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金创药(1 / 1)老炉钩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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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七年,旱地千里,这年头,百姓的日子很不好过。

自从万历年末,百姓就开始和大自然做斗争,不到二十年的日子里,水旱蝗灾,百姓苦不堪言。

崇祯元年,新皇登基,飞蝗满天,赤地千里。

在龟裂的田野里,一群饥民正在游荡,死气沉沉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禾苗枯萎,连杂草都不乐意生长的地界,树皮都被扒了个干净,想吃块观音土还得寻块活水下咽。

王富贵正带着全家老小混在饥民队伍里,蹒跚前行。

去年,家里媳妇躺在炕上饿死。

今年年仅十四岁的儿子上山当土匪被活活打死。

前几天,仅剩的几口子人从山西赶到凤阳。

今天,在野外看到了大片的狗尾草。

“听说凤阳城有家药堂正招难民上山采草药。”

“他们本地人怎么不去采?”

小儿子蹲在地头,两只手死死握着块石头,自己因为贪吃,草籽堵住了肠子,已经七天没上过厕所了。

“本地人怕山上的胡子,把你抓住扔到池子里泡上一个星期,好好的一个活人被泡成一副骷髅模样……”

王富贵拍了拍自己小儿子的脑瓜,明明是最聪明的一个儿子,可惜总喜欢问自己一些傻傻的问题。

“胡子!”

不知道谁在饥民群中喊了一句。

张献忠的人不敢现在就进城,却有胆子在城外抢粮,反正驻扎城门的那帮大爷只会看戏。

“什么味道?”

“那边,西边有人煮粥!”

饥民队伍里有聪明的人在昨日就去跟着陈锦云的人去山上采了草药。

陈锦云心思很缜密,想到了饥民最需要的还是粮食,所以每日的报酬也是粮食。没想到,粮食,给这群不远千里寻求好日子的饥民带来了灾难。

几个土匪听到领头人的话,冲了过去,抢走饥民好不容易得来的粮食。

饥民想到反抗,可长时间挨饿的身躯哪能抵挡得住土匪的钢刀,几个饥民被土匪乱刀砍死。

离的远的饥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看着远处稀稀落落有人跑来,嘴里嚷嚷着跑啊跑啊。

不管真假,跑了肯定对。

王富贵一把拉起正蹲在田垄上脱裤子的儿子,朝着远方跑去。

身后,马蹄声如雷,每一声马蹄踏向大地扬起黄沙,王富贵都感觉踏在自己身上。

身后,一起落难的邻居发出惨叫声,王富贵回过头,一个老汉被砍翻在地,嘴里正冒着血沫子。

两条腿怎么可能跑过四条腿,王富贵一把推过儿子,将手中拿来挑粮食的扁担高高举起。

“天杀的胡子,爷爷跟你拼了!”

三千逃难的饥民,死了七百多人,尸体尸横遍野,散落在大地上,乌鸦嘎嘎的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王悦咽了口吐沫,不远处还未燃尽的火堆里陶瓷罐吱吱的响着。米香伴着血腥味飘了好远好远……

脑子里的饥饿感暂时压制住了恐惧,少年脱下破布衣服,小心翼翼的将陶瓷罐从火堆里取出来。

“啊!”

少年的双手被烫的起了一片水泡,衣服上几块水渍正冒着热气,可少年还是忍着疼痛,直到瓷罐被稳稳的放在地上。

然后少年回头,自己的爹,王富贵,正躺在地上眼睛眨都不眨。

少年愣了,抱着瓷罐爬到王富贵身边,用手在瓷罐里掏了把米汤。

“爹,咱们能吃上粥了……”

凤阳

每一个富人都在不停的打听城外的风声。

“侄子,听说了吗?城外李自成的人杀了好几百的饥民。”

“嗯,凤阳城不太平了,张献忠迟早有办法进来。”

陈六叔不停的院子里走来走去,草鞋在地上扬起一片片黄沙,吹到陈锦云眼睛里,少年不由得眯了眯眼睛。

“偌大的家业啊!”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陈六叔发出感叹。

“六叔也要跑?”

陈锦云抬起头,似乎对这个决定很诧异。

“难不成,就在这等着被杀了不成?”

“不会,他李自成虽然有能耐杀饥民,可他进了凤阳城,不会动任何百姓的。”

陈锦云眯着眼睛,手里的茶杯转了又转。

“他想封侯拜相……”

这句话陈锦云没说出口,因为在没亲眼见到李自成盗皇陵的那一刻,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六叔,家里的金创药屯了多少?”

“大约是全城药铺总量的八成……”

“卖,我们只要粮食。而且要新粮。”

“侄子这是……”

六叔不明白陈锦云这种行为,白花花的银子大概一马车就能拉走,可换成粮食,那可是一队马车……可能六叔打开始,就没想到陈锦云不想跑吧。

六叔拍了拍鞋底,让最后的黄沙飘散的更多一些。

明月楼里,依旧是一片歌舞升平。

陈锦云似乎落下的每天下午都来一次的毛病,虽然被六叔说了一次又一次,这样容易找不到媳妇,可陈锦云还是想再见那个温柔如水的女孩。

琵琶声和酒杯交错的声音,与城门外饥民哀嚎的声音形成反差,少年皱了皱眉,停在二楼最大的房间门口。

“陈锦云?来了几趟了?不会看上我的小丫鬟了吧。”

白月明坐在不远处石凳上,手里抱着的琵琶似乎断了根弦,弹出来的曲子有一种奇奇怪怪的感觉。

“嗯”

面对这个问题,陈锦云没有回避,毕竟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哈哈哈哈哈哈,你这样的傻小伙我见的太多了,我从八岁,八岁就一直看着这明月楼里男男女女的故事,你这样的,我见的太多了。”

“所以说,人呢?”

陈锦云不想跟这个虚假的成熟大姐说话,还见多了,有钱人见多了?

白月明指了指第一间房间的位置。

窗沿上那只狸花猫依旧懒散躺在那。

陈锦云一直以为李莲儿会找自己的,没想到,自己还是想多了。

石桌上,女孩白皙的手腕上多了个玉镯子,一根精致的金钗在空中晃来晃去。

“李莲儿?”

女孩回过头,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是陈锦云后,眼眸中闪过一丝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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