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枫上前拍拍,无崖子的肩膀道李秋水现在在西夏隐姓埋名,不过你那师姐童姥正到处找她呢
对了,你那师姐是怎么回事?王枫好奇的问道。
无崖子苦笑道师姐当初由于练功,走火入魔导致身形一直停留在孩童模样,由于老朽与秋水成婚,便黯然离去
师姐的情谊,老朽自然明白,但当时老朽的心思完全在秋水身上
唉,你这就不地道了啊,辜负别人一番情谊阿王枫摇摇头,鄙视道。
无崖子有些尴尬道这师姐与秋水,不知道斗过多少次了,老朽也是有心无力阿。
噢?你镇压不住?王枫好奇道。
咳,对啊,我们三人功力伯仲之间
放心,本帮主帮你重振夫纲!女人嘛,得睡服,一次不行,那就来个双飞,等她俩一起抗过枪,自然就是自己人了王枫扒拉扒拉一顿口水飞溅,诉着在老家学到的知识。
我曰,曰,曰无崖子被王枫一番话镇住了,此番言论震的他倒退三步,震惊的同时,竟然还觉得有几分道理。
无崖子心中竟然还有几分火热,三十年不曾用过的神秘物体,竟然可耻的,恩!
不过一想到,女童样的师姐,不禁脑门一抽。
那个,帮主,董飘云也有叫巫行云师姐现在是女童模样阿无崖子尴尬无比的对王枫道。
放心,这自然是事王枫淡淡道。
走吧!该出去了
山洞外,围观的武林人士,都没有离去,他们十分好奇,苏星河带王枫干什么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就看见王枫带着一个白发飘飘,脸如冠玉,年纪显然已经不,却仍神采飞扬!
此人是谁?
好一个仙风道骨的模样!
到底什么情况?
武林人士议论纷纷,不知发生何事。
无崖子来到棋盘前,将棋盘破解,然后大声道珍珑棋局已破!。
听闻一片哗然!
这就完了?
什么嘛,这棋局的大秘密呢?
看着众饶议论,无崖子上前到老朽,布下棋局,就是为寥待有缘人,如今有缘人已到!。
嚯,这棋局是他摆的?
阁下是?一位武林人士上前问道。
老朽,万界帮下,逍遥堂无崖子无崖子淡淡的回道。
武林人士一听全部都看向王枫,不禁暗自道这货是要干嘛?他们都感受到无崖子身上的气息,缥缈逍遥中带着危险!
诸位请便,老朽告辞!完无崖子就朝王枫等人走去。
慕容复,给你个任务王枫道。
帮主,不知是?慕容复问道。
你去和宋帝淡淡,介绍介绍万界帮!找他征用十万兵马王枫思索了一会道,王枫打算,用型强化液,强化十万兵马,配合从王语嫣那里得到的普通功法,打造十万二流高手!
从萧峰等让到的功法,王枫并不打算使用,毕竟武学还是得看资质,这十万兵马也就当作军队使用。
让辽国知道什么叫做兵强马壮!
明白慕容复卡感受这脑里的信息应声道。
嗯,到时候你就把简介发给宋皇就携王枫把点头道,王枫心里倒是有了一些大胆的想法!
无崖子来到王枫众人前时,突然看见了王语嫣。
此女?无崖子看着王语嫣有几分李秋水的模样,有些诧异。
王枫看着无崖子疑惑的神情,笑道她叫王语嫣,是李青萝的女儿!。
语嫣,他是你的爷爷!王枫又对王语嫣道。
什么2!惊呼声同时响起。
而后少不了一段家长里短!
数日后
无崖子告辞王枫去寻找李秋水和董飘云。
王枫则和王语嫣,木婉清,钟灵,萧峰,段誉继续朝龙寺而去
灵鹫宫!
无崖子?董飘云震惊的看着眼前的男子,心中激动不已。
师姐无崖子面带微笑,轻声回道。
一夜长谈,各自经历,一一展现。
你万界帮能治好我?董飘云惊讶道。
嗯,帮主手段神鬼莫测!无崖子回道。
向王枫申请之后,通过系统的能力,在保留董飘云内力的情况下,剥离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让系统修复。
修复过的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不用再吸血,不会反童,保留了其他的能力。
而后无崖子带着一脸不情愿的董飘云去寻找李秋水。
经过一番寻找,时隔多年,三人终于见面。
在王枫的言传身教下,无崖子也可耻的动用了武力镇压,然后,三人更是在房间中折腾了三三夜,嗯,当真是老当益壮。
皇宫!
这是真的??宋哲宗赵煦震惊的看着眼前的男子。
就如宋皇,看的的那样!慕容复看到赵煦的模样,心中也是一乐,微笑的答道。
真是,真是匪夷所思!赵煦一脸瞠目结舌,呢喃道。
赵煦身为一国皇帝,什么场面没见过?但是今得知的场面,赵煦表示压力很大,他觉得自己一国之君的地位,也不过如此!
那不知王仙人,在何处?赵煦一脸狂热的问道,在赵煦眼中,拥有如此手段,定是仙人无疑!
不知,宋皇,是否愿意,归附万界帮?慕容复再次问道。
当然,当然赵煦急忙道,仙人就在眼前,而且只是归附,又不是要他退位,他自然是急忙答应。
在赵煦答应的同时,王枫手里的人员名单上又多了一位。
嗯,帮主大人,正在前往龙寺的路上,有些事情需要解决慕容复对迫不及待的赵煦回道。
噢!赵煦若有所思的答应了一声。
既然,王帮主需要兵马,那寡人,自当遵从,只要十万吗?赵煦对慕容复问道。
宋朝还是能拿出大几十万军队的。
对,帮主只吩咐十万慕容复也不敢多要。
可否,透露下,帮主要做什么吗?赵煦对慕容复好奇的问道。
承蒙帮主关照,助在下,北上复燕!慕容复对赵煦回道。
噢?那真是恭喜,燕皇了!赵煦一惊,不禁松了口气,要是帮主要动他,简直不想象。
赵煦也了解到,帮中成员不允许在外界内斗!
在赵煦脑中,也响起了一些大胆的想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