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张辉做饭的功夫,华春雪夫妇两人逮着苏瑾一顿臭骂,各种指责,训斥,责怪她的不是。
张辉是什么人,洪州和麟川两地最强横的一个人。
洪七牛哔吧!
洪州首富,资产多达百个亿,然后呢!在张辉面前还不是照样老实巴交。
这就是逆天武者的影响力。
别说一个商人,当一个武者实力强大到足以只手遮天时,便可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命运。
国运。
比如前朝的漠北狂尊。
说白了,张辉那是一头猛虎,心情好的时候,肚子吃饱的时候,人家不惜的跟你计较,万一哪天惹急眼了,处于暴怒的一个状态,雄狮猛兽的怒火,谁能承受的了?
“不是妈说你,你一个女孩子,就不能手脚勤快一点呀?”
“这是寄人篱下,又不是在自己家,真是,这么大岁数了,一点都不懂事。”
“就你这样似的,往后还怎么嫁人?婆家不得给你气死呀!”华春雪喋喋不休。
也就是自己女儿,这要是别人家的女儿,早轰出去了。
这是毛病,得想办法改。
一个女孩子家,懒成这样,甭说别人了,连华春雪自己都看不下去。
“菜来咯!”
张辉端着一盘红烧茄子,一盘藜蒿炒腊肉快步走来,摆在旁边大厅的桌子上。“你们来的正好,刚好饭熟了,一会儿我给你们多炒几个菜。”
说着,张辉跑到冰箱挑选食材。
“哎呀!”
“张先生,您可别忙了,赶紧坐下休息会儿,这厨房的事儿,以后你尽管招呼苏苏就好,她要不听话,你就揍她,千万别给她惯着。”
“什么毛病。”华春雪卷起袖子,奔着厨房走去,走了几步,又停下脚步,扭头狠狠嗔了苏瑾一眼。“你个死丫头,还不滚过来帮忙。”
“对了,张先生,庚金我已经给您带过来了,您看下这些份量够不够,不够没关系,矿上那边还在作业,一旦有庚金,我立马找人送下山。”
“庚金吗?”张辉脸色一喜。
可算把这东西给盼到了。“苏苏,你去弄下饭,来,我看下。”
苏永康把箱子打开,推到张辉面前。
箱子是特制的保险箱,平时用来运输公司重要的材料,相当于银行运钱的那种箱子。
里边一道杠隔开了两个地方。
左边位置稍大的,摆放着一大坨未经加工的庚金,估摸着得有个十来斤重。
张辉大喜过望,有了这坨庚金,足够他不灭金身一重天螓至完美,还能富余。
等了这么些天,可算是等到了。
“这是什么?”
庚金的旁边,还有一小坨东西,呈黑色,如煤炭一般,黑不溜秋,散发着乌黑的光。
张辉十分好奇,拿在手里把玩着,发现这东西特别沉。看起来没多大点,拿在手里一垫,就这么一块小块,起码有二十来斤重,比一大团庚金还要沉的多。
“这东西应该是……”张辉拧着眉头,思索。初高中教科书上是没有这种东西,金篆玉函,应该有过描述。
“玄铁。”
“这东西应该是玄铁。”华春雪自己也不是很确定,挖掘硫铁矿的时候,挖到了这么一点。想着张辉可能有用,所以干脆就一块带过来了。
“玄铁?”
“没错,就是玄铁。”张辉喜上眉梢。
这么大一块玄铁,太罕见了。
这东西可是宝贝。
拓跋的那把刀,就添了一点玄铁,刀身沉重,十分强韧。
他就加了一丁点,那把刀的品质立即提升好几个档次。
如此厚重的一块玄铁,要是锻造成兵器的话……不敢想。
“我的大刀有望了。”张辉欣喜若狂。
“好!”
“太好了。”
有了这两样东西,张辉的实力可以突飞猛进,一日千里。“谢谢哈!那什么,你们先用餐,我去一趟房间。”
等了这么长时间,张辉已经亟不可待了,连午饭都懒得吃,一个键步窜进房间,嘭的一声关上房门。
“玄铁,好家伙,这么沉。”
“暂时还用不上,回头找到好的材质,再锻造一把大刀。”张辉随手把玄铁和箱子一块丢进储物戒指,然后拿出庚金摆在面前。“这么多庚金,肯定用不完。”
张辉估摸一下,最多一半就够用了。
掏出几颗聚灵丹,用聚灵珠炼制的丹药,主要的效用就是补充丹田元气。
丢了一颗进嘴里,庞大浩瀚的真元四溢,补充消耗的元气。
身躯内的元气,立即变得充沛。
接下来,张辉开始融化庚金,这个过程会比较缓慢。
庚金强度大,韧性足,张辉需要耗费庞大的能量,用威力霸道惊人的天雷,一点一点淬炼。
几个小时后,庚金渐次融化为液体,接下来,就是融合了。
一想到融合所造成的痛苦,张辉的嘴角便是不由自主的抽搐起来。
“妈个蛋!”
“拼了!”
痛一回,享用一辈子,怕个卵。
咬了咬牙,张辉手指一挑,一点庚金液在少年的掌控之下,嗖的一声射向张辉胸口。
“滋滋滋”少年的胸膛,瞬间被烧灼一片血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焦肉味。
剧痛袭来,张辉脸色惨白,额头冷汗淋漓。
“痛!”
一阵阵的剧痛,比死还难受。
女人生孩子也没这么痛。
张辉哼都没哼一声,意志坚定,但身体却是隐隐颤动着,几度崩溃。
在庚金液变成固体之前,张辉必须尽快控制着它融入血液,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这个过程,无比的艰难,稍有不慎便前功尽弃。
“好了,第一滴完成了。”张辉惨白的脸上,浮现一抹喜色。“接下来,第二滴。”
一个弹指,又一滴庚金液射进他的身体。
一滴,两滴,三滴……
近四斤的庚金,融化成液体后,盛满一个铁碗,数不清有多少滴。
张辉疼的死去活来,一度生出想放弃的念头,但一想到以前没实力,家里穷时,身边的人对待自己的态度。
羞辱,践踏,蔑视,漠视。
就像一棵不起眼的小草,没有人会注意到它的存在。
是坚韧的活着,被人践踏,还是枯萎的死去,没人会在意。
张辉之所以一心向武,攀登武道极致,只因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不想再受人羞辱,不想看到爹妈辛苦,不想被人漠视,不想活着,一辈子只能在墓碑上留下两个冰冷的字眼。
他立志要站在风口浪尖,站在高耸的悬崖峭壁,去看远处的风景。
不一定要改变世界,但一定要影响一代人。
这便是张辉的动力来源,再痛,再坎坷,也要挺过去。
人说除死无大事!
张辉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比死更可怕的是穷,是卑微,是弱小。
宁肯死,也不愿意做一个弱小卑微,受人歧视的小草。
“再来。”
这一次,张辉掌控着一大团的庚金液,融入胸膛。
然后就是臂膀,四肢,脑袋。
几个钟头以后,张辉已然被汗水浸透,刚毅的脸庞,喜色难掩。少年的眉头渐次舒展开,轻松,舒畅。
全身上下,没有一丝瑕疵。
“不灭金身第一重圣王怒,总算是螓至完美了。”张辉握了握拳,虽然还有些虚弱,不过,张辉能感觉到体内蕴含着巨大力量,这力量,足以搅动山河,令大地破碎。
“咚!”
“咚咚!”
心跳强而有力,每一次跳动,都源源不断的往张辉四肢百骸输送新鲜的血液。
在融合和撕裂的过程中,张辉的经脉血管一点一点拓展,此刻,张辉体内血管,就如同张家山门前的那条路,从一条坎坷的泥泞路,一下子变成畅通无阻的柏油路。
血液和元气的运行,更加便捷,迅敏。
张辉抬起手,看着金光璀璨的拳头,嘴角扬起一抹自信的笑容。“鳌佰的青霜剑,之前还能伤我,现在,我就是站着不动,他的剑也休想伤我分毫。”
“修为境界也精进不少,只差一道隔阂就可以突破金丹期了。”
修道者的金丹期,相当于武者的传奇境。
“等我突破金丹,纵是漠北狂尊,也未必没有一战之力。”张辉,就是这么自信。
“再过两天就到初一了,羊城,终归是要去一趟。”
“明天就出发吧!”
不灭金身第一重圣王怒,张辉已然修炼到极致,他必须要尽快找到第二尊小金人了。
稍作休息后,张辉又开始翻阅金篆玉函。
不灭金身只是加固身躯的强韧度,丹田逆转时,身体如金铁般坚不可摧。
不惧刀枪,无畏水火。
说白了就是耐草,抗揍。
要揍别人,还得靠掌心雷,雷暴拳。
掌心雷真元消耗太大,而雷暴拳则是以拳头轰杀对方。
其实张辉不太喜欢用拳头,力量太大,即便他身体强韧度足够,每一次挥拳,也会让他的手腕受到不小的震创。
拳面也会受到一定的损害。
所以,除非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张辉一般不会倾尽全力。
有刀的话,谁愿意用拳头。
何况现在张辉得到那么大一块玄铁,回头就锻造一把钢刀出来。
金篆玉函古武术中,光刀法就有成千数百种之多,张辉罗列了一遍,然后从中挑选出几门比较喜欢的高品阶刀法。
“地阶下品武学,疾风刀法。”
修炼到极致,出刀如狂风骤雨,攻势凶猛强横,难有敌手。
“还有,地阶高品的烈焰狂斩。”
一刀下来,烈火盈天,山崩石裂。
这两种刀法,张辉比较青睐。
“就疾风刀法和烈焰狂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