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缠绵!
美杜莎的神色比起以往,更为出尘。
尤其那肌肤。
如婴儿般,肤如白脂,细嫩无比。
配细柳腰肢,堪称绝世美女!
她高冷的脸颊看着林天,满是幸福。
而她看着林天的眼神,越发爱意。
林天因为炼体之术的缘故,身体变得更加完美。
原本的谪仙之资,加蕴含爆炸性的肌肉。
更为出众!
只要立在那里,便会引来无数人侧目。
“时辰不早了,我们回道场。”
说罢。
林天环绕美杜莎,轻轻一搂。
美杜莎身躯如蛇一般,盘吸在林天周身。
刹那间!
三千雷动骤然催动!
嗖!
一道幻真幻虚的身影,引领三千雷霆环绕其身。
咔嚓!
极致的速度划破虚空!
化作一道流光闪电,朝道场遁去。
.........
......
与此同时。
竹屋道场!
四目等人看着眼前的景象,满是震惊。
原本经过昨晚的战斗,地面早已坑坑洼洼,泥土裸露。
谁知?
经过一晚的时间。
裸露的泥坑之中,生机盎然,长满了各色花草。
“多亏林道友的灵气,才得以让这片土地如此生机盎然。”四目感叹道。
“是啊,师兄,如果茅山祖地有这般充郁的灵气,祖师也不用闭关了。”
突然。
千鹤和四目对视一眼,随后两人的眼睛猛地大睁!
“哈哈,师弟,你立功了!”四目大喜,手舞足蹈。
“师兄,我们茅山要壮大了!”千鹤满脸激动。
“对了,菁菁,为师要回寺庙一趟,向主持要一个分主持当当,在这里修建一座寺庙。”一休语重深长道。
“呸,老秃驴,这是我的道场,容不得你拿去分毫。”四目指着四目的鼻子喝道。
“阿弥陀佛,此地乃贫僧化缘所得,四眼你莫要诳语。”四目淡淡说道。
“...”
林天自己不知道。
因为他的缘故,这里竟然同时成为佛门和茅山的修炼福地,成为后世修士争前恐后向往之地!
林天看着争论不休的几人,摇了摇头。
一连数日。
四目和一休确定对策。
地,一人一半。
由于四目要去任家镇护送顾客,便让千鹤回茅山禀报此事。
而一休也马不停蹄,回山门禀报情况。
.........
“林道友,你要随我一同前往任家镇?”四目身着明黄道袍。
身背桃木剑,手持三清玲和长明灯。
看着林天,恭敬问道。
林天点头应道,“是,如今乱世,妖魔鬼怪层出,斩妖除魔乃我等修士的本分。”
“林道友高义,我四目钦佩,我先代表全天下的百姓,感谢林道友!”四目一脸敬佩,眼角之中有泪光闪烁。
这才是普度众生的仙人,这才是下凡的仙人啊!
如果让他知道林天是为了异火点而去的,不知有何感想。
开玩笑。
解救苍生是圣母狗做的事。
我们要的是!
世界核平!
林天淡淡摆了摆手,跟随四目朝任家镇方向奔去。
......
数日过后。
任家镇中。
街道两侧都是民国时期,英伦古典风格的建筑。
在街的一侧。
一条河流穿镇而过。
民风淳朴,生活富饶。
一大早。
街便已是人来人往,商贩络绎不绝,人声鼎沸。
外界的战乱,似乎对这里没有半点影响。
“公子,这里好生热闹,那是什么?”美杜莎一脸好奇的指着冰糖葫芦问道。
“这是冰糖葫芦,酸甜可口,味道不错,你没吃过吗?”林天问道。
美杜莎双目大放光芒,不停吧唧吧唧着诱人的嘴唇,对林天直摇头。
林天淡淡一笑,走到卖冰糖葫芦前说道,“老板,一窜冰糖葫芦。”
老板闻言望去,整个人如电击一般。
手不停颤抖,嘴角直哆嗦,双目猛地大睁。
“仙,仙人,这世怎会有如此绝美的男子!”
“天啊,大家快看此人,他是何时出现在此地,我竟然无视了这般一位丰神俊朗的帅哥!”
不知谁叫了一声。
刹那间,
整个镇,所有目光全部汇聚在林天身。
一时间!
所有人都仿佛失神一般。
表情从震惊,到激动,再到兴奋。
林天由于一路受到的关注太多,由于四目是赶尸匠,只能夜晚入镇。
所以林天和美杜莎,施展三千雷动先行来到任家镇。
由于三千雷动的速度实在太快,二人的出现并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所以林天一经被暴露,便彻底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天啊,我竟然没有发现这里站着一位如此俊美的公子!”
“他就是我心目中的意中人!”
“啊,母亲,我终于可以成为完美的女人了!”
“...”
林天望着蠢蠢欲动的人群,身形早已被围的水泄不通。
林天叹了叹气,朝人群说道,“诸位是不是觉得我,宛若天之谪仙?出尘绝绝,俊美无比?”
“是!”
“是!”
“...”
哔!
人声鼎沸!
所有人都为之疯狂,若不是林天被无形的灵气护罩保护,恐怕早已被那些女子扑倒。
可一下秒,林天的声音让所有人戛然而止!
只见林天摇了摇头,淡淡笑道,“其实这世还有一种人比我还英俊百倍,他们的名字叫读者老爷!”
哔!
原本鼎沸的人群,突然变得鸦雀无声。
掉针能闻!
“天呐,我见到公子便动了心,竟然还有比公子英俊百倍的存在,这读者老爷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已经不敢想象,我一定要嫁给那位读者老爷!”
“爱了,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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