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八章 嫁给他挺好的(1 / 1)临风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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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宋阑去了书院。

他神色依旧苍白,嘴角微弯,带着不知名的愉悦,整个人都柔和不少。

程昭见了他,下意识躲了躲,可他们几个读书的时辰比旁人早半个时辰,岸边空空荡荡的,她无处可躲,宋煜挥手唤她:“阿昭,这边。”

程昭无奈,只好上了船。

宋煜盯着她衣角一小片兔毛:“兔子都到了掉毛的季节了?”

“倒也不是,小兔子不知去哪儿蹭得一身灰,洗也洗不干净,丫环们只好把它的兔毛剪短了些,小兔子可生气得很呢,昨天发了疯地咬人,不识好人心。”

见她感慨万千,余光从船篷处扫过,宋煜便知道,她哪里是在说兔子,分明是在说人。

昨日推拿的时候,宋煜被宋阑支走了,墨泉似乎也在房门外等着,他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宋煜只知道,她走得匆忙,都忘了跟自己告辞。

大约是两人吵了架。

宋煜声线微低:“每天听你提小兔子,我还真好奇,想去瞧瞧了。”

反观船篷下的宋阑,那人明明听到了她的话,却没什么反应,一心把玩着手里的折扇,目光悠远,越过水面望向更远处的水上市集。

他仿佛对昨日的冒犯,没有半分羞愧。

“其实那兔子也没那么好玩。”程昭闷闷的答。

说话间船已经靠了岸,程昭提着裙摆上了岸,又从宋煜手里接过书匣子,道:“多谢。”

与此同时,宋阑一跃上了岸,反而落在她前头,倒是没有先走,在原地停了停,等程昭和宋煜都下了船,三人才一道并肩前行。

程昭被两个男人簇拥在中间,提着书匣子的手臂略略酸痛。

宋煜道:“你昨日送来的东西很有用。”

程昭点头:“能帮上你就好。”

宋阑余光从他们两人身上略过,神情有了些裂痕,道:“什么好东西,给我瞧瞧?”

程昭敷衍他:“算不上好东西,宋二公子什么都不缺,志向也不在科考,还是别问这个了。”

她越捂着,宋阑就越好奇,抬眼盯着宋煜,眼底威胁之意明显,是要他来说。

宋煜只当没看见,加快了脚步,道:“书匣子实在是太重,我们还是快些进去吧。”

宋煜的书匣子是一般人的两倍大,因为里面装着两人份的笔墨纸砚,他每日里照顾着宋阑、帮他提东西,都是无怨无悔的。

今日,为了帮程昭出口小气,他也大着胆子不怎么理宋阑。

宋阑见状,气得冷笑:“你可真是我的好三弟。”

程昭不知是没听出来还是故意的,咕哝着补了一句:“三公子每日为你提书匣子,对你嘘寒问暖,自然是这世上最好的人。”

“好得很。”宋阑摆出一张臭脸,一收折扇,步子加快,将两人甩在身后。

空气越发沉寂,程昭不确定地看了宋煜一眼,担忧道:“他不会为难你吧?”

宋煜神情爽朗:“大不了挨他一顿揍,没什么大不了的。”

程昭凝神多看了他几眼,犹豫片刻还是说了出来,是一句语重心长的叮嘱:“那记得护着点脸,毕竟,你长得还,怪好看的。”

宋煜失笑,由心头升起一股愉悦。

放课的时候,对岸出了件事。

王子安被人拦住了去路,一个十七八的男人跪在他面前,男人穿着小厮的衣裳,本来不甚显眼,可他提了个花色艳丽的包袱,故而引得人多看了几眼。

“王公子,你,你不能这样啊,抢走我未过门的媳妇儿,我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了,你不能就这样把人抬进府里做侍妾啊!”

这话一出,众人的兴趣便有些浓。

王子安强抢民女的事已经司空见惯,不过他往日只是玩玩而已,不曾把人带进府里做侍妾的。

这还是头一次,把人带进府里做侍妾,那人还偏偏不是处子之身,可不叫人笑掉大牙了去?

王子安闻言,面色也是一阵难堪,最让一个男人感到气愤的,便是自以为找到了解语花,结果是个破鞋。

他扯着那小厮的衣领问道:“你胡说什么?”

小厮信誓旦旦:“王公子,我没有胡说,您若是不信,我可以跟夏荷当面对峙的。”

程昭上了岸,也想看个热闹,奈何众人围成了一圈,她也不好硬挤进去,只得在一边凝神细听,隐约听见了“夏荷”的名字。

“夏荷?这名字怎么这样熟悉?”她暗暗嘀咕着。

“似乎是花茶庄那里的丫环。”

耳边传来一声提醒,程昭这才想起来,夏荷可不正是花茶庄那个帮自己引路的丫环吗?

后来多亏了程昭机警,借机跑了,夏荷本是进去瞧瞧,反而被王子安一把拉上了床。

夏荷将错就错,既然爬了床就一不做二不休,跟了王公子。

有决心再加上几分手段,她倒还真混成侍妾了。

等到理清思绪,程昭对旁边的人道了句:“多谢。”

“不用。”

她后知后觉刚刚回答自己的人是宋煜,只是他的声音偏冷,神情也紧绷着,似是不悦,跟往常的和煦难以重叠。

岸边停着一条乌篷小船,宋阑端坐在里头,慢悠悠地喝水,眸光落在水面上,似乎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并不感兴趣。

宋煜则跟着程昭站在人群边沿,他此刻手掌握拳,似是隐忍。

程昭问:“你不大高兴?”

宋煜答:“我刚刚似乎听见有人提了一句,王公子经常强抢民女。”

程昭点头,无奈道:“似乎是这样,不过他总能拿钱摆平,苦主收了钱,不好再告他,这事也就作罢了,世道如此,人又能如何?”

宋煜一向温和的眉眼忽的紧绷起来,话里透着正气:“既有不平,就该阻止。之前是强抢民女,这次是抢走别人的未婚妻子,他这样做,不对。”

说着,竟是要走上前去管一管这闲事。

程昭眼睛亮了亮,一下子觉得他的形象都高大起来。

宋煜这样的男子确实是世间少有的,他能体察人情,待人又温和细致,况且,家世和学问都是顶尖的。

好像,以后嫁给他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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