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陈东给她发了一个8888元的转账红包。
搞的她莫名其妙。
连发了几个问号,“什么意思?”
“明天双方家长一起见个面,吃个饭吧。”陈东回复道。
他这一举动让周慧很是疑惑,走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为何又来这么一出。随即就想明白了,定是他家里做了他的工作。
她没有点转账红包。
如果点了,那就是同意了。
那是不是就要见家长,定日子。
她不懂这个陈东是怎么想的,两个人三观不合,相互没看上,还发什么红包,见什么家长。
她没有点,一天后钱自动退了回去。
“有这个必要吗?”周慧平静地回复。
“你不愿意?”
“对。”
陈东看到她的回答,如他想的那样,不是我不愿意,而是她不愿意,也算是对家里有个交代。
周慧随即明白,他这是把球踢给了她。
到时候就说是我太挑了。
......
周一,清晨。
阳光明媚。
食堂。
7点50--8点30供应早餐。
早点有热干面,豆浆,还有包子,馒头,鸡蛋等。
周慧打了一份早点,坐在椅子上,吃了几口,没多少胃口,但还是强迫自己吃了些。要不然,还不到中午,就会饿。
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过完早,回到办公室,把窗户打开,电脑开机。
一天的工作,开始了。
刚坐下,整理了一下手上的案卷,办公室座机响了。
“喂,你好。”她接起电话。
门卫室打来电话,“有个叫吴奎的。”
“叫他上来吧。”
上星期五,通知犯罪嫌疑人吴奎九点到检察院,谁知还不到九点,就到了。
犯罪嫌疑人吴奎,男, 195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422221954********,汉族,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省**市**县**镇**小区,住**省**市**县**镇**小区。
2021年4月22日22时许,被告人吴奎酒后驾驶皖L****0小型轿车在**市**办事处**附近路段倒车时,与停驶的鄂K****1小型普通客车擦碰,鄂K****1车主闻讯查看后报警,刘某某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警方到达后,将刘某某带至**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刘某某血液里的乙醇含量为165.04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此案例,摘自12309中国检察网,已做相应更改)
她脑海中,回想了一下案件,顺便把卷宗及内卷拿出来,又看了一遍。
犯罪事实清楚,也没有好辩解的。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当吴奎走进来时,她拿出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给他看,告诉他应该知道的权利及其义务,等他看完后。
她就开始进行讯问,并在电脑上做讯问笔录。
“我是花城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
“以上告知你清楚吗?”
“你的基本信息?”
“你家里几口人?”
“你是不是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
“你之前是否受过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把事情经过说一下。”
“你是否赔偿了对方损失?”
“你是否认罪认罚?”
......
周慧一边讯问,一边做好笔录,待问完后,说道,“你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没有。”
周慧把笔录打印出来,让他签字。
每一页都要签字,按手印。
最后一页,还要写一句“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一致。”
“好了。”周慧把权利义务告知书给他。
犯罪嫌疑人问道,“我这个案子什么时候开庭,要判多久?”
“检察官会根据你的犯罪事实,酒精含量,有无驾照,是否赔偿对方损失等等,综合考虑后,对你进行量刑。”
“到时候会通知你的,你先回去吧。”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之后还要听取被害者的意见,看是否赔偿到位,达成谅解,及核查一下其他信息。
之后再通知犯罪嫌疑人来,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这就是她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