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真的打算进城干活了?”
吃完饭,四叔拉着陈歌来到大门外,随便找了块石头往地上一坐,掏出一根烟就开始吧嗒吧嗒的抽。
“恩,我东西都分散好了,准备明天就进城。”陈歌点了点头。
“你要一个人进城?”四叔满脸惊讶,自己的这个侄子竟然有这个胆子?
“恩。”陈歌点了点头。
如果是以前的陈歌,当然没那个勇气一个人进城找活干,但是现在不同,现在的陈歌可是在社会上混了四十多年的老油条,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不就是进城找活干吗?没什么大不了的。
“胡闹腾!你一个小青年,进了城一转眼就叫人给卖干净了!”四叔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你以为城里跟学校一样?城里天天都有人贩子,你这样的要是被卖到煤窑里,这辈子就出不来了!”
看到四叔发怒,陈歌顿时闭上了嘴,混了这么多年人话还是能听懂的,他知道四叔这是为了他好,照理也是,一个十五六的小孩一个人进城找活干,怎么说都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而陈歌也不能说自己有着几十年的“社会”经验,所以只能沉默以对。
“你真不想上学了?”看到陈歌没有说话,四叔又抽了两口烟,谈了口气问道。
“恩,不上了!”陈歌闷声回答。
“四叔最近赚了点钱,学费的事儿你不用担心。”四叔说道。
“不是学费的事儿,是我真的不想上了!四叔,你也知道,我那成绩也就那样,连一中都上不了,再上下去也是白费。”陈歌咬死了自己不想上学这件事。
四叔听到陈歌的回答,默默的抽烟,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只见他把烟往地上一栽,叹了口气说道,
“那行,不上就不上了,不过你可不能一个人进城,明天我带着你,省的出事儿。”
“好嘞!”有人领着自己,陈歌当然乐意,毕竟四叔在城里待了十几年,怎么说也能给他找个好的出路。
就这样,叔侄两个约定好,陈歌就趁着夜色回了家,躺在床上,他不禁有些感慨,原来三爷爷昨晚下山真的就是找四叔去了,而且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听了他想要进城找活干的话,特地找四叔回来带他进城。
想想三爷爷那么老的人了,半夜三更的赶山路,凌晨才能赶到市里,然后找到四叔,再马不停蹄的赶回来,陈歌心中不由得有些酸楚。
人情最难还呐!陈歌感叹,算上穿越前这个世界的陈歌,三爷爷一家的恩情自己恐怕这辈子都还不清喽!
又是一个大清早,陈歌早早起床,用草绳把两只母鸡绑了,装到竹筐里,准备背到城里卖掉。
正好这时候四叔叫他一起吃早饭,两人去了三爷爷家里,昨晚的猪头肉剩了一点,三奶奶下了面条,陈歌就着咸菜和猪头肉吃了两大碗,然后跟着四叔开始下山。
从老梁沟到市里,要先走两个多小时的山路,出了山之后就是县城,陈歌的小学和初中就是在这儿上的。
山区里的县城同样富不到哪儿去,所以一般山里的人出去打工都会直接去市里,虽然市中心离得比较远,但是在那里赚的钱也多。
从县城坐车到市里还得花一个多小时,花五毛钱坐公交,这时候的公交车可没有限定载客量,也没有按照时间表发车,都是在站上等人满了再走。
陈歌和四叔到了上了公交车之后正好是中午,两人在上车之前就草草吃了一从家里带出来的饼子,水是从路边找了个人家要的,这个时候的人还是很和善的,路上随便找家人都能要到一口水喝。
叔侄两人坐上公交车的时候,车里的人还不到一半,因为这时候天气热,正好又是吃午饭的时候,所以司机没有等太长时间,人数稍微满了就发了车。
看到眼前这些穿着九十年代衣服坐车的人,还有身边用钢管焊接的车扶手,陈歌不由得陷入回忆当中。
记得当初自己也是二十来岁的时候,学着人家去偷牛,结果被抓进警察局关了半个月。
后来,父亲把自己从局子里领出来,回家的时候就是坐的这种公交车,当时车里的人很多,他站在父亲对面,一直没敢抬头看父亲的脸
公交车开到站,车上的rn部分已经昏昏欲睡,陈歌却一路睁着眼,因为这种车上很容易出现扒手,他可没忘了,自己的兜里还有四百多块钱呢!
从公交车上下来,四叔就开始带着陈歌从市里的小巷子里兜兜转转,这个时候市里的高楼大厦还不多,最多的都是些二三层的小洋楼,路边也没什么绿化带之类的,到处都是垃圾,有的地方甚至还有发臭的积水。
很快,四叔找到了一个蹬三轮车的,四叔报了一个地名,陈歌不怎么清楚,但是蹬三轮车的是个认路的,一口价两毛五分钱,四叔也没还价,带着陈歌就上了车。
约摸着十来分钟之后,三轮车停在了一个十字路口,陈歌抬起头,看到路口对面是一个小办公楼,门两侧挂着牌子,因为距离有点远,一些字看不太清,只是隐隐约约写着什么工会,楼外至少有五六十个人蹲在墙角,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乞丐。
“到地方了!这就是你四叔开的饭店。”就在陈歌四处打量的时候,身旁传来四叔有些骄傲的声音。
陈歌顺着四叔指的方向一看,那里是一座和路边其他地方一样的二层小楼,而小楼的大门显然是经过扩建的,用的是玻璃门,门两边的白墙上有黄漆写的字,左边竖着写的“老陈”,右边竖着写了“饭店”,连起来读就是“老陈饭店”。
看到这座二层小楼,陈歌心里一阵嘀咕,看来自己的四叔在城里混的确实不错,这么一栋小楼,在这个时候怎么也得二三十万才能买下来,即使租的话一月租金也得四五百!
“叔,这个开饭店的地儿是您租的吗?”陈歌忍不住问。
“租?”四叔嘿嘿一笑,“这是你四叔我当年花了六万块钱买的!”
“六万块?这么便宜?”
陈歌有些不信,即使这个年代房价低,但也不至于低到这个地步!
“恩,这是你四叔我运气好,年的时候,我在这里花两万买了两间瓦屋,结果到了第二年市里就开始重建这片地方,你叔我找了关系,往里添了四万块钱就得了这么一座楼。”
说起这个,四叔显得意气风发,如果有人问起他这辈子做的最得意的事情,明显就是找对了时机在这里买了两间瓦屋,现在重建后的市区房价涨了四五倍,他要再想花六万买一座这样的楼简直就是做梦!
陈歌听到这些也有些目瞪口呆,原本他还以为四叔在城里也就当了个工人,没想到一转眼竟然成了个小富豪!
虽然在这个时候拥有一个二层小楼的饭店还算不上富豪,但是陈歌敢肯定,过个十来年,这栋二层小楼的价格能翻上十倍!
“来,我领你进去,楼上有两间空房,你过去挑一间住。”四叔拜了拜陈歌的肩膀,“虽然四叔不能让你进大厂子大单位,但是进了城,吃穿还是不用愁的!”
叔侄两人进了饭店,然后四叔招呼了一声,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走了过来,四叔介绍说这个女孩是店里招的服务员,叫梅子,陈歌连忙叫了声梅子姐。
此时已经过了饭时,饭店里的人不多,陈歌大致看了看,前厅摆了七张红漆仙桌,桌子旁摆的也是木凳,一点没有后世那种富丽堂皇的感觉,倒是有点类似于路边小摊。
不过陈歌清楚,在这个时代,大多数小饭店都是这种摆设,国外的大型连锁酒店还看不上国内的经济,所以这个时候国内的酒店还是小打小闹,根本没有什么标准,更不用说评什么星级了。
过了大厅,四叔把陈歌带上了楼,经过四叔的介绍,陈歌才明白,饭店的二楼被扩建了一米半,东边被设计成了单间,西边则剩下了两间房子用来住人。
一开始陈歌还疑惑,像这种二层扩建的“悬空房”n会不会管,后来他来到二楼往外一瞅,好嘛,整个街道,入眼的这一排二层楼全都是扩建的,一看就知道没人管这个!
“你看看,这两间房哪间合适,南边的朝阳,但是晚上路边有摆摊的,前半夜吵得慌,北边这间安静,不过白天的时候暗了点。”四叔指了指两个对门的房间,让陈歌挑一间。
“就南边这间吧,我晚上睡得死,吵一点没事儿。”陈歌闻言立即说道。
虽然四叔让他挑房子,他可不能跟买菜似的挑个半天,房子毕竟不是自己的,有的住就不错了,还挑挑拣拣?
“那行,你把背上的鸡给我吧,我给你二十块钱,你也不用跑到市场里卖了,咱们店里就能用。”四叔指了指陈歌背上的竹筐说道。
“好嘞!”陈歌笑着说道,“把鸡放哪啊?我直接背过去。”
“放到楼下后院就行。”四叔指了指北边楼下的位置。
陈歌闻言立即放下行李,背着竹筐跑了下去,虽然四叔没把他当外人,但是陈歌知道自己心里得揣着点,他是来找活干的,不是白吃白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