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笛虽然身体潜意识昏迷,意识淡薄,隐约还是察觉浑身上下散架般的痛~
从头蔓延至全身,滋味真不好受,但耳蜗迷途中嘈杂声环绕,具体是什么听不大清楚。
“救上来的快,肚子里的水也吐得差不多,就是腕骨骨折可得养一段时间,等人醒了就没事了,现在的女娃娃年纪轻轻就要死要活的,还知青呢,一点思想觉悟都没有。”
“好像是为了返城名额的事闹得,都闹到公社支书那去了。”
……
某小屋里,躺着一位面容俏丽的女子。
小巧玲珑鼻子,浓密的眼睫毛微微拨动,虽此时唇色已退,依旧能想象到她淡淡一笑百媚生的睡美人,娇嫩剔透的肌肤如凝脂般,妥妥青春活力的代言人。
伴随着窗子“咯吱”的摇动而小了下去,破旧的一张木板床上,乔笛早就醒了,躺在床上回味人生,梳理情绪。
复杂、难受、不安…
喉咙胸腔里面还弥漫着一股沙土味,呼吸也有些不太顺畅。
她睁着眼珠看着屋顶上贴着一两张张斑驳泛黄的旧报纸,屋顶不高,隐隐约约还能看清报纸上几个“大力发展”的清晰字体。
揪心的痛苦,与憋屈。
这是?
一贫如洗,一朝回到解放前的节奏?
乔笛睁开眼,印入瞳孔的,完全陌生的年代。
微风从床头边的木窗户呼啸着吹了进来,顶上边角起了的报纸被吹的哗啦啦作响。
乔笛动了动身子,左手手腕被夹板固定住,还能感觉到刺痛,她抬起另一只手,陌生的手掌,秀窄修长,手指又细又白,像是才从地里钻出的苗芽,这可不是自己的手。
乔笛捏了把,真痛,最后终于接受了自己穿书的事实。
她穿进了一本年代文,书中和自己同名又跳过河,那就是书中的大女配——女主的姐姐。
这本年代文,乔笛当时是为了打发时间看的。
一句话概括就是女主成为人生赢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兼虐渣渣的爽文,而乔笛就是那个恶毒的渣渣。
乔笛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原书中的剧情。
在资匮乏的七十年代里,书中的乔笛却不曾吃过什么苦,17岁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直到拥有主角光环的女主出场,狗血的来了。
原来乔笛并不是乔家两口的亲孩子,当初两人的孩子不幸走丢,随后才收养了乔笛,但亲女儿出现了,乔妈妈看着自己的亲孩子,也就是书中女主李漫泥,后改名叫乔清倾,在农村里长大,受了那么多的苦,就把孩子接了回来,打算两个女儿一起养。
随后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知青下乡。
乔笛的文化程度比乔清倾的高很多,自然这下乡就到了她头上。本来女主发挥了善良的品质,说自己从小就会干活,能吃苦,下乡她去,本是一番好意,听在乔笛和乔妈妈的耳中就不是这个意思了。
乔笛觉得乔清倾是揣着明白当糊涂,就她不识几个字,下乡也轮不到她。
而乔妈妈则是心里愈发愧疚了,觉得自己的亲闺女吃了那么多的苦,不能再吃苦了。
这心里的一杆秤一旦稍稍有些偏斜,乔笛是能立马感觉到的,毕竟不管是不是亲生的,娘俩可是在一起生活了多年,这也为她后面黑化埋下了种子。
下乡之后没多长时间乔笛就受不了,难以下咽的食物、每天都吃不饱、干不完的活,不管你识多少字,在这就是要干活。
接下来的日子里,乔笛为了知青返城的名额,真是挤破了脑袋,她所在的生产队队长也透漏出会把她的名字上报到公社,但最后谁能想到返城的名额却落在了和一道前来唯一交好,另一个的女知青上。
顿时晴天霹雳,乔笛最后的救命稻草只有自己的父母了,她给乔妈妈和乔爸爸拍电报写信。
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信件石沉大海,没有任何的讯息,在她决定回家看一趟的时候,收到了信件,却是乔爸爸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并且还要登报告知,撇的干干净净,受不了刺激的乔笛一时没想明白觉得走投无路,就在天没亮的时候,走到了村口,投了河。
乔笛投河被救之后,把一切都归到了女主身上,就开始黑化了,一路陷害善良努力的女主,无所不用其极的拆散男女主,但在她的各种阴谋下,男女主更是情比金坚,最后男主为了给女主出气,亲手解决了她这个恶毒的女配。
全书就这样洒了一波的狗血结束了。
妥妥一本虐渣爽文,当时乔笛看完还觉得虐女配虐的实在过瘾。
乔笛从来没想过会有感同深受当女配的人。
不自觉动了下,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翻了个身,床板摇晃了一下,发出“咯吱”声,有那么一瞬间背后忽然凉飕飕,人差点没晕过去。
“乔知青,醒了?”
床边泛黄的布帐被掀开,一个圆脸的小姑娘走了进来,她眉眼笑起来弯弯的,穿着白色衣,蓝色裤,两条乌溜溜的大辫子看着十分的有精神,她是和乔笛一起下乡的知青,但两人并不熟,而且又不在一个生产队上,乔笛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也没想起人的名字。
“你看能不能走,我送你回知青宿舍。”
圆脸姑娘看乔笛不说话,视线转到她固定住的左手手腕骨上,意识到她不方便,于是蹲下身去找乔笛的鞋,赤脚医生外面还有一些头疼脑热的病人,乔知青占着这里唯一的床位,赤脚医生已经说了好几遍把人抬走。
乔笛刚刚迷迷糊糊的时候也注意到了,她顿了一下:“嗯”了一声。
随即,麻利的从床上起来,但她的鞋早在跳河的时候不知掉哪了,哪有鞋给她。最后还是赤脚医生的媳妇找了双不合脚的让她先穿回去,并说了好几遍让她记得送回来,毕竟现在的年代,谁家也不富裕。
布鞋面上还沾着泥,乔笛把脚塞进去,看了一眼自己行动不便骨折的手腕,觉得接下来的日子有的折腾了。
“你也别计较,人大队长也是没办法,第一次救你上来,还没回神你又跳下去。”
救人的时候哪管手里轻重,能捡回命就不错了。
乔笛:“……”
她还以为是在河里撞到了石头,原来是被人打骨折的。
之后,了解到圆脸姑娘叫李喜,送乔笛回知青宿舍之后就走了。
这个时候,大多数的知青都在地里拔草翻地干活。
乔笛走进来的时候,却看到靠门的床边坐着一个人。
她看到乔笛,愣了一下,视线飞快的就移开了。
两人谁都没说话,乔笛凭借着记忆,找到自己的床位,她先是把借的鞋子换了下来,穿上自己的,然后拿了床下的红通通的搪瓷盆,打算去打点水擦擦身子。
“乔笛,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你,把发夹还我吧。”床边的人说话声音特别小。
乔笛脚步一顿,她一只手被夹板固定着,另一只手端着盆,索性把盆一搁:“发夹?”
乔笛的语气完全是没弄明白什么发夹,也没再看她一眼。
而对面床边坐着的人,穿着一件浅紫色洗得有些发白的宽松衬衫,眼神呆滞。
才从赤脚医生楚回来,乔笛现在头微微有些晕眩,还没回忆起这位是谁的时候,床边的人“噗通”的就朝着她跪下来了,这一跪,乔笛下意识退开两步:
“周慧颜,你跪我做什么?”
“乔笛,就当我求求你,你把发夹还给我,我知道你恨我,但我没办法,我对象已经回了城,我不能再耗在这里。”
周慧颜,书中乔笛下乡时唯一交好的女知青,也是抢了这次乔笛返城名额的人。
公社公告返城名额的那天,乔笛看到周慧颜的名字出现的时候,她感觉自己被背叛,什么也没想就去找了生产队的队长禾功文,结果在禾功文的办公室好巧不巧捡到了属于周惠颜的发夹。
乔笛家里情况好些,波浪款带着几颗珠子点缀的一字夹只有她有,她只给过一个人,那就是周慧颜,一个女知青的发夹出现在一个生产队男同志的屋里,紧接着乔笛的返城名额被换了,这里面的弯弯绕绕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想要回城的乔笛不管不顾的就把事捅到了公社里,闹得沸沸扬扬,不管事情是真是假,现在都在传,周慧颜和快四十岁的禾队长睡了。
而那个作为证据的发夹还在乔笛的手里。
“你要发夹,我给你。”
乔笛走到自己的床位,拉出床底的一个大袋子,费力的用一只手从中刨出一个木盒子,打开,把里面波浪款的一字夹拿了出来。
周慧颜没想到乔笛突然这么好说话了,平时都是挑剔又高傲,自己抢了她的返城名额被她告到了公社支书处。
虽然,现在还没处理出结果,但她这几天被人指指点点,脊梁骨都快被戳破了,她甚至已经想好乔笛不把发夹给她,她该怎么做了。
下乡的日子苦了些,但她何时遭过这样的罪,对乔笛又气又怕又恨。
乔笛知道书里的原主可没把发夹给周慧颜,最后周慧颜反咬一口,说这种发夹只有乔笛有,她只不过是借了用用,两人掐的头破血流。
乔笛拿着发夹,她没立马给周慧颜:
“周慧颜,这发夹说到底也是我送你的,给不给你在我,但现在我也不想留着了。”
她说着把发夹递了过去,在周慧颜接过的时候说道:“这是见证你得到返城名额的东西,我想你应该留着。”
周慧颜不知想到了什么,一张脸瞬间苍白,她手肘开始控制不住的发抖,乔笛把发夹放在她的掌心,重新端起了盆,说了最后一句:
“恭喜你得到了返城名额,这是用你最宝贵的东西换来的,我不会再去公社支书处闹,你放心。”
宿舍的门合上,乔笛松了口气,虽然原书里乔笛醒了之后,闹腾着名额给谁都不给周慧颜,但最后的结果也逃不过名额还是给了周慧颜。
因为,知青升学返城,都是支书说了算。
她不闹也省了周慧颜去了孙队长的办公室又跑一次支书办公室。
乔笛所在的地方是偏僻的河沟村,属于正红公社其中的一个生产大队,大队里新老男女知青加起来不多,就八个,为着返城名额这事,她和队上的队长禾功文闹僵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是个问题,她可不想走原主的老路,男主女主的事和她没关系,配角也有配角的活法。
乔笛边想边擦脸,没控制力道,白皙的脸蛋硬是被擦出淡淡的红,搪瓷盆里的水面上倒映出她此时的样子,倒是和她之前没什么区别,就是瘦了些,再加上折腾,脸上神色恹恹的。
等她端着盆走到宿舍门口的时候,半掩着的门里传出轻微的交谈声,乔笛站着原地听了几分钟,推开门走了进去。
宿舍里面的交谈声立马嘎然而止。
返城名额的事闹的可不小,要真是像乔笛说的,周慧颜和禾功文这下作的勾当,大伙都是有些不信的,禾队长看着不像,平时笑呵呵的,对谁都和善的很,而且家里有媳妇有孩子,周慧颜还有对象呢。
这会,干完活的女知青们回来见当事人乔笛、周慧颜都不在,就唠起了嗑,声音压的很低,结果没想到门一响,乔笛就出现在门口,她们都吓坏了。
“乔笛,你身体怎么样?”
老知青叶檀红打破了尴尬,她看着乔笛行动不便的胳膊的问,心里狐疑,不是说跳河了吗?怎们手受伤了?
“恩,没事。”
平时乔笛性格高傲冷漠,带着几分清高,除了周慧颜,和宿舍里的知青也不熟,她回了一句也不知道接下来说什么,于是放了盆,掀开床上的被子,把脚塞进去。
大队上干的农活繁重,宿舍里的知青们都很累,互相看了几眼也不再说了。
事情还没调查清楚,乔笛又受了伤,公社支书特意来安抚让她暂时不用去干活。
一方面养病,另一方面等着名额的事情,其他知青都是早上天没亮透就被喊着去地里干活。
周慧颜倒是不想去干活,现在她走哪都被人议论,但没办法,她两手两脚好着,该干的活还是得干,而且她得好好干,让领导干事看到她的表现。
只要离开这个山沟沟,一切都会重新开始,没人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有一个女知青想着乔笛和周慧颜闹掰了,临出门的时候,就和乔笛搭话了。
“乔笛,你手是不是得休息十天半个月啊。”
乔笛正在往瓷缸里倒水,闻言下意识回道:“恩,是得养几天。”
“你一个人也不方便,不如我留下来照顾你?”
知青干活都是磨洋工,特别是女知青要是能不干活就不干活,乔笛明白了这位知青的意思,她笑了笑:
“不用了,我怎么好意思再给队上添负担,劳动最光荣,你去干活吧,我能照顾自己。”
这名女知青有些不自在了,她还以为能趁照顾乔笛躲躲懒呢。
“走吧,再晚上工就迟了。”
叶檀红喊着宿舍里的人走,那名女知青不情不愿的跟着走了。
宿舍里只剩乔笛一个人,她拿了瓷缸去知青食堂打了半缸吃的,冒着热气的包谷大米粥,但大米一粒都不见,都是黄橙橙的包谷。
七十年代物资匮乏,大米、白面这些东西都是奢侈品,知青的伙食更是不会好,平常翻来覆去都是这些。
咕噜噜几下喝完半缸粥,乔笛开始收啜自己的东西,她知道原主有不少东西,当着宿舍知青的面她不好翻找,这会大伙都去干活了,倒是可以好好的理理。
半响,她翻箱找袋,总算找到了信,信纸折的很整齐,乔笛打开粗略的扫了几眼,没有犹豫,把信撕了。
乔爸爸没出事之前,在医院的职位不低,乔笛下乡之后,隔三差五就会有东西寄给她,都是吃的用的和生活用品。
乔笛盘点着自己的东西,有水果糖、蜂蜜、雪花膏,大多都是日用品,她剥开一颗水果糖丢进自己嘴里,甜甜的味道在舌尖扩散开,真好吃。
最后乔笛甚至还翻出五张大团结。
五张大团结乔笛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小心翼翼的收好。
收啜好之后,乔笛拿上在赤脚医生处借的方口布鞋,打算去还了。
赤脚医生处离知青宿舍距离不近,乔笛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到,到的时候,赤脚医生一家三口正在吃饭,简单的几个糙面馍馍放在大碗里,配上咸菜和一盆野菜汤,药水味的屋里混杂着食物的味道。
“乔知青,吃了没?”
赤脚医生媳妇看到她,放下筷子,让自家儿子去搬个凳子过来。
“吃了,我来还你借我的鞋,麻烦了。”乔笛把手里装鞋的袋子递过去。
赤脚医生媳妇接了过来,打开一看鞋面上刷洗干净了,她嘴上说:
“哎呀,你看看你,怎么给洗了,你手不方便,不能乱动。”
“应该的。”
赤脚医生媳妇觉得这个乔知青还是挺懂事的,也没了跳河那天的死气沉沉,倒是精神了不少,她面上带着笑,招呼着乔笛坐,去里屋放鞋去了。
乔笛没打算多呆,她看赤脚医生的儿子搬了个凳子给他,小豆丁一样高的孩子,瘦瘦巴巴的,于是从兜里掏出临出门时候带的水果糖递给他,然后摸了摸他的头。
赤脚医生嘴里正咬着糙米馍馍,刚想让自家的娃别乱拿东西,就见到门口忽的出现了一个人,他朗声道:
“刚子,怎么就过来了?赶早不赶晚,呦,来的真是时候。”
门口站着一个的男人,高大的的身影,麦色的手臂拿着一条扁担,身上穿着带着几个补丁的粗布,一只脚的裤脚半卷着露出紧实的肌肉,他笑着走了进来,大大咧咧的拉了条凳子坐下,把赤脚医生儿子拎起来抱在腿上:
“小柱子,吃啥呢?”他看着小柱子手里捏着东西,故意逗着去抢。
小柱子似乎很喜欢他,伸着小短手一口一个刚子哥叫着,把自己手里抓着的糖,捂着的死死的,两人笑呵呵的闹做一团。
“吃了没?”赤脚医生问他:“我让你婶子拿个碗。”说着就朝里屋喊。
“我吃了。”男人伸手把小柱子举高高,视线却投向了乔笛,脸上的笑也收了,但仅扫了一眼就移开了。
乔笛觉得莫名其妙,她应该不认识这个人,赤脚医生这有客人,她也不打算多呆了,鞋子也还了,朝赤脚医生说了一声就打算走了。
“记得过一段时间来换药,手不要沾水才好的快。”赤脚医生喊着乔笛要注意。
乔笛点头道了声谢就走了。
“这女娃娃瞧着心思重,一心想回城里,真是连命都不要了,亏的你把人捞上来,不然死了个知青,还是个大学生,孙敬文吃不了好。”
赤脚医生喝了口汤,现在这事闹的大,影响也不好,村里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风言风语传的快。
坐在男人腿上的小柱子小心翼翼的撕开糖纸,把糖果塞进嘴里,他听不懂自己的爸说什么,只觉得嘴里的糖甜甜的,好吃的他捂着嘴,不想把嘴里的甜味露一丝缝隙。
“吃不了好也是公社支书头疼的事。”
男人把小柱子放下来,让他做到凳子上,随手摸出兜里的烟,抽了一只递给赤脚医生:“做没做,禾功文自己心里清楚。”
“臭小子,从哪弄的?”
村里人想吸烟都是自己种旱烟抽,方便也省,这种烟壳上画着麦穗图案的丰收香烟是个稀罕的,他伸手接过,闭着眼睛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和旱烟的味道隐隐不同,他稀罕的卡在了耳朵后,等挑个过节喜庆的时候再抽。
男人笑笑没回答他的话,用火柴点了夹在手指上的烟,动作老练,吞云吐雾,浑身透着一股吊儿郎当的劲:“甭管哪弄的。”
“对了,你刚刚怎么没和人乔知青打招呼?我瞧着她那样子像是不知道你救的她。”
赤脚医生忽的想起,两人刚刚似乎连一个眼神交流都没有,这人是刚子救上来的,虽然乔笛的手骨折了,可怎么着也得道个谢。
“打什么招呼,我又不认识她,我最烦城里这些娇滴滴的知青,特别是女知青,那天我只是顺手,她跳个河把我折腾的够呛。”
男人抖了抖手上的烟蒂,这个女知青的事情他一点也不想跟着瞎掺和。
……
知青食堂的伙食不好,油水更是少见,乔笛休息了几天,发觉这具身体有轻微的低血糖,所幸她有一罐蜂蜜,倒是可以泡水喝,勉强对付一阵子。
她手上有的东西大多是日用品,还是得挑个时间从公社赶一趟集,置办点东西。
老知青叶檀红也打算去,不过最近队上的农活太多了,得等一段时间才能去,乔笛就商量着到时候跟着她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