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家快餐店的生意十分兴隆,高朋满座,因此,厨房里自然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厨房里很忙,上菜的速度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快了。
毕竟,顾客不只是胡咬金他们几个,而是有三四十个。
这个年代,没有智能手机可以打发时间,再加上这是小快餐店,不会像酒店里那样在上菜之前有免费的花生米和酸菜之类的小点心。
在这种情况下,胡咬金将烟拿了出来。
这是一包软‘白沙’烟。
这个年代,这种烟的价格是4块钱一包。
“风大侠,来一支。”胡咬金从烟盒里面掏出一支烟,递向杨风。
“不,大作家,我不抽烟,谢谢。”杨风连连摆手,微笑拒绝。
“咦,风大侠,你不是抽烟的么?比我老胡抽烟的历史还长,怎么,真下定决心戒烟了?”胡咬金有点纳闷的看着杨风。
“没错,我是真的下定决心戒烟。”杨风忙道。
接着,他又委婉的劝胡咬金;“抽烟不好,有害健康,所以,大作家,你也要少抽,最好是别抽。”
“唉,我其实也想戒烟啊,可是,我是个写小说的作家,不抽烟不行啊,有时候,思路断了的时候,就要靠抽烟,来产生灵感。”胡咬金叹道。
然后,他又问三德子;“三德子,你来不来一支?”
“不不不,谢谢。”三德子赶紧拒绝。
“哈哈,你们都不抽,我老胡一个人抽。”
接着,胡咬金将一支烟叼在嘴里,用打火机点燃,然后‘嘘’的一口,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看着胡咬金吞云吐雾的样子,杨风心里五味杂瓶,他想避开,躲避这二手烟的危害,但想了想,又没有出去了,因为,周围的顾客们,菜都陆陆续续的上了桌子,而他们点的菜,应该也很快了。
再加上稍微也有点顾忌胡咬金的感受,所以,就依然坐在桌子面前,不过,尽量的歪着脖子,避开那浓浓的烟霾。
在重生前的这个年纪,杨风其实是抽烟的。
他在辍学之前就学会抽烟了。
当时,由于受到了不良社会风气和电视里面那些港台暴力电影的影响,觉得抽烟的样子很酷毙,于是,他也跟着有样学样,学人家抽烟,然后没多久,就正式上瘾了,成为了烟民大军中的一员小干将。
那个时候的他,年纪还小,也还没有出去打工,因此,是想尽一切办法搞烟钱,什么抓泥鳅黄鳝卖,或者是抓田鸡卖,要不就是到山上抓野果子卖。
实在搞不到烟钱的话,就在村里的那些小卖部赊账。
因此,他身上经常会揣着一包‘旅行家’烟或者‘古湘’烟。
这种烟虽然不贵,但好歹是‘带了海绵头子’的,叼在嘴里,也挺有面子。
(在这个年代,烟除了牌子之外,还分为‘有海绵头子的’和‘没有海绵头子的’,‘有海绵头子的烟’价格都稍贵,没有‘海绵头子’的烟,价格都稍便宜,因此,一个烟民,嘴里叼的是好烟还是差烟,人家从‘海绵头子’上,就可以立马分辨出来。)
后来,由于村里的三家小卖部都欠了好几十块块,人家店老板们过年的时候、拿着账本跑到家里来要钱,再后来,都不赊给他了,无奈之下,杨风只好偷父亲的毛烟和卷烟纸,然后自己动手卷烟抽。
因此,在重生前,杨风也算得上是老烟虫了。
不过,几年后,因为一次体检,查出了身上携带乙肝病毒,在医生的嘱咐下,他就开始戒烟。
戒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杨风前前后后一共戒了四次,才终于在重生之前,成功的将烟戒掉。
重生之前,杨风整整三年没有抽烟了。
哪怕鞋厂破产了,家里又发生了变故,心情沮丧到极点,但他也只是喝酒,而没有抽烟。
因此,重生后,杨风自然不会再重蹈覆辙,继续抽烟。
要知道,抽烟对身体的健康,有多大的伤害啊。
而戒这尼古丁,又有多难啊。
作为一个亲身经历者,杨风是深有体会。
……
差不多等了二十多分钟后,杨风他们点的菜才一盘一盘的被老板娘端上桌。
最先被端上桌子的是杨风的‘猪血粑炒腊肉’。
几分钟后,是三德子点的‘清炒莴笋’。
再过几分钟之后,是胡咬金帮三德子点的‘青椒回锅肉’。
最后,才是胡咬金自己亲自点的‘辣子鸡’。
此时此刻,大家都饿了,再加上炒出来的菜,卖相很具有诱惑性。
因此,大家在上第一盘‘猪血粑炒腊肉’之后,就开始大快朵颐。
胡咬金一边叼着烟,一边给大家斟满啤酒。
杨风就不要劝了。
在帮三德子斟啤酒的时候,胡咬金说;“三德子,你也来一杯吧?”
“我,不……”
“少喝一点嘛,你还真打算当和尚啊,三德子,可不是我老胡说你,你老爸老妈就你一个儿子,要是去当和尚的话,估计他俩会打断你的腿,而且,三德子,我老胡还有个秘密,没有告诉你。”
“是什么秘密?”
“你先跟我们干一杯,我就告诉你。”
“……好。”
“嗯,这还差不多。”
接着,胡咬金帮三德子也斟啤酒,但他担心三德子初次喝酒,不胜酒力,于是,只斟了小半杯。
将啤酒都斟好了之后,胡咬金举着就被,对杨风和三德子大声说道;“风大侠,三德子,咱们三个既是多年的同学,又是义结金兰的袍泽兄弟,所以,今天谁也别客气,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就像我的导师古龙叔叔说的那样,痛快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来,干杯。”
“好。”
“干杯。”
“干杯。”
在胡咬金的豪情感染之下,这三个家伙将手中的酒杯‘当’地碰了一下,然后扬起脑袋,一饮而尽。
杨风重生前,是个小鞋厂的老板,又是个职场十几年的皮鞋设计师,各种应酬是少不了的。
只是因为有乙肝,不得不也将酒也戒了。
因此,整整十几年,滴酒未沾。
即便在各种应酬的场面上,也是以饮料代酒。
但这并不能代表他不喜欢喝酒。
实际上,杨风很喜欢喝酒。
真的,他很喜欢喝酒。
在查出乙肝之前,他经常跟朋友们一起喝酒。
尤其是在夏天的时候,一瓶凉啤,一碟下酒菜,那真是神仙级别的完美享受啊。
所以,现在,他重生了,虽然不想继续抽烟,但酒这个东西,他却一点也不想戒。
要知道,他的乙肝,并不是在这个时候被传染的。
而是19岁那年,跟师父学做皮鞋的时候,被传染的。
因为,他的师父和师娘都是乙肝病人。
当时他不知道,后来,师父和师娘都肝硬化住院,他才明白自己身上的这乙肝病毒是怎么被传染的。
胡咬金大大咧咧,酒量也并不差,因此,一杯下去,来了个底朝天。
杨风也来了个底朝天。
只有三德子,虽然只有小半杯,可因为平时滴酒不沾,因此,这小半杯喝下去之后,那张脸立马就变得跟苦瓜一样难看,手背则不停的搓着嘴巴周围,舌头时不时的吐出来几下。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三德子一手按着胸口,一手竖立。
“哈哈哈,三德子,看来,你这辈子还真是想当和尚啊。”胡咬金笑道。
然后,猛抽一口烟,再将一块猪血粑夹在嘴里,慢慢咀嚼。
“啤酒加烟,法力无边!~”胡咬金大声道。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三德子又忙道。
然后他撇了撇嘴,问胡咬金;“胡咬金同学,你刚才说,我把这杯酒干了,就有一个秘密要告诉我,现在可以告诉我是什么秘密了吗?”
“可以,我老胡不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
“是什么秘密?”
“是……”胡咬金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周围,然后轻声告诉三德子;“你老爸老妈要我帮你介绍一个女朋友~”
“什么?不会吧?”三德子惊讶的睁大眼睛。
“骗你是小狗。”胡咬金抬起身子。
然后,他道;“我估计啊,你老爸老妈一定是担心你真的想当和尚,所以,才让我这个同学兼兄弟,帮你介绍女朋友。”
……
这顿饭吃了半个多小时,才吃完。
吃完之后,胡咬金结账。
然后,将账结完之后,胡咬金去门口推他那辆破载重单车。
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单车居然不见了。
“我靠,我的桑塔纳怎么不见了?”胡咬金惊道。
然后不停的转着他那胖乎乎的身躯,搜寻着周围。
杨风也赶紧帮着逡巡,可哪里还有那辆破单车的影子啊。
毋宁质疑,绝对是被小偷给偷走了。
这个年代,经济落后,单车这种交通工具还比较时髦,价格方面也不便宜,只有家庭条件好的老百姓家里,才会买单车。
因此,在这个年代,很多小偷喜欢对单车下手。
杨风重生前,就丢过单车。
“算了,不用找了,找也没用,找不回来了。”杨风劝胡咬金。
“我不是心疼这钱。”胡咬金一边蠡测周围,一边小伤心的道;“我老胡心疼的是,这辆单车跟了我好几年了,我和它之间的感情就像是一对亲兄弟,它现在不见了,我怎么能不着急,要是,它被别人虐待了怎么办?——再说,我老胡堂堂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将来,这事要被传出去了,说一个全球华人圈著名的武侠作家,连一辆单车都守不住,多没面子啊~”
“呃,好吧,那你继续找吧!~”杨风无奈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