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两个父亲的,是宋臻臻越发熟练快速的烫毛肚和鸭肠。
对于她这个资深火锅迷来说,毛肚鸭肠就是火锅灵魂啊,对了,还有鸭血。
“这个排骨够味道。”吃了一口排骨,肉质劲道,口感极好,最主要的,够味儿,从来不知道猪肉竟然能这么好吃呢。
“好吃就多吃点。”自己的手艺得到认同,她当然是高兴的,兴奋的加快了夹菜速度。
最终还是抵御住宋臻臻满脸享受的模样,李昭率先夹了一片学着宋臻臻的模样开烫,有着宋臻臻指导,他很快就尝到了毛肚的味道。
眼神微亮,这种感觉,怎么说呢,黑黢黢他挺嫌弃的,可那脆嫩又挺有嚼劲的口感,很舒服,比肉好吃,比素菜更多了几分别样味道。
有了前者,鸭肠吃起来也没这么大压力了。
因为在他吃毛肚的时候,宋承远就把毛肚的由来说了一遍。
好在李昭是个豪爽直接的汉子性格,本身又是上过战场的铁血将军,风吹日晒大风暴暴雪天什么恶劣环境没经历过,吃食上,饿狠了啃树皮喝白水果腹都有的,所以,这东西洗得干干净净,而且味道这般好,越吃越上瘾,最后,上下的毛肚和鸭肠,大多数都进了他的肚子。
晚饭过后,宋臻臻将这里交给下人收拾,带着绿竹回房间洗漱,吃过火锅后浑身都是味道,由奢入俭难,如今她这生活质量蹭蹭往上涨,那么一些要求自然也搞了,比如,吃过火锅肯定得沐浴更衣了。
另一头,李昭吃过饭后就带着宋承远去了书房。
书房内很安静,提前就安排了人清理周围可能的老鼠,整个书房周围不会出现任何不相干的人,听到任何他们之间的谈话。
“时小子那边,你真的决定了?”虽说他也挺可怜那小子的,那么小就没了父母,从小身体还那么不好,虽有郡王头衔还跟皇室同姓,可跟个姑娘家似的养在国公府,除了皇宫见太后皇上,整日就和祖父镇国公呆在一处,时间长了都变得沉默寡言沉稳得跟个老头似的。
就知道是这个事情,宋承远其实也思考了很多,撇开婚约,如果时墨岚身体好,绝对是女儿的最佳良配第一人选,而这次两人的事情本身几方并没那么强烈的意思,但偏偏女儿拿出了雪玉丹,还有那一箱子珍惜药物,就算皇室都没有,可女儿手头有,还似乎不知其珍贵,随意表示是她小舅舅逢年过节都会送的随身感冒药。
这话听听,换做谁,听了都得牙酸吧。
皇室都拿不出的好药,她拿来当“糖豆”吃。
时墨岚这身体,女儿又有拿药的门道,本身曾经双方母亲关系极好就口头约定了娃娃亲,旧事重提,他该怎么拒绝?况且,如果女儿真的有门道,时墨岚的身体能好转,这样的佳婿,怎能放过?
“作为臣子,作为曾经镇国公世子的好兄弟好朋友,臻臻和时小子的婚事没问题,可作为父亲,时小子的身体你清楚,如果贸然定下他们的婚事,而他的身体没有任何好转,望门寡不好守,时小子父母无论身份还是功勋都于皇室于天下有大功德,你女儿的未来也许就这么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