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4章 胸有凌云志(1 / 1)牛油果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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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回天山”

花恺心神从石上的经文收回,意外地看着练霓裳。

练霓裳点点头“我要去完成我师傅的遗愿,继续她未竟之志。”

“你”

你脑子没病吧

花恺噎了噎,怕她发飙,终究还是没把这句话说出来。

因为他听她说起过,她的师傅凌云凤,哪怕他没见过,也不由心生敬佩,恨不能一见。

凌云凤本名凌幕华,与天山祖师虽是夫妻,却志趣相左。

霍天都醉心武学,一心融汇天下剑法,独创一派绝学,在后世留下灿烂一笔。

于他来说,芸芸众生,终日奔波劳命,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实是愚昧之极。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与他无关,唯独剑法武功,才是他心心念念所在。

而凌云凤却恰好相反。

这是个奇女子,当得起心怀天下、天生侠骨这个字。

忍见家国祸乱,众生疾苦,却置身事外,非她所愿。

管尽人间不平事,救世上可怜人,愿以一己之力,为天下苍生尽一份绵力,否则练得这一身武功又有何用

这才是这女子的心中所想。

本是天山之上的神仙眷侣,逍遥世外,羡煞世人。

但她宁愿抛弃这一切,毅然闯入那滚滚红尘,世间浊流,最终落得个孤独逝去的凄凉收场。

对于这两个人的选择,花恺不知道如何评价。

霍天都有错吗

恐怕没有,人各有志,没有谁规定有本事的人一定要心怀天下。

严格来说,花恺自己也是这样的人,只求独善其身,世福与我何干

区别只在于,霍天都是个万年死老宅,他却喜欢到处跑,为一己好恶左右。

凌云凤错了吗

也没有,更没有谁有资格规定,天下女子,就只能在家相夫教子。

当为冲天凌云凤,不做笼中金丝雀。

花恺做不到,所以他更佩服这样的人。

她一生心愿,只有两个,一是家国大义,天下苍生二是能与霍天都再厮守。

凌云凤已死,遗愿只是希望在她忌日,将她的遗骸送归天山。

生前不同厮守,死后当要相伴。

可练霓裳却说要继续她的遗志,这就不是件小事了。

花恺小心翼翼地道“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

练霓裳斜了他一眼。

美则美矣,可是太冷。

花恺双手虚按“我错了。”

练霓裳收回目光“你没错。”

“啊”

她目光湛然“此次京城一行,见了太多高手,方知此前不过是坐井观天,我往日里引以自傲的武功,便连自保都难。”

“所以你想去求师霍天都”

花恺明白了,这个心高气傲的妮子是真受刺激了。

练霓裳昂首傲然道“不,我师傅能创下反天山剑法,我也不会堕了她的名头,我练霓裳也绝不弱于人。”

在她心中,终究对这个从未承认过的师公有怨气,认为自己师傅劳苦一生,晚景凄凉,与他有脱不开的干系。

再加上她心高气傲,哪里可能会去求霍天都

“我唉”

花恺本想说,我可以教你啊。

话到嘴边还是化作了一声叹息。

当初在明月涧,他们只是以交流武功的方式,练霓裳才不知不觉间和他学了一套白骨爪,哪怕知道花恺身怀无数绝学,又有任她予取予求之意,她也不屑一顾。

现在她明白了自己远不如人,更不可能接受他的“好意”。

花恺皱眉道“那你好好练功就是,令师之志,固然令人钦佩,可这不是你一人之力能为。”

练霓裳笑了笑“放心吧,我会量力而行。”

“好吧,既然这样,我也不拦你了。”

这个魔女不像一般女人,性子拗得很,下了决定的事,估计这天下没有人能让她改变主意。

况且在他想来,她成也就是像她师傅一样,练练功,行行侠,仗仗义。

也就是苦逼点,也折腾不出什么大事来。

这也未必是件坏事,总比她心里想着那个卓一航,悲苦一生要强得多。

花恺只能无奈道“如果有事,你就去明月涧寻我吧,不要什么事都自己死抗。”

犹豫了下,还是伸出手,搭在她头顶,揉了揉她那霜雪一般的白发“记住了,别把你大哥我当死人,现在这世上,你不是举目无亲了。”

练霓裳目光闪动,竟然没有拒绝他这种亲昵。

她其实还有些事情并没有告诉花恺。

熊廷弼的遗物是什么,花恺不知道,可她知道,结合之前无情所说的事情,让她想到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

私仇,国恨,都容不得她退避。

她知道只要说出来,花恺必然要为她出头。

但她心中的傲气,还有这次花恺因她负伤,都让她不愿这种事再次发生。

闻言也只是轻轻一笑“你也要保重,还有,你那三百六十五劫法,最好不要太过刻意,我怕你执念太深,反而不美,三百六十五劫,谈何容易须知这天下没有完美无缺之法。”

说罢,将无情送来的那个盒子留下后,便转身离去,毫不拖泥带水。

花恺也同样不是婆婆妈妈的人,说了这么多,已经是难得,只是目送她身影消失,摇了摇头。

看了一眼旁边巨石上的经文,这次来京城谋取金刚不坏神功,虽然有些波折,总算没有空手而归。

接下来要做的,依旧是修炼,外加寻找更多武学,炼成更多劫图。

练霓裳的忠告他也没放在心上。

只是她有一句话说得很,三百六十五劫,谈何容易

他几个世界的积累,有纯阳为基,通晓无数武学,至今不过找出一百零三法,其余不是重复,就是根本不足以凝炼穴窍。

而一百零三法中,因为时日不长,他只炼成了两劫,凝炼了两个穴窍。

一是惊神指,二是得自倚天的金刚不坏神功。

前者他称为惊神劫,左手一根食指,堪称一指惊神。

后者为金刚劫,使得他筋骨皮肉,五脏六腑,都有脱胎换体之感。

如今他之坚,生命力之强,已经十分骇人。

哪怕他什么都不做,普通刀剑连他的皮都割不破。

与十三凶一战,被欧阳大阴阳一线穿胸而过与傅宗书一战,中了伤心小箭,练霓裳和古三通都以为自己是靠着“邪门”的玉液符。

其实其中大半,都是仗着练成了金刚劫。

否则就算有玉液符,他也不敢这么奔放。而且那伤心一箭,他也未必能挡下。

也因为金刚劫的强大,让他对这类功法更为上心,知道了古三通这个人,自然不想放过他的金刚不坏神功。

若是他的肉身再强上一些,哪怕还没有成就先天,他也有信心在不用符的前提下,也能与先天一战。

随手拍出一掌,刻有经文的巨石应声粉碎,随即迈开大步,离开了这间破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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