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胡子镇的巷子里面,也有许多凡人出现。不过这些凡人都是为巫师服务的仆人,或者巫师家族的附庸。他们是巫师们在人间的代言人。
在这里,他们是下等人,但在巷子外,却是那些冒险团与商队的头领
当然,也有那些抱有众生平等理论的巫师,称他们为朋友不过这类巫师,都不是黑海巫师。
黑胡子镇中的外来巫师居多。他们或是想要投奔黑海之塔而不得门的人,或是存粹来此地做生意。毕竟巫师里面也有许多东买西卖的商人,不过后者一般都是实力一般的家伙,有实力的巫师不会钻到商道中去。
巫师们觉得那很低贱。
还有许多人是过路的旅者,他们来此的目的可能会复杂一些。
但无论是谁,都不敢去得罪那些袍子上印有黑海之塔或是学院标记的人,这不光是因为这里是他们的地盘,还因为黑海的巫师实在是太臭名昭著了一些
路易斯闲逛了一上午,没有遇见任何不愉快的事。反倒是因为他袖口上的海魔鲸标记,在谈价的时候更愉快了一些。
这里让他大开眼界,人口贩卖在这里都算是最正常的交易,商队交换与海妖,甚至那些巫师、巫师学徒奴隶的交易,才是这里最高端的东西。不过后者路易斯只是听乌特雷德说过,却没有亲眼所见。
据说这里以前还有一处专门的恶魔交易区,当时魅魔这类生物及其好卖,往往都是天价的数字不过在黑潮之后,便再也见不到了。
将手上那些杂七杂的材料全部卖出去之后,路易斯手上只剩下了几件最值钱的魔法奇物。
这两个月路易斯没少赚钱,虽然时常要去阿弗拉那里送上一份孝敬,但有寄存在他那里的一百块魔石打底,再加上那老家伙这回玩的不是太狠,所以他暂时还没有往里面贴钱。
目前他手上的存款已经达到了两百来块魔石,他打算先去乌特雷德说的那家商品店看看,如果买卖做不成的话,就乖乖的回去,全都留下来购买冥想药剂。
这家店在极东很出名,是达纳斯银堡旗下的一家连锁分店。
在极东大陆,人们将达纳斯银堡的巫师称之为白银巫师,这倒不是因为白银是某种实力的标志,而是因为他们是白银之裔。
白银之裔是指那些由最初的几位星座巫师所留下来的纯血后裔,代表着最存粹的血统与最高贵的血脉。
目前在极东之中,也只有达纳斯银堡的巫师是真正的白银之裔了,所以渐渐的,它成为了银堡巫师的专有代名词。
达纳斯银堡的巫师数量一直不多,但每一位都强大的让人不愿匹敌。
即使一名被驱逐出银堡的人,也能在黑潮之中,与她的伙伴们办成那件连星痕巫师都办不到的事情来
白银巫师所炼制的奇物,与黑海巫师手中的黑魔法同样出名。银堡所出产的东西自然也是顶尖,其中最为出名的是魔法书这类奇物,但元素显化之前,却是无法使用它们。而元素显化之后,绝大部分巫师也用不起。所以没有迈入元素境界之前,根本就不要考虑。
其次便是魔杖,这也是路易斯来此的目的,不过那东西一般都很贵,在黑海学徒的手里也很少出现。
这倒不是因为买不起,而是因为能买的起的那些魔杖都很鸡肋
魔杖最简单的一个妙用,便是释放魔咒的时候更加轻松自如一些。比如某个将小小魔术百科全都背下来,却使用不出来的蠢货,只要手上握上一根奇妙的小棍,便能将那些魔术全都使用出来。
并且威力还会更加强大上几分!
不过对于绝大部分的黑海学徒来说,只要资质不是差的太过离谱,都会选择花费时间来深入学习那些魔咒,而不是依靠魔杖取巧释放它们。毕竟这种东西是可以用时间来弥补的,多花一些钱有些浪费,而且还容易产生依赖。
并且在黑海学院之中,也明令禁止学徒们使用魔杖这种东西。毕竟这里的学徒都修炼潮汐的,如果没有魔杖便难以释放魔法,那可真是废物中的废物了,直接扔到实验台上算了,留着也是浪费粮食
当然,在那些教授口中明面上的解释是:“这东西如果在学徒时期养成了习惯,那么在以后真正遇见危险时,便可能会手忙脚乱。所以每位黑海巫师都必须都是无杖施法的大师!”
教授一边挥舞着魔杖,一边那样说道
这家店属于银堡旗下,但由于它收、卖都做,所以里面的商品并非全部出自于银堡,不过魔杖却都是。所以路易斯觉得自己应该不会白来一趟。
事实也是如此,当那名接待者将他引入了一个单独的房间,量好了他手臂与拇指食指的尺寸之后,拿出那根紫衫木魔杖之时,路易斯便被它完全迷住了。
看着那五百魔石的价格,路易斯淡淡的点了点头,喝了一口加了奶油和蜂蜜的绿茶,不发一言。
就像是一个很有钱,很有底气的大款。
“这棵紫杉树生长了千年,但最后只磨练出了这一根小小的魔杖来。它的杖芯由美杜莎的蛇发所制,通导魔力的效果极佳。用它来施法,您不光能够节省许多的魔力,还能让您手中的魔咒无比顺畅起来,释放出许多你还未掌握的法术。优秀的材质让它的潜力非凡,只要您不断的用魔力去温养,精心的爱护。用它释放出来的魔法将会越来越强它似乎十分喜欢你,大人,我相信它能够成为您今后克敌制胜的好伙伴。”
一般学徒使用的魔杖在几十到两百魔石之间,而招待者所挑的这根魔杖的确是极品。但路易斯却是没有任何的表示。
他淡淡的说道:“介绍介绍我让你挑的那几样东西吧。”
“如您所愿。”看到客户没有表示,招待者并没有露出什么表情。
在黑海附近,魔杖这种东西一直很少能卖出来,相反,在其他许多学院之中,这东西却是中高阶学徒的标配。所以招待者并没有指望这东西能成单。
不过没有关系,好东西有的是。
他轻轻的拍了拍手,桌上便突然冒出了一个迷你的宝箱来,翡翠所制的宝箱由金银勾镀,珍珠点缀,一看就很不普通。
而其中的那件工艺品,也的确卓尔不凡,那个精美的项链在明亮的灯光之下,发出了秘银色的光芒,而其中环绕着的那颗拇指大小的奥格森玛瑙更是散发着魔力的气息。
“如果您打算给您阿弗拉大人的女儿准备生日礼物的话,那么,路易斯先生,这件东西绝对能够让您获得她的青睐了。”招待者侃侃而谈:“被风之神祝福过的银风之歌,能让您化身为风,在空中翩翩起舞,事先通过法阵充能一颗魔石,便可以让那位美丽的小姐像风之精灵那样,优雅轻盈的在空中优雅的飞行三次。而这块价值连城的玛瑙来自于它的价格是200魔石。”
招待者的口才很好,但路易斯却不为所动。
“光以工艺价值来说,这件首饰的确是出自于大师之手,不愧是达芙妮,不过它所加载的并不是真正的风元素同化魔法,无法免疫物理攻击,只是比轻若浮尘跟高级一些,能飞起来而已而且那几分钟的持续效果吗,呵呵。”
招待者微微的笑了一笑,心里面却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