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多了这么多玩伴,盛志信很开心,不过他也没忘了自家四姐,不断招呼她过来玩儿枪。
盛思源却没这心情,因为自诩办事周密的她这才意识到:对哦,先前她有把枪踢进水渠,刚才将歹徒制服了,就应该在第一时间把枪回拿过来的,怎么能把这么要紧的事儿给忘了呢?好像,她办事儿也不怎么靠谱啊!
盛思源一边叹着气,一边快步上前,要去收缴那把土枪开玩笑,土枪也是枪,小孩子家家的,玩儿什么玩儿?要是擦枪走火了可怎么整!
就在此时,远处传来了一阵“污污”的汽车引擎声。
这个年代,汽车可不常见,而且这儿还是偏僻的农村,正值子夜时分,居然会有汽车开来,绝对称得上稀奇了。
不管了,听这声儿,那辆车马上就要开过来了,赶紧给人家让道吧!
都知道能开上汽车的人绝不一般,不等盛思源提醒,王佑福就指挥着家人将手推车拉到了一边,同时,将那四个捆成了粽子的歹徒也拖到了路边上。
那辆车来得好快!王家人刚将道路清好,它就风驰电掣般的飙了过来。
出乎意料的是,车刚从盛思源身边擦过,就一个急刹,彻底停了下来。
紧接着,就见一个身穿藏蓝色制服,头戴大盖帽的年轻男人从车上下来了。
尽管吉普车换成了小轿车,绿军装变成了蓝制服,可目光敏锐的盛思源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此人这不就是那个酷似前世醉驾司机,之前曾光顾过一次梁家村的解放军嘛。
诶,他不是军人吗?怎么改行当警察啦?话说这年代,可以随便串行的吗?
诚然,盛思源对这个年代的制服知之甚少,可她的前身到底在省城生活过一段时间,冬天穿藏蓝色制服,上面有红领章这分明就是警服的标配嘛!跟军装大不相同好伐!
盛思源还在惊疑不定,盛志信等一干男孩子却激动了,立刻围上前去,面带崇拜的,七嘴八舌地将他们先前的遭遇诉说了一遍,恳请公安同志为他们主持公道。
看到那谁一脸凝重,很认真地倾听着孩子们的诉说,盛思源丝毫不为所动,依旧静静地站在一旁。
这个年代,军人是最崇高的职业,没有之一,连带着公安也很受人爱戴,尤其是在年幼的孩子们心中,那就是极为神圣的存在。
可盛思源就是不吃这一套!
尽管她曾一度对警察这个行业心向往之,尽管大四那年她还考过警察,可那年寒假发生的事情,让她彻底颠覆了对警察的认知。
在如今的她看来,警察这职业,也就是个单纯的职业了,早已没有加持的光环。鄙视当然不会,可要她敬仰?抱歉,做不到了。
上班八小时,他她是个警察,下班了,衣服一脱,那就是个平常人了好伐。
话说,这会儿都已经半夜了,应该不属于上班时间了吧?哪怕他还穿着警服,眼前那谁还算是公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