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路坐在纪千墨旁边,听纪千墨这么说,忙把碗往旁边推了推,夹起那块鱼肉,递向纪千墨:“妹夫,我的给你!”
“二哥,你吃你的,别管他!他最喜欢吃鱼尾巴了!”
林依倾身过去,把林路的手推了回去,那块鱼肉掉在他自己的碗里了。
林依倾身的时候,小小的身子靠得纪千墨很近,软软的头发擦过他的下巴,挠得他一阵痒。
纪千墨只觉得心里一荡,心的委屈与不满,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纪千墨嘿嘿笑道:“对,我喜欢吃鱼尾巴。”
吴氏坐在林依旁边,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了,想要说什么,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依依现在懂事了,让她嫁给一个傻子,也确实是委屈了她,不怪她心里有怨言。
好在金豆这孩子老实心眼好,被依依欺负也不放心。
吴氏转念一想,其实这样也挺好的,自己女儿欺负相公,总被相公欺负好吧。
林依当然知道金豆不是真喜欢吃鱼尾巴,太欺负人家,她也过意不去。
她用筷子在碗里的鱼肉拨了拨,抠出那块嫩肉来,夹给纪千墨,笑道:“这块肉最好吃,一条鱼身两块,我分你一块,你别委屈了啊!”
肉还没落到他碗里,被男人着她的筷子一口咬下。
“你!”
林依哭笑不得,看看被某人咬过的筷子,有轻微洁癖的她,能不能换一双筷子?
男人心满意足的嚼了嚼,一咕噜吞了,咧嘴一笑:“媳妇儿真好!”
这块肉真好吃!果然是鱼身最好的一块,看来,在媳妇儿的心,自己果然还是最重要的。
看着两人秀恩爱,吴氏会心一笑,她原本还以为林依是为了大家,不得已嫁给金豆这个傻子,毕竟,金豆虽傻,但他身体壮,伸手好,干活肯定拿手。
现在看见两人这么幸福,吴氏的一颗心也算是放下了。
林佳虽没正经谈过恋爱,但给人做过妾,自然看出两人的暧昧,嗖地红了脸,忙低头拔饭,不敢看他们。
林路还没成亲,但他已经十五岁了,情爱这种事,人到了一定年纪,天生会。
林路看着两人“眉目传情”,心里不禁想到了自己,不知道以后会娶个什么样的媳妇儿。
林路这么一想,顿时觉得脸如火烧一般,热烫热烫的,怕被人发现,他心虚的低头,端起饭碗用力的拔了起来。
一转念,又想到自己的腿,林路一阵心冷,哪家的好姑娘会愿意嫁给他这么一个又穷又瘸的男人呢?算了,还想别想媳妇了,把娘和弟弟妹妹们照顾好才是他最大的任务。
林希和林巧年纪不懂事,看了也是白看,一脸懵懂。
一时间,房间里的气氛出的诡异,只能听见扒饭的声音。
林依一边吃鱼,一边看众人的表情,好古怪,都那么快的使劲扒饭,也不怕被鱼刺卡住。
“你们慢点吃啊,鱼肉有刺,别卡住了。”
林依觉得,自己穿越过来怎么变成个婆婆嘴了,这大大小小的人都要自己照着,她怎么这么操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