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三十七章 白日梦(1 / 1)南瓜炒北瓜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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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么?”

林晨目光一凝。

闻声,六目飞鹰快速点了点头。

“好小子,敢欺负老子的人……”

林晨冷哼一声,目露凶狠之色。

……

……

山石地面上。

蓝色素袍老者一直禁闭双眼,沉思不已,不知道在思考什么。

而足足过了良久,这个一直双眼禁闭的蓝色素袍老头才终于缓缓的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对方的眼睛微微有些奇怪,除却一颗是正常的之外,剩下的一枚眼珠居然是坏掉的,漆白无比,看不见半点黑色,仅仅只是一层空洞无比的白膜。

“墨老,这是发生何事了?怎么感觉你的脸色有些不对劲啊。”

这时。

这个蓝色素袍老者的身旁,一个黑色长袍的白发老头抿了抿嘴,忍不住开口说道。

“也没什么大事,无非就是老朽刚刚看见了一头长相怪异的乌鸦,本想随意捉来观赏一下,不过谁知道那只长相怪异的乌鸦邪门的很,居然硬生生从老朽的手下逃走了……”

蓝色素袍老者眉头微微一挑,看了黑袍老者一眼,缓缓开口说道。

“哦?不过一头乌鸦,居然能从墨老的手下逃走?莫非那头乌鸦是一头实力不俗的凶兽?”

黑色长袍老者愣了愣,作为蓝色素袍的多年老友,别人或许并不是太了解其真正实力,可他了解啊,能从其手中他逃走,非声势滔天的大凶兽不可。

“这正是让老朽疑惑的地方……”

蓝色素袍老者微微扭头,看了一眼黑色长袍老者,语气奇怪的说道:“老朽并没有从那头察觉出太过强横的凶兽气息波动,如果老朽没有推断错误的话,那头凶兽的等级应该不会超过五级。”

蓝色素袍老者缓缓说道。

“墨老,你确定没有再逗我玩?一头五级的凶兽居然也能逃的出您的手掌心?”

黑袍老者有些不太敢相信。

五级的凶兽,对于他们这样的存在那简直就相当于是蝼蚁一般的货色,闭着眼睛都能玩弄于鼓掌之中,怎么可能能让对方逃了?

“这还只是其次,最让老朽意外的时候,老朽居然从那头古怪乌鸦的身上嗅出了一种其他的味道,那股味道虽然很微弱,但老朽敢反正,那气息味道绝对不属于那头古怪乌鸦。”

蓝色素袍老者语不惊人死不休,又开口道。

“其他的味道?什么其他的味道?”

黑袍老者来了兴趣,忍不住惊疑的问道,本就沟壑纵横的脸颊此刻皱的更是如同九曲十八弯一般。

“说不出来,但那股气息很强大,似乎,似乎……那头逃走的古怪乌鸦像是某个存在养的宠物一般。”

蓝色素袍男子继续开口,尝试找了一个他绝对还算恰当的形容词解释。

“那头古怪乌鸦虽然等级不算太高,但那也有四五级,能养如此等级的凶兽,那养的人不得最起码八九级,甚至是十级?”

黑袍老者皱了皱眉头,十级是一个分水岭,十级之前算一个行列,十级之后又算一个行列,虽然对他们来说不算太高,但也不算低,仍旧是可以镇压,不过需要耗费一些力气。

最重要的是,这里可是迷失森林,赫赫有名的禁地存在啊。

迷失森林虽然不像其他的生命禁区一般只要进去了就是近乎无解的死局,但那也不是谁家的后花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一般情况下,除了像他们这种有任务在身的,不得不来的,个人除非是战斗力冠绝天下,否则很少有敢单枪匹马闯入迷失森林的,而且,即使是他们也都是联手才敢闯进来。

“墨老,你说会不会是那些眼睛里面只有钱,为了钱连命都不要的禁区拾荒者。”

黑袍老者一本正经的推测道。

蓝色素袍老者的实力或许算不上他们三人中最强的,但眼界和见识绝对是最丰富的,若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的话,绝对不可能让他惦记这么长时间。

“这个……说不准。”蓝色素袍老者皱了皱眉头,不确定的说道。

禁区拾荒者,顾名思义,这是一群为了钱可以连命都不要的疯子,别人都视生命禁区为豺狼虎穴,唯恐避之不及,但禁区拾荒者却反其道而行之,哪怕搭上性命也在所不辞。

而这其中,尤其是迷失森林为佼佼者。

倒并不是说迷失森林里面的资源最丰富,而是迷失森林虽然恐怖但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十死无生的地方,只要运气不错的话,哪怕是一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都能出去,能够在这里获得不少的收获。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迷失森林中的禁区拾荒者数量可以称得上是所有禁区中最多的存在,而来这里的人员中甚至还包括一定的普通人,并且数量还不算少,能占到所有拾荒者三成左右的程度。

不过好在迷失森林的面积够大,近乎永无边境一般,所以哪怕是从古至今有一群接着一群的拾荒者进入这里面碰运气也很少会发生相互撞面的情景。

生命禁区虽然危险万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命丧当场,但同样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禁区也是各种资源,宝贝,宝药等等最多的地方,没有之一,整个大陆上,没有任何地方的资源能够和生命禁区相比。

就拿市场稀有的一种名为金石的东西,这个东西虽然名字中有一个金字,但却和黄金的关系不大,属于是一种特殊的矿石,异常珍贵,价值连城,不过拇指盖大小的一小块就能卖到一百枚金硬币的价格,换算成战争币的话是足足价值十万金硬币,这是一种什么概念呢,要知道,一千战争币可是就已经足够大陆上最普通的三口之家生活整整一个月,而一千战争币也才不过只相当于是一枚金硬币而已,换句话说,一枚拇指盖大小的金石可以让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一百个月,将近十年的时间不愁吃喝,若是再大一些,能有个拳头一般大小的话,那一辈子就都不用再操心吃喝问题。

正是鉴于此,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禁区拾荒者,不管不顾的也要一头扎进禁区之中。

按照他们的话就是死了就一了百了,活着要是没钱太过于痛苦,生不如死,在那些贵族的眼里和他们养一条狗一般,设置可能还远远没有他们养的狗值钱,金贵!

人穷怕了,苦日子过怕了,便会宁可不要命也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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