,我等有意去太华山一见尊颜,吴兄可有兴趣?”
那太华山并非名景,只是因着一位人物,而有了大名。
“我还有旁外之事,还是李兄等去吧!”
“那,此行一别,就得再盼缘分了。”
“哈哈,若有缘时,天涯海角也能相见!”
对方也不再多说,一拱手,结伴走了。吴青山望着眼前繁华,有些顿足。倒不是他心头生怯,只是见景思人。
可,他又不会太过于心生寂寥。
毕竟正如方才的婉拒之言。
“有缘自会相见!”
……
要说这州府的名胜,那确实有不少地方可以去。
比如方才那李书生提及的太华山,便被称作“文乡之掌”,也称文圣故里。山上所祭之人,大的能上天。
不过,吴青山的性子,不是很喜欢那文绉绉的话谈。
虽然文人说话不一定就是文绉绉的,其中也多有口吐脏话,喷发嗔骂的角色。像这种人,他也在路上见过。
但,果然还是不拉进关系了。
与其同人交往,不如与湖共饮三百杯。
岂不是更浪漫?
说来他还真没品过酒水的滋味,也见过醉人,口齿混乱,步履阑珊,看着实在是不怎么像,太舒服的样。
可每一个大口饮酒的,都会说一句。
“痛快!”
这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就今儿个,乘着天清气朗,叫他一品见分晓。
可若只是喝,那也太过于无趣,毕竟那路边糟糠三两文,楼中仙琼价千金。差距大的去…
他肯定不能品糟糠啊…那玩意儿只是远远闻着味,都让人恶心。
要喝,就得喝好的。
寻路人打听。
这州府之地,虽然也没有个与酒相关的大名,但的确,有值得称道的佳酿。称作“馋水间”的小店,真的不大,满屋拢共也就坐三两人,所以来买酒的,都是打满一壶。
这名字取得,也特别的简单,甚至狂妄,
馋水间。
啧啧啧,那正好,见见你这大江水,能不能馋住我这头饕餮。
“店家!”
营业的掌柜年纪刚好五十出头,白几根头发,看着却很精神,笑眯眯的,有点吓人饿虎的气质。
“我路上耳闻,说你这摆满了神仙酿,再见你这牌子,更是大胆。所以,心中好奇,悠着满一壶尝尝。”
“那您是现饮呢?还是…”
“带走!这里太挤,不适合我舒展情怀!”
掌柜有些好笑,他见眼前这位客人,衣着锦绣,风度翩翩,长的,那更是面冠如玉,引人盯着看。可说起话来,却像是一阵狂风席卷江畔,吹尘卷土,把那一抬眼刚瞧见的美景风光,彻底搅乱。
“好,那您稍坐!”
很快,一壶酒被架上桌,店家微笑道。
“诚惠三两银子。”
嚯,可真是贵的要命,三两银子,该多少天的口粮了?他掐掐算算,烦心的一拍桌子。
“三两,这价钱,若是我灌进嘴里,结果只是流水的马尿,又怎么说?”
“若您觉着不痛快,小店照价赔偿!”
“可作数?”
掌柜的抬手指道。
“城东望亭街,衙门自作证!”
“行,那便三两银子,买了!”
“客人慢走啊~”
听着那声,这赚钱之后,果然感情更加丰富了。吴青山捏着那壶酒,思索着该去哪儿品一品,这贵的不得了的佳酿呢?
这俗话说得好
“好马配英雄!”
这好酒,也不能随便找个窝囊地灌进嘴里,那哪里是品酒,分明是灌水。便是那畜生骡子,也不带这么喝的。
找来找去,远了一颗老树。
“树兄,见你也有百年龄,今儿个,我敬你一杯!干!”
一壶老酒,一半敬树,一半敬江,一半自饮。
“嚯!确实是痛快啊,这银子,花的不亏!”
风吹树摆,似乎也在欢笑着。
“痛快,痛快啊!”
……
“哎呦,这下子怕不是得饿好几个月了…”
孙思瑶望着眼前的大箱子,里面装的,全都是酒水,这州府的佳酿,除了那馋水间的“千金裘”,还有哪家敢称第一呢?
酒确实是好酒,就算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尘,一饮一啄,也该赞叹一句。
可,价格也是真的贵,
小小一壶,三两银子。
寻常人家根本喝不起,他这个偏门的公子哥,照样也难消费,毕竟有这银子,跑去酒楼大吃一顿,他不香吗?
不过,虽然很心疼,但这是必要的花销,他亲自跑去馋水间,买了足足二十四壶。
这般置办,是为了报恩。
他也考虑过,要不要送点更实在的东西,比如一只烤全羊啥的…可,后来又想,那太过于俗气了,如恩人那样的存在,肯定不屑于。
想来想去,只能从书中故事找结论,
说大齐曾经,有一位剑仙做客,自号太白。
便,好饮一壶!
仙人如此,那恩人,应该也会喜欢吧?
孙思瑶并不确定,但,他必须做出抉择,然后,心疼了半宿。睡的不安稳。
等到天高大亮,便结着队伍乘上船。
为表诚意,他这个报恩的正主,肯定不能落下队伍,大船沿江走,实在是他害怕再被人逮住尾巴,杀个片甲不留。
那何止是凄惨,简直是惨不忍睹。
若不是恩人,他今时今刻,估计都被消化成一抔黄土了,还是水路最好,乘船速度也快,这将近千里的路途,虽然也花费了好长的时间,但比之走陆路,还是要快许多的。
停在一处野港口后。
随行的管家便指挥着卸货。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孙思瑶可是连家中的这位吴管家都请来了,吴管家可不简单,号称武学大师,一手拳法年轻时,打遍江北无敌手,如今过了轻狂少年,气息内敛,却更加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