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亚辉日报社的清晨(1 / 1)南海骑鲲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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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金之子?”

“这个题材太老套了!光是看你的书名,正文一个字都不用读,我就知道你接下来的剧情要怎么走了!你这篇小说套路得令人作呕!”

“小老弟啊,写作这种事情不能想当然。”

“写作的灵魂是什么?是创新啊!没有创新的作品,就是一堆只配拿去擦屁股的厕所纸!”

陈逸刚进办公大厅,就听见角落里的一顿训斥声。

循声望去,两个人映入眼帘。

其中一个接受批评的,正是之前他在电车上见过的“骑鲲人”,此时他双手拿着一只牛皮纸文件夹……看样子是带着稿子来亚辉日报社投稿的。

在骑鲲人的对面,一个坐在办公椅上的肥腻中年人趾高气扬,老气横秋。办公大厅中,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两人身上。

雷磊……一个讨厌的名字迸出。

于此同时,陈逸的身体竟然不受控制地抽搐几下!各种不愉快的记忆忽然间涌出脑海……原身对这人好大一股怨念啊!

“……可是,您正文一个字都没有看啊……”

卑微的老扑街低着头,一副大气不敢喘的样子。

“你耳聋是么?我的意见那么宝贵,你就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雷磊皱起了满头黑线,一把将手中的稿件狠狠甩在骑鲲人胸前,“骄傲自大,不思进取!快带着你的厕所纸给我滚——”

骑鲲人面红耳赤抱着稿件,虽然卑微低着头,嘴唇却倔强地抿紧……最终他什么lag也没有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报社。

“嗯……啊啊啊啊……啊嚏!”

骑鲲人前脚离开报社,后脚就有报社中一个精神小伙,打着喷嚏将一只信封送到了雷磊的办公桌上。

这小伙长得精瘦如猴,两颗眼珠子滴溜溜乱转,看着贼机灵的样子……郝仁元,人送外号“好猴子”,是原主以前在报社的死党,专门负责报纸的娱乐版块,也就是俗称的“狗仔”。

“雷大作家,这是读者刚寄给你的信……”郝仁元笑憨憨地,搓了搓手,“可不可以给我们分享一下?”

“哼!我雷磊光明磊落,何事不可对人言?”雷磊撕开信封,取出信纸念了起来:“雷磊老贼……”只念了一个词,他就勃然变色,表情宛如便秘。

郝仁元带着戏谑的笑容:“雷作家经典语录:‘一定要虚心倾听读者的意见,因为……’”

“我念,我念还不行么!”

雷磊觍着脸继续念道:

“雷磊老贼,故步自封,不思进取!”

“同一部大纲,不停换皮,写出21部小说,已将我看吐。”

“如果贵报再敢连载雷磊老贼《燃金人第22部,我将终身永不购买《亚辉日报!”

“特附剃刀一把,不成敬意!”

雷磊厚着脸皮从牛皮纸信封里取出一把剃刀,“啪!”的一声拍进郝仁元手掌,阴沉着脸笑道:“好猴子,这把剃刀就留着给你刮腿毛吧。”

办公大厅顿时爆发出一阵轰然大笑。

也不知道这些同事笑的是雷磊,还是“好猴子”。

陈逸站在门厅里老半天了,一直没人认出他来,贼尴尬。

虽然平时进出报社的人也不少,来投稿的、登报的、洽谈广告业务的……但原主好歹也在这里工作几年了,存在感不会这么低吧?

“嗯,咳咳咳!”陈逸清了清嗓子。

收获一把剃刀、乐得合不拢嘴、恰好经过门厅的郝仁元瞥了他一眼,随口道:“有什么事赶紧说,我们等下九点半就要开会了。”

“是我啊,好猴子。”陈逸模仿起了原主的语气。

郝仁元这才顿住脚步,睁大眼睛,认真打量起陈逸来。

但只过了三秒钟,他就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竟是你——陈逸!你被外派了几个月,我都差点记不清你长什么样了!”

“来!让我瞧瞧,你身上少没少块肉。”郝仁元没羞没臊地捏起了陈逸的脸皮。

原主和这“好猴子”感情好得就像穿了同一条裤子。陈逸虽然觉得有些尴尬,但也没有避开……既然继承了原身,那就得适当地维持原来的人设啊。

办公大厅的其他人也纷纷注意了过来。

有人像郝仁元一样惊喜欢呼,也有人露出淡淡的微笑,鼓掌欢迎陈逸的回来。

只有雷磊皱起了眉头,指着二人:“哎哎哎!你们两个注意点形象,要击剑也得换个没人的地方。这办公大厅是所有人办公的场所,你们这成什么样子啊?”

也没人管这个嘴强王者,又有好几个同事离开了座位,走上前来,热情地对陈逸一阵嘘寒问暖……显然原主在报社里的人缘是不差的!

此时对陈逸的出现无动于衷的,大概只有刚刚那个尾随他进了办公大厅,戴着宽边遮阳帽、穿着蓝色碎花裙的女子了……此时她坐在边角的办公椅上,正在忙碌着什么。

陈逸只瞥了她一样,就问起了郝仁元:“好猴子,咱们报社是不是来了新同事啊?”

“你是说她啊?”郝仁元指向了那个女子,笑道:“她叫余清芙,一个月前刚来的,怎么样?长得漂亮不?有没有心动啊?”

说着凑到陈逸耳畔,低声道:“据我的细心观察,咱们报社至少有五位男同胞心痒难耐了……你这会要开始行动,倒也还来得及。”

陈逸在郝仁元左肩上捶了一拳:“你这死狗仔,怎么鼻子这么灵呢!”

就在这时,余清芙摘下遮阳帽,撩撩裙子,起身离开办公桌,竟然走到了陈逸面前。

笑容绽露,宛如一朵清丽脱俗的木芙蓉。

“陈逸,我读过你以前的一些文章,也了解过你的一些事迹,欢迎回来!”

“我叫余清芙,是刚到报社一个月的新人,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余清芙伸出了一只手掌,五指嫩白如笋。

“如果报社还继续存在下去的话,就没问题。”陈逸笑着和她握了握手。

那只玉手的触感温暖滑腻……陈逸的手收回来,掌心隐约残留着一丝黑醋栗和紫丁香混合的余香,给人一种透明的清新感。

“滴滴!”

报社大门外忽然开来两辆黑车,条人影齐齐下车,朝报社的办公大厅走来。

五个黑衣保镖在身后亦步亦趋,左右手跟着一老一少。

老的六十岁上下,穿着一袭马褂袍子;少的头上抹着乌黑油亮的发胶,点头哈腰,唯唯诺诺,正是陈逸上次在电车上见过的“剽客”——汪文令。

正主则是一个西装套马甲、满嘴咖啡牙、神情乏倦、双眼挂着浓浓黑眼圈的青年……虽然一副腰子很虚的样子,但这出场的牌面显然也不是个普通人。

他一边走进报社办公大厅,一边掏出一根大号雪茄叼进嘴里。

汪文令则笑嘻嘻地摸出一个机械打火机。

“郑少,火来了!”

“咔”的一声,敲出火焰,给这个富贵青年点上。

郑少捏了捏汪文令的脸蛋,露出那种男人都懂的诡笑:“看你这么乖,下回就带你去红玫瑰夜总会玩玩……你应该没去过这种高档场所吧?”

接着又附在后者耳畔,低声道:“听说那最近来了好几款新鲜的鲍鱼,肉质鲜美,嫩滑多汁……一定带你去品尝品尝!”

郑少搂住了汪文令的肩膀,二人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自然也吸引了报馆中所有人的注意力,一下子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却在看见了郑少身边那位老者后,有不少人惊叫起来:“顾老……是顾老……顾老来了!”

顾老是亚辉日报社的第一股东,在众多股东和职工中也是德高望重。只是在陈逸的印象中,这位顾老向来有些古板守旧,和社长董忠良也有些不对付。

看到报社职工们的惊讶反应,郑少用肘子捅了捅顾老的胸膛,施施然道:“顾老,叫吧?”

顾老本来一直低头沉吟,这时却像被主子唤醒了一般,冲着办公大厅高声喊道:“你们快把董忠良给我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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