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一章 案发旧场【雪山乱3】(1 / 1)楠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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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对此却浑不在意:“管他从哪个旮旯儿知晓的,总之凶手是他就对了!”

孟令揉捏着耳垂,思索半晌问:“老爷爷,您方才描述妮亚族长‘身上压着她的桦木书桌’、‘头上还流着血’,是当年许多人的亲眼所见,还是您的添油加醋?”

“你这臭小子怎么说话的!”老人家不满地瞪她,“不信你问克里茜族长和当年去了现场的人!这事儿虽然过去十年,我虽然也老了,但绝不可能记错当年情形!哎,到了到了,看阅兵去啦!”

老人家一走,木夫人和其他一些来客也想去看阅兵。

“维奇,”带路的乔必尔问孟休,“你不去看阅兵吗?”

孟休往反方向走,“不了,你带他们去罢。”

孟令拉着南奕低声交代:“你们要仔细注意阅兵情况,我就不去了。”

“你要跟着孟休?”南奕眯眼。

是啊,她猜师弟这会儿想去当年的案发现场。孟令点头没有隐瞒,“我想帮孟休大人的父亲沉冤。”

她就这么确定那个杰诺斯基是冤枉的?南奕沉了沉眼,倒没有阻拦,只说:“多加小心。”

孟令嗯了一声,跟着孟休来到已逝族长妮亚卡琳的私人文署。

妮亚卡琳逝世后,这间文署就被搁置了,不过还是有缅怀她的族人来做打扫。

孟令孟休到的时候,刚好就有一个雪山女人在擦桌子。

见有外人来,她抬头正要行礼问好,但在看到孟休的一刹那瞳孔地震。

“杰......杰诺斯基......”女人撑大了满载惊恐的双眼,如见恶鬼,“罪人杰诺斯基的儿子!回来了!”

孟休一脸麻木无视掉她,伸手扣了扣桌案。

“确实是老人家说的桦木桌。”孟令细细观摩这张桌子,还试图动手抬,“挺重。”

女人在旁幽幽道:“十年前......罪人杰诺斯基为了改变当年将死的命运,用这张桌砸死了妮亚族长,罪不可赦!”

砸死?孟令扬眉问:“不是说妮亚族长好像被金瓶砸了头么?到底是被金瓶砸死,还是被桦木桌砸死?”

女人没有回答她,仿佛是陷入某种兀自的可怕回忆中,喃喃乱语:“夏日祭结束之夜...罪人杰诺斯基...用大楚金瓶...犯下罪恶......”

说着她便捂脸跑出文署,擦桌的抹布都没带走。

孟令不明所以地眨了眨眼,“好奇怪的阿姨喔,这一副噩梦重现的样子,她十年前也来看过案发现场?”

“她叫弗塔莉。”孟休望着她几乎落荒而去的背影,眸光森森,“曾是这起案子的嫌疑人。”

“看她的瞳色和发色,好像不是纯雪山人吧?”孟令问。

孟休道:“她父亲是北地大楚边界的一个刑狱卒,母亲是罗刹人。三十年前北伐,她父亲被征了兵战死沙场,后来北境平定、罗刹称臣,她随母亲族人迁来雪山。”

是半个大楚人呢,孟令暗暗记下,又问:“所以,最后她的嫌疑为什么被排除了?”

“一是有人能作证她不在场,二是我父亲比她更有作案动机和机会。”孟休沉声答道。

孟令有些无语了。所以说,这确定真凶也不是靠确凿证据,排除其他嫌疑人也没有什么铁证,这案子结的也太草率了吧?虽然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

“当年这案子的嫌疑人,只有您父亲和弗塔莉么?”

“是。”

孟令有些默了,这样的话弗塔莉被排除作案可能倒也有理,因为桦木桌真的重,比起十年前应该只有二十来岁的少女弗塔莉,师弟的父亲杰诺斯基更具有行凶能力。

两人无言地在文署四处查看。

墙上挂着一副画,是大楚所赐——二十年前罗刹归顺大楚的情形。

孟令有些出神地欣赏着,不自禁伸出手,抚向画上罗刹一方那个风华绝代的领头女子。

这一触,让她倏地回神过来。

她没有拿开触摸画卷的手,甚至往里戳了戳——

空的。

孟令将画卷掀起来。画背后的墙里,是一个很深的大方口。

里面放着许多不属于罗刹风格的金银珠宝,应是罗刹归顺大楚时的受赐之物。

其中一样,应正是老人家和弗塔莉方才所说的,砸破妮亚族长的头的大楚金瓶。

“金瓶都放在这大口子里么?”孟令喊孟休看过来,“还有,族人们知不知道文署里有这个壁窟窿?”

孟休也有些看愣了:“我不知道。但我认为克里茜族长和老一辈人也不知道,否则这些东西应该不会至今还留存在此。”

有道理,孟令点头赞同,“可如果,这个金瓶在案发前也一直放在这里面的话——凶手显然知道有这个宝藏洞啊。”

孟休不知在思索什么,一时不答。

“要不,看看能不能找到十年前给妮亚族长做洒扫的人?”孟令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不用找。”孟休沉沉道,“弗塔莉,十年前就是。”

“......,”孟令卡了一下,“所以,这也是她当年被怀疑为嫌疑人之一的原因?”

孟休点头:“有人曾目击到,她是在我父亲之前,最后一个进入这间文署的人。”

对此弗塔莉的解释当然是进来做打扫,何时出去的倒是无人注意。

“那是谁证明她案发时不在场?”孟令继续问。

“叫什么名我不晓得,当时年幼见闻片面。”孟休扶脸蹙眉,“好像是那次夏日祭负责管道具仓的一位大哥。”

孟令道:“那我们去找人问问?”

“我去找人,你在这里看着。”孟休放下话抬脚离去。

孟令有些头疼地踢了踢脚。这离案发都过了十年,十年能抹去多少极有价值的现场痕迹。即便有怀疑的凶手对象也只能停留在怀疑,证据难找。

踢了两下,她无意地低头一看,嘶了声抬起脚。

这地面什么材质啊,踢了两下怎么就划出痕了?她穿的又不是金刚鞋......等等。

孟令蹲下来查看划痕。

不可能是她鞋尖划的,想在石地上一下子划出平行的几条直痕,那肯定得是拥有笔直线条的坚硬之物。

而且认真看了看,这处划痕并不是唯一的,在一定的距离外还有另一处极其相似的笔直划痕。

说是划痕其实不够准确,因为已经超出了普通不经意间划痕的长度。准确来说是重物、利物的拖拽痕。

孟令比划了一下这两处痕迹的距离,很快在这间文署里找到符合这距离的物件——

桦木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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