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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阁天下闻名,听说只要你出得起天机阁报出的价格,什么消息都可以在天机阁买到。

要问天机阁在何处?

位于中南,有处地方叫蜀,天机阁立于蜀中。

要问如何买消息?

蜀中有处栈道,名曰‘问天栈’,问天栈尽头处有棵树,树下有个柜子,将问题放置于柜子里,隔天来看天机阁报价即可。

确定购买将天机阁保价放置在柜中,等上一刻钟,就会有答案到柜中。)

整个天机阁不止云筝早起,整个天机阁都动了起来。

一只只洁白的信鸽飞进飞出。

训鸽人将绑在飞回来的鸽子上的信筒取下,放进旁边的竹篓子,再抓把食给鸽子。

鸽子食放到一个小碗里,鸽子嗒嗒嗒啄得欢快。

竹篓子是有专人收取的,收到一个小阁楼,里面有密密麻麻的案几,案几上有几十个人在奋笔疾书。

奋笔疾书的人会将竹篓子里面的信息一一打开,然后进行归纳,紧急的事情会递给坐在最前方的第一个人。

而第一个人会将这些信息摘抄进一个红色本子上。

红色本子又会放进一个抽屉,按下一个开关,这个红色本子会根据整座山所搭建而成的庞大运转结构运到山顶。

一位青衣少女抽出红色本子,穿过竹林到达天机阁。

“阁主,今日消息到了。”

“嗯,进来吧。”

青衣少女进门,入眼是一男一女的背影。

两人倚在窗台栏杆处,吹来的清风将两人衣摆微微扬起,似隐世不出的仙人,又似双宿双飞的神仙眷侣。

抬眼望去,层层云雾在山间翻涌。

较高的山峰露出尖尖的山头,仿若悬浮于天上的神山。

东边一层淡淡的光辉洒下,将云雾山峰渡上一层金光,显得美轮美奂。

少女将本子递上,行了告退礼便退下了。

又只剩两人站在窗台之上。

“替我出去的这大半年,辛苦你了。”

宁烨撇撇嘴:“就这?你也晓得我辛苦大半年,你就这一句辛苦你了?”

“…”云筝沉默也察觉到自己的话有些不对,连忙转了话题,

“依你看,现在情况如何?”

“我去盯了,自然都是一切都很顺利。”

“那就好。”

“荆州的水灾你处理得很好。”

“我知道很好。”

“京城那边呢?”宁烨问。

云筝将刚刚青衣少女送过来的本子递给宁烨。

他满脸疑惑地接过本子打开看。

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很多东西,而在最开头的哪行字使他愣了半晌。

“居然是那个草包二皇子登上了太子之位。”

云筝挑了挑眉,鼻子哼了哼“王八那个人与他父亲一样,就是喜欢搞这套。二皇子被封太子,早有预料。”

“那么老五呢?他不是刚赈完水灾?”

“这不很正常吗?”云筝鄙夷地笑了笑,“这次老五赈灾回到京城,自然会从郡王提到正一品的亲王。”

宁烨听懂了她的意思,冷笑一声道:“制衡之术,王八倒是会玩儿。”

沉默了半晌,声音略带嘶哑问道:“就要开始了吗?”

云筝转头回看他,看着面前这个男人,这个男人还比她高出一个头,看他的时候,头总需要微微仰着,尽管如此,她看出了他眼里的那丝惋惜。

“就在十二年前你带我逃出京城的时候就开始了,不是吗?”

“你知道我不是说的这个,你大可不必去冒这个险。”

“长安那个地方,又不是什么龙潭虎穴,算不得冒险。”

“我担心你。”

“我知道。”云筝摆摆手,”不过这个担心你大可不必。“

不想听他再说什么,挥挥衣袖转身走到案几面前。

取一张纸,提笔沾上昨夜未干的墨汁,开始写信。

一手干净利落、苍劲有力的楷书在信纸上缓缓展开,她的字迹没有普通女子的秀气,反而是那种苍劲有力的大气。

若是懂行的人来品评她这一手字,只会觉得这字的主人是一位胸怀天下的枯瘦老头。

“去岁邀讲于京师书院,谓家中有事,今年相报。

今余已毕家事,宜邀君往书院,当以七月十八日发,计八月朔抵京。”

提起信纸,吹了吹书信上面的墨迹,待干了后折进信封。

信封上写道:“吾友复礼亲启”。

放下手中的书信,抬眼看向窗台处的背影。

与他相识已有十五年。

这十五年,他们经历过太多的风风雨雨,在风雨中两人相互取暖,相互依靠。

一路的相濡以沫、同甘共苦,让他们有着超越旁人对彼此的信赖。

尽管如此,他们中间总有一层让人看不清的纱。

他总想着去捅破那层纱,而她总在他即将捅破的时候将纱又加厚了几分。

因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梦。

记得初见他时,他比现在还无赖。

那时候的他,端的是花花公子的架势。

而那时候的她是异世界来的一具孤魂野鬼。

同时她还是伯爵府的一个丫鬟。

伯爵府很大,伯爵的子嗣也很多,足足二十多个,光嫡子都有四个。

而六岁的公子只是一个青楼女子所生的庶子。

将公子生下来的时候,公子的生母就去世了,之后一直照顾他的是他的奶娘。

之后他奶娘也死了,其他的人也不愿接手养他,因为有资格养子嗣的基本上都有了自己孩子,所以谁还会说养他。

主母也只找来了一个十岁的她,让她照顾六岁的小公子。

醒来的第一眼,就看到一个软软糯糯的小公子守着自己哭。

也是这一哭,惹得她心生爱怜,让她有了留下照顾这个小公子的决定。

后面的时间,各处管事总是克扣他两的吃穿用度,正在长身体的两人总是穿不暖吃不饱。

于是她利用异世界的知识,在这个世界开始一些能够养活两人的买卖。

这一做就是五年。

所以遇到宁烨的时候,她已十五岁,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五年。

也适应了古代的男尊女卑的生活。

为了方便打理生意,她总是一身男子装束,久了后也很难被人瞧出来。

而那天,她自认为自己的男子装束可以隐瞒所有人。

没想到遇到了久经风月场所的宁烨,而他在第一眼就看出来她是个女儿身,却偏偏假装不知道,硬生生地把他拉到自己旁边,陪他喝酒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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