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诶,淑华你看那边,你的鱼哥哥!”
两位姑娘从食堂打了饭,盖好不锈钢饭盒,正准备回宿舍的时候,看到了正在食堂角落里自己吃饭的于游。
二十三岁左右的年纪,穿着一身洗到发白的衣裳,普普通通的一双布鞋,身上最值钱的物件,大概就是鼻梁上的那副眼镜了。
一边吃着饭,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在看着,并没有注意到朝他走来的这位姑娘。
不得不说,于知乐的老爹年轻的时候,颜值真是有几把刷子的。
千禧年最火的明星就是谢霆锋,于游的帅气跟他不相上下,这个年代的男孩子都喜欢留长发,于游的头发也很浓密,就是谢霆锋的那个款,发丝浓密得像森林似的,不像二十年后那么惨淡了。
哐当,面前桌子放下不锈钢饭盒的声音惊醒了正沉迷书中的于游。
他嘴里还嚼着馒头,慢慢抬头看,看到了那张青葱靓丽的俏脸,心里没有惊喜,反而咯噔了一下,嘴里的馒头好久都没咽下去。
“你躲着我?”
邵淑华自顾自地打开食盒,也没看他,好似自言自语地说出这句话。
于游艰难地把嘴里的馒头咽下去,小声道:“没”
“那昨天去打水的时候,我喊你你干嘛不回头,还往楼上跑?还有今天中午,平时你都乖乖等我一起吃饭的,怎么我去你教室找你的时候,人影儿都不见了?还有”
女人抖搂起这些琐事来,真就是陈芝麻烂谷子一粒一粒地抖个不停。
于游还不敢反驳,他心虚
因为就在三天前,大学生涯里,邵淑华第三次跟他告白了。
毫无意外的,他又把这位小富婆给拒了,而且这次拒绝地更彻底,邵淑华只说出来我看上你了还没说出来你可以和我处对象吗,他就落荒而逃了。
然后就躲了她两天。
两人不同班,当初是大一在一个连军训时认识的,他又没有手机,他硬要躲着她,邵淑华也逮不住他,可把她气得不轻。
还好老天开眼,让她在食堂逮住他了。
“没有躲着你只是刚巧没碰上而已”于游好声说道。
“本来我还说让思语给我打饭的,还好出了点小意外,我自己来打饭了,诶诶,你说咱们这是不是叫做缘分?”
邵淑华充耳不闻,自己说自己的,在他对面位置坐了下来,抽出食盒的筷子,准备和他一起吃饭。
“是巧合”
“我说是缘分。”
“”
“那个,淑华,我吃饱了,先去自习了。”于游站起来准备开溜。
“坐下。”
邵淑华瞪了他一眼,“现在你是要当着我的面躲我了?”
于游只好乖乖坐下,继续啃他那半个馒头。
因为长得帅的缘故,即便家境贫寒,他也有不少女孩子告白的,邵淑华是他遇到过唯一被拒了三次,还缠着他不放的女孩子。
若是她普通一点,说不定于游就答应了,偏偏她是富家小姐,父亲还是公职高层,这种高枝,他哪里敢攀。
“你多吃点。”
邵淑华本来对他躲了她两天很生气的,可见到他的时候,就生气不起来了,心里甜丝丝的。
“嗯”
“这红烧肉太肥了,我吃不下,你帮我吃掉。”
邵淑华把自己食盒里的红烧肉都夹到他食盒里,动作自然又流畅。
“淑华我们不能这样的”
“我吃不下的红烧肉给你吃怎么就不行了,之前我们一起吃饭不也这样么。”
“不是,我的意思是,你那天说的话,我真不能答应你,你也知道,我家里”
“我喜欢你,跟你有钱没钱有什么关系?我觉得你未来肯定很了不起啊。”邵淑华打断了他的话。
“未来的事情,谁能说得准呢”
“我就问你,你对我有没有那个意思。”
“”
于游沉默,作为男性,他对条件上面的差距更加敏感,尤其是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时,他才知道喜欢这两个字要想说出口,得有多么大的重量。
“我知道,你肯定喜欢我的对不对?不然上次我送你的棒球帽被风吹到河里,你也不会这么傻地,想都不想就跳下去捡,还有你比当初更努力了,我也知道,你想考研考博想当老师,那样你就敢跟我在一起了对不对?”
作为自由恋爱思想解放的第一批年轻人,邵淑华比很多女孩子都要大胆,在这个时代里,女生主动告白,本来就是一件十分羞人的事情。
“淑华,你应该冷静一下,未来太久远,十年,二十年,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
于游叹了口气道:“我怕我不够强大,不能保护你,怕命运无常,世事难料,你是最好的你,但现在的我还不是最好的我,我不敢,也不能意气用事,怕辜负了你的一腔热血,大好青春。”
邵淑华激动了起来,眼睛瞪着他道:“我知道!我就是知道!以后我们一定会在一起!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永远!”
“未来是没有答案的”
“我反正就是知道!”
“”
娇蛮的她,被于游的一番话气得小脸通红,问他:“是不是我只要给你答案,你就敢答应跟我在一起了?”
“怎么可能有答案”
“我问你话呢!”
“行啊,要是未来有答案,咱俩就在一起。”
于游无奈,只好答应了她。
过去不可寻,未来不可测,这几乎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也许未来的答案比不知道更让人来的失落和沮丧。
“那就这样说好了。”
邵淑华开心起来,一激动,那双小手就伸了过来,抓住了于游的大手。
那么大的一个腼腆男生,居然羞得跟小女生似的,感受到抓在自己粗糙大手上的那双柔嫩白皙的小手,一下子羞得面红耳赤。
“淑华我们是朋友,不能这样的”
“只是碰一下手而已,朋友又没有什么关系,咱们又不亲嘴。”
“不行的,你爸知道了会杀了我”
邵淑华可是要被他气死了,总有一天,她要把他摁在墙上狠狠地亲。
“我之前那台手机不用了,我借你用,不然整天找不到你人。”
“不用”
“反正我放着也是放着,借你又不是给你,你就给我好好保管着。”
“”
“快吃饭,红烧肉你吃啊,待会儿我们一起去自习,我宿舍没热水了。”
“我帮你打吧。”
“哼,你三天没给我打热水,想渴死我啊。”
“下次不会了”
“于游我跟你说,只要你还在华夏一天,你就别想躲着我。”
“”
三次!整整告白被拒了三次!邵淑华下定决心,以后在一起了,可要他好看的。
未来啊,未来会怎么样呢。
少女思绪飘远。
“歪?妈。”
“要死啊你,洗澡还接电话!”
“我手机防水,正听着歌呢,怎么了?”
结束了下午的训练,于知乐回到宿舍洗澡,听着歌的时候,老妈的微信视频电话打了过来,他便把手机架在一旁,接通了电话。
“问问你吃饭了没。”
“刚跟我媳妇儿一起吃了,你们吃了吗?”
视频里,邵淑华正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拿着手机,屏幕里是臭儿子赤膊的上半身,身材比起他老爹当年要结实不少,而且皮肤遗传了她,显得很白。
最近这些年,科技的发展可真快啊,当年她用手机,最多也就发发短信、打打电话,能玩个俄罗斯方块就不错了。
现在不但可以视频,而且画质清晰,瞧瞧小鱼这晒的,脖子到锁骨都是微微红色的,脸也有些红。
“你爸还没回来,我做好饭等他呢。”
“妈,我想吃你做的饭了。”
“平时咋不见你多吃两碗?”
“没吃就想了啊。”
邵淑华也有这个感觉,平时小鱼在家,她都嫌弃得要死,现在他不过是在学校住了两三天,她就有点不太习惯了,昨天做饭的时候,米还放多了,直到夫妻俩吃饭的时候,发现多出来的两大碗米饭,才莫名地有些想这臭小子。
“你们军训辛苦吗?”
“很辛苦的!你看看,我这脖子都晒红了。”
“你们教官不会带你们到树荫下训练啊?那时候我们那教官还会照顾一下我们。”
“你儿子是班长,要干的琐碎事太多了。”
“瞧你得意的,一个班长有什么好得瑟的,小月也跟你一起训练吗?”
“对啊,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你们军训要训多久啊?”
“两个星期吧。”
“你回来一准是块黑炭,比你爸还黑。”
正说着,客厅的门打开,于游也回来了。
邵淑华就把摄像头转了一下:“刚说曹操,曹操就到。”
“谁啊?”于游在脱鞋子,扶了扶眼镜远远看了眼她手里的手机。
“你儿子!”
“中午我还跟小鱼和小月一起吃饭来着。”
邵淑华见于游回来了,拿着手机从沙发起身,过去厨房把灶台上做好的菜端出来,揭开盖在菜盘上保温的保鲜膜。
“妈,今晚你们吃啥呢?”
“清蒸鱼,青菜。”
“就两个菜吗,平时不都四个菜?”于知乐看了看屏幕,简简单单的就两个菜。
“你不在家,我做那么多菜不累啊。”
“那等我们军训完,我和小月给你们做饭吃。”
“是小月做吧?你少给脸上贴金了。”
“有区别吗。”
邵淑华拿了碗筷出来,于游洗了手帮忙盛饭,她坐在位子上,于游把饭递给她。
“好了,我们吃饭了,你要记得多喝水,你们教官要是一直让你们在太阳下晒的话,我让你爸跟你们辅导员说说。”
于游:“”
“哈哈,不用了,教官还好,班上女生多,不会让我们晒太久。水我有喝啊,你给我那包陈皮,我天天泡一大壶水。”
“自己照顾好自己。”
“好好,我都十八了,平时没见你那么啰嗦呢。”
“你嫌弃你妈啰嗦了?”
“没,我是感觉很暖,暖得我又觉得热了。”
“油嘴滑舌,也不知像了谁!”
“待会儿我给你发些我拍的照片。”
“好。”
挂断了视频通话,于游和邵淑华便一起吃饭了。
老夫老妻的,自从这块叉烧出生之后,夫妻俩就很少有两个人一起吃饭的时光了,几乎都得带着那个一米八几的电灯泡。
“老婆辛苦啦,吃鱼腩,你最爱吃的。”
于游把最嫩的那块鱼腩夹到她碗里。
邵淑华笑眯眯地看他:“还记得你第一次给我做饭是什么时候不?”
“记得啊,在博士生宿舍里,做的是鱼,还是我自己钓的。”于游回忆道。
“你也就会做鱼了。”
邵淑华美滋滋地吃着他夹来的鱼腩,那时候的味道她仿佛还能回忆出来,是她吃过最好吃的鱼了。
闲聊着,于知乐把照片发了过来,夫妻俩一起看着。
看着照片里穿着迷彩服,高高大大的儿子,两人心里都有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
喔,还有小鱼和小月的合照呢,两个穿着迷彩服的年轻人,又有些能看到当初自己年轻时的身影了。
“老鱼。”
“嗯?”
“待会儿去紫金港校区散散步吧。”
“不去玉泉校区散步?”
“玉泉整天去,倒是这新校区没怎么去过,去逛逛。”
“行啊。”
于游答应下来,浙大是他俩的母校,他现在也基本在紫金港校区这边办公了,刚建成不久的时候,邵淑华来逛过几次,现在小鱼在这边上课,她也想来逛逛。
经过了白天一整天的训练,晚上这会儿就要轻松一些了,不过自由时间还是没有的。
于知乐洗漱完,把衣服洗了,换上另一套迷彩服,在班群里发了消息,招呼大家七点半集合,一起去拉歌或者搞搞别的活动。
立秋之后,气温虽然没咋降,但天黑比起之前来的更早了一些。
于知乐在女生宿舍楼下等着,嚣张地堵在楼道口,进进出出的女孩子们,第一眼就能看到他。
多帅的一个小师弟啊,以前不觉得迷彩服好看,现在觉得穿迷彩服的也能这么好看?
那些穿着常服的师姐们看着都心动了,要是于知乐朝她们笑一笑,那花心乱颤的。
他明显是在等人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女孩子勾到了他。
以至于很多师姐或者同级的女生上了楼,还不愿意进宿舍,趴在阳台边上往下好奇地瞅着。
直到看见一个同样穿着迷彩服的女孩子,布林布林地从楼梯小跑下来。
晚上可以不戴军帽,那女生也是刚洗了头,头发自由地披散开来,跑动的时候,发丝像是被风吹起的柳条,在身后轻轻飘荡着。
然后在他面前站定,被他牵着小手,两人一起往田径场那边走去。
遇见他,就像是兔子的世界下起了胡萝卜雨。
“你等了很久嘛”
“相当于十多天那么久了。”
“明明才十多分钟。”
“你知道吗,一日三秋,一天就是三年,算下来可不就是十多天那么久了?”
“哪有这样算的。”
两人闲聊着,散着步慢慢走。
田径场这边也有很多学生在散步,时不时有慢跑的同学从他们身边超过去。
弯弯的月牙儿挂在天边,路灯下,两人的影子拉长,算是今天这一天里最悠闲的时光了。
逛着逛着,田径场上找不到两人的身影了。
直到镜头一转,在某处阴影的树头下,看到了依偎在少年肩上的少女。
已经是事后了。
她的小脸绯红绯红的,大眼睛柔得像水,有些意犹未尽地抓着他的大手把玩,轻轻地搓动他的手指。
少年也侧过身来,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口,刚洗完澡后的她,香得让人把持不住。
“知乐。”
“嗯?”
“你说,我们这样子会不会怀孕啊?”
噗,于知乐差点没让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捏了捏她的小脸蛋道:“不就亲个嘴,怎么就怀孕了?”
“我小时候就觉得,男生亲了女生的嘴之后,女生就怀孕了,那时候电视剧最多就亲嘴,然后妈妈还捂着我的眼睛不让我看”
“二十年前的女孩子才会这么想吧。”
“二十年后的女孩子也会这么想的。”
夏枕月说,“只要乐意,女孩子都会这么想。”
于知乐大致能理解她的思维了,也许是女孩子想得更远一些,或许他觉得亲个嘴就是亲个嘴的事情,对她来说,亲个嘴意味的事情就远了,城池已经失守,大军进城只是迟早的事情。
“你们女孩子都会去想那么久远的事吗?”
“那你呢?”
“我目光短浅,只看到你,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