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维克托踏出哈莱姆分局,赶回万豪酒店的时候,绰号“小狗”的萨米快步穿过第1街的街道,在一家临街的墙壁上涂满了各种涂鸦的酒吧前停了下来,朝站在门口放哨的塞缪尔举起了自己的右拳,双方轻轻的碰了碰拳面,然后握住对方的大拇指,狠狠的互相撞了一下胸口。
拍打了两下塞缪尔的背部,萨米向塞缪尔问道:“n,雅各布老大在里面吗?我有急事找他。”
“,小狗,你不是跟着那个废物在一起混吗?怎么,那个nr又闯什么祸了,这次你们是又把哪一家的房子点着了,还是那个蠢货搞大了谁的肚子?”
话语中,对艾迪这位雅各布老大的侄子大为不敬,但是旁边的同伴却习以为常一样,纷纷哈哈大笑,看起来,艾迪这位“黑二代”在血帮内部,基本上没有什么威望。
萨米面带苦笑,对于塞缪尔的话语没有丝毫反驳的,塞缪尔说得不错,艾迪就是一个仗着他叔叔的威势作威作福的人,这种人在一帮街头讨生活的帮派分子中间,当然不能够收获到什么尊敬了。如果不是自己老大的命令,萨米绝对不会继续跟随在艾迪的身边,陪着他胡闹。
“塞缪尔,别笑了,这次真的出事了,老大到底在不在里面,我有急事找他。”
见到萨米一脸凝重,塞缪尔收起笑声,他歪了歪脑袋,连带着胸前挂着的一根小拇指粗的金链子也一阵晃动,那块镶金的挂件翻过来,才看清楚是一个雕刻着头像的天主木牌,“老大在里面,跟我来吧。”
萨米踏上散发着一股尿骚味的酒吧台阶,进入了这家叫做bnb妖精美人的舞酒吧,一阵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立刻贯入他的耳朵。
酒吧内光线有些暗淡,刚刚从明亮的外间踏进来,过了好几秒萨米的视觉才调整过来。
头顶的七彩魔球灯将五颜六色的光束打向四面方,一个舞台就占去了整个大厅三分之二的面积,此刻几名不是扎着红色头巾,就是带着红色棒球帽的黑人正坐在台下,观看着台上一名穿着三点式泳衣,挂着两只硕大耳环、身材n的黑人n跳着的nn舞蹈,努力吸引着台下的黑人们将绿油油的富兰克林塞进自己那小小的n中。
引路的塞缪尔凑到一名眼角有着一条长长的刀疤,三十来岁的黑人耳边说了几句,对方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萨米,那泛黄的眼珠子让萨米一阵紧张,这位黑人就是血帮的纠察长,绰号“鬼脸”的卢克纳撒尼尔。
作为凶名在外的杀神,卢克在血帮帮众的心目中,一直是血腥残忍的代名词,他以一夜之间屠灭一个敌对小帮派领导人的一家老小而让所有人都惧怕他。此刻被他盯了一眼,萨米都感觉自己心跳突然慢了一拍,喉头一阵干涩,让他不由自主的咽了一口口水,但是眼神中,散发的却是一种崇拜的目光。
“这样的才是真男人,不知什么时候我才能成为卢克老大这样的人,”萨米暗暗的想道。
卢克纳撒尼尔偏着头对塞缪尔说了几句,塞缪尔点了几下头,然后同他身边的一个黑人一起走向了萨米,那名黑人朝萨米伸出了手,弯曲了几下手指。
萨米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他大力拍了拍自己的腰间,示意自己没有携带武器,可是很明显对方并不相信他,那名黑人抓住他的肩膀,将萨米推过身去,背对着他,然后快速的搜查了一下萨米的全身。
“嘿,n,我都说我没带武器了,法克”面对自己兄弟的不信任,萨米感觉到有些受到侮辱,他嘴里愤愤不平的说道。
不过这个搜查他的黑rn汉没有理会他的抱怨,只是转过头,向着坐在原地没有动弹的血帮纠察长卢克纳撒尼尔点点头,然后在对方的示意下,回到原位,继续观看充满的表演。
“,小狗,别再了,我现在带你去见雅各布老大,你最好真的有重要的事情,否则耽误了老大的时间,我都会要你好看的,”塞缪尔揽住萨米的脑袋,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穿过有两名身材壮硕的黑rn汉把守的一个房门,将他朝着大厅后面的经理室带去。
塞缪尔的话才让萨米想到自己来这里的使命,他向塞缪尔说道:“被人打伤,现在在哈莱姆高地医院里面,还要面临警方的起诉,我来就是向雅各布老大通报这个消息的。”
“怎么回事?”塞缪尔一边推开房门,一边随口问道,对于艾迪这个废物,虽然他是雅各布老大的侄子,但是谁也看不起他,整天就知道在街头带着一帮年轻的孩子,狐假虎威,欺软怕硬。帮派内的兄弟们都在私下传,“雅各布老大这么护着,搞不好还他还真有可能是老大的私生子,”这种有损于雅各布威望的话。
塞缪尔也曾经想雅各布老大反应过这些流言蜚语,但是雅各布老大只是一句淡淡的“知道了,”却依然如故。
“谁做的?”听到萨米所说的消息,塞缪尔感觉到有些诧异,虽然大家都知道是个废物,但是在哈莱姆区,人人都知道他的身份。现在有人能够把他打进医院,并且还可能送进监狱,塞缪尔知道,雅各布老大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不清楚,应该是一帮外来的人,我没有在黑人区见过他们,”作为从小就在街头厮混的帮派分子,萨米对于黑人区内的势力一清二楚。
哈莱姆区除了还有几个黑人小帮派以外,还有一些亚裔和拉美裔的街头帮派,但是相比起血帮的实力,只能算是小猫两三只。
血帮并不像维克托所想的那样不堪,它现在拥有成员两万多名,遍布东部11个洲的各大城市,并且正在进一步向中部和西部各洲蔓延,以期待发展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黑帮组织。
血帮之所以发展得如此之快,是因为它采取的发展模式是分会制,类似于联邦制度,各洲有各洲的利益,因此各个分会拥有非常大的独立性,本杰明雅各布就是血帮纽约分会的负责人。他们最大的敌人就是同样属于黑人帮派,占据了布朗克斯区的rps帮派瘸子帮。
同血帮一样,起家于洛杉矶的瘸子帮同样也在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黑帮组织,分会遍布各地。在纽约,瘸子帮占据了布朗克斯区的大部分黑人区,同血帮之间争斗不休,很有点美国政坛的红血帮红衣蓝瘸子帮蓝衣之争的感觉。
双方的矛盾就像是报刊上刊登的两个企业之间的争斗一样,只不过是涉及到“生意”毒品而已。
两方都同样拥有好的商品,可是谁也不愿意放弃,那么很明显,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那就是“竞争”。
而相比商业竞争,两个街头暴力组织之间的竞争就充满了血腥和不择手段。根据官方统计,3年纽约一共发生700多件枪击案,其中半数以上是由血帮和瘸子帮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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