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1980年夏天。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校长室的房门被敲响。
一位身穿浅红长袍头戴高脚帽的白胡子老人看着自己身前的一只猫头鹰。
猫头鹰嘶鸣两声,“碰”的一声化作一团白雾消失不见。
“西比尔·特里劳妮....一位占卜师想要找我面试霍格沃茨的预言课教授?希望这一次能够带给学院一个好消息。”
邓布利多捋了捋自己的长胡子,身体慢慢淡化消失在校长办公室内。
霍格沃茨校外霍格莫德酒馆,一门牌上清晰标注着,魔法占卜学。
房间里一位满头蓬松发丝的女士正神神叨叨的念叨着什么,她的耳朵动了动察觉到有人来了,也不等对方开口自顾自的出声:
“邓布利多校长,我的占卜预言术得到了最新启示,是有关于....
您的那位学生...可怕的大魔王....
哦不,应该是那位拥护‘纯血’巫师言论的先行者。”
邓布利多面色如常,并不言语,他看着身前占卜师静静地等待她的下文。
特里劳妮的双眼眯起,好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
“预言术给予我的回馈,我只能隐约记得,关键句子。”
【拥有消灭大魔王能力的人即将出现。】
【他很有可能会出生在一个,曾三次对抗大魔王的家庭。】
【出生日期将会是七月的最后一天。】
【他将会被大魔王视为生命中的劲敌。】
特里劳妮的预言在这里突然戛然而止,就见邓布利多随手一挥,一直紧闭的房门被突然打开,一道身穿黑袍的人影有些错愕地站在门口。
“斯...斯内普?”特里劳妮有些疑惑的出声,不过她又揉了揉眼睛,房间门口已经空无一人。
“不要被无关紧要的事情打扰了!
特里劳妮,占卜剩下的预言是什么?”
邓布利多却没有深究这个问题示意特里劳妮继续把预言说下去。
特里劳妮沉默一会,伸手推了推自己面颊上的眼镜框继续开口:
【预言之子拥有大魔王所不了解的神奇力量】
【他们两个必定相见,一个会死在另一个人手上。】
【两人绝不可能同时存活。】
看着特里劳妮那欲言又止的神情,邓布利多眉头皱了皱:
“特里劳妮女士,占卜师关于‘纯血派’的预言就这么多么?”
特里劳妮犹豫再三有些不确定的开口:
“其实....其实预言术最后还有一句话,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记错了,因为占卜魔法最后时刻理应耗尽魔力了才对...占卜的最后,好像是这样一句话。”
【新时代下...预言之子和大魔王将会一同葬身于古老的魔物口中...】
.......
伦敦1980年6月25号。
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
一辆小型私家车缓慢行驶。并且停靠在一栋二层楼的小洋房前。
车门被打开,一位中年人打算从驾驶位上下来,可是由于身材肥胖外加有些急切。
不小心跌在地上,他也顾不得满身灰尘连忙爬起来急匆匆的来到副驾驶位,拉开车门:
“我亲爱的佩妮,你快让我看看咱们的孩子,瞧瞧,你怀中的胖小子,他一定是我亲生的。”
听到自己丈夫弗农的话语,佩妮瞪了对方一眼:
“你刚刚在说什么?”
弗农一愣,心中暗骂自己一时糊涂,由于太过激动导致说话没头没尾的,连忙解释出声:
“亲爱的佩妮,我的意思是,你瞧咱们家的大胖小子,他一定是继承了我...
哦不,是咱们德思礼家族的优秀血脉。
嗯....
你看这一双眼睛,多么灵动有神,我感觉他以后一定能成为一个大企业家。”
佩妮没好气的把怀中孩子递给自己的丈夫出声挤兑:
“咱们的孩子才出生两天,你就想着要给他做未来规划?
听说最近市中心,新开了一家马戏团,里面的小丑,杂技,动物还有魔术表演都很不错,有机会咱们明天带孩子一起去看一看。”
听到妻子提议,弗农略微不太开心:
“我觉得还是不要去的好,杂技,表演,马戏团,小丑,这些都是骗人的把戏,是下等人取悦有钱人的消遣。
万一咱们家的达力喜欢上这类玩意,那可是一件让我十分头疼的事情。”
佩妮张了张嘴还想要争辩什么,不过看着自家丈夫一脸严肃的神情,只得叹了口气,收拾了一下车内的婴儿物品,跟着丈夫一起回了家。
路上还在尝试争辩,不应该在孩子小的时候就定下人生目标,要跟着孩子喜好来决定未来....
......
两个成年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争论,却没有注意到他们掌心襁褓中婴儿的一双眼忽闪忽闪的异常灵动。
自己...
自己这是穿越了?
看了看周围那比自己大了好几倍的物体,抬起手和小孩一般的五指。
达力不得不接受了眼前这个现实,他真的重生了,听着身边那地地道道的英文腔调。
他清楚自己应该是在伦敦,根据车内装饰还有周围环境判断,应该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样子。
唉...
达力叹了一口气,前世的记忆如同幻影一样的闪过。
他出生在遥远的东方,小时候成绩优异,直接跳级,被学校推荐到了,魔都哈佛天才班,在学习过程中,更是热衷于生物学知识体系。
得到公费出资机会,去了英国剑桥大学,攻读生物研究专业。
从本科,到研究生,最后到博士。
在他发表博士毕业论文的前一天他也仅仅26岁不到。
出国以后为了更好的融入,导师项目组的人际圈子,他给自己取了一个英文名,达力。
可就在自己剑桥博士毕业前一晚,他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穿越了。
没有撞车,没有下毒,没有暗害。
身为高级生物人才的特殊研究员,更是受到他人尊重。
然而不争的事实就是他穿越了。
不过...
这或许不是一件坏事。
上辈子一心只懂读书,在生物学领域的发展飞快,对应的就没什么时间打理周围的人际关系,导致他朋友很少,甚至面对仰慕他追求的女生,都不假辞色。
毕竟,从人类进化的角度来说。
研究细胞是怎么繁殖的,亦或者昆虫是如何羽化成飞行生物,都要比陪女孩子逛街什么的有趣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