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什么意思?是要把我分配到那间宿舍是吗?”
秦洛的言外之意不难懂,路明非立马就听出了其中的意思。
“具体安排你到哪间宿舍我决定不了,看学院安排了,不过大概率你可能会跟他一间。”秦洛想了想还是决定这么说。
“我无所谓啦,到哪儿都一样,只要室友不是那种有什么特殊癖好的变态就行。”路明非一副不很在意的样子,继续吃起饭来。
“对了,听说那是位师兄是吗?”
“是的,而且还是位老师兄。”秦洛这般回答。
“老师兄?马上毕业那种吗?”路明非有些好奇,心里想着要是个有经验的师兄还能多多照顾一下自己,挺好的。
“他啊,确实马上毕业了但又不是马上毕业。”诺诺在一边吃着饭一边偷笑。
“啊咧?”路明非不明所以,这话是个什么意思?
“叮~”
秦洛的手机传来消息提示音,他点开看了一眼,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
“恭喜你,还真的被我猜中了。”
“学院给你分配的宿舍号是一区303,也就是我之前的宿舍。”
楚子航也是将目光投向路明非,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
“好吧,师兄就师兄吧,大树底下好乘凉!”路明非显然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傻乎乎的朝大家笑了笑。
一顿风卷残云之后,几人也是立马赶去住宿区。
诺诺先回宿舍了,秦洛和楚子航一直把路明非带到一区。
“诶?小老弟你居然回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哥哥我好请你吃饭去啊!”
一进门,秦洛就被迎面来了个熊抱,熟悉的剩饭味差点让秦洛呕吐当场。
他连忙推开芬格尔,大声说道:“你该不会是又三天没洗头发了吧?!”
其实问完他就知道答案了,因为对方头发上那片头皮屑已经充分说明了问题。
“咳咳,哪有三天,明明两天半好吧,这才中午!”芬格尔脸不红心不跳,丝毫没有尴尬的意思。
“我说小老弟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芬格尔热情的问了起来。
“早上就到了,处理了些事情。”秦洛没有继续呆立在那里,而是开始收拾起了东西。
“喂喂喂,你这是干什么?学院把你开除了?”芬格尔见秦洛开始到处收拾起东西来,甚至连床上的被褥也不放过,当即也是大声喊道,脸上带着震惊的表情。
“不对,你可是超S级,除非那帮老家伙得了失心疯才会把你开除。那你这是要干什么?”
“哦是这样,楚子航向学院提交了想和我合住的申请,校长已经通过了。”秦洛忙着收拾行李,头也不抬的回答。
“卧槽!这种大事你怎么不早说?你不爱我了吗?”芬格尔双手抱头,用力抓着头发,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样。
他还打算等秦洛回来好好出去搓一顿呢,虽然可能大概率是秦洛掏钱,但芬格尔觉得以他们室友的交情那绝对是没问题。
结果没想到秦洛一回来就抛给他个重磅炸弹,直接跟他说要搬走了。
“滚,两个大男人说什么爱不爱的。”
秦洛感觉芬格尔出去搞了一次实习任务回来,貌似变得更骚更开放了。
“秦洛师弟呀,你说说你这是干什么呢?303宿舍,多么温馨和睦,多么干净整洁,还有我这么个热心体贴的好室友,怎么就想不开要搬走呢?”
芬格尔捂着胸口,一副很痛心的样子,一脸伤心的表情仿佛快要落下泪来。
“好了芬格尔师兄,不用这么一副难舍难分的样子,我跟楚子航就在隔壁好吧?”秦洛有些时候真的很佩服芬格尔的演技,这货要是去演电影,绝对是拿奥斯卡的那种。
“隔壁那也是隔了一堵墙啊,曾经我们可是在同一个房间朝夕相处...”芬格尔说的很是煽情,甚至直接抓住秦洛的胳膊来表示挽留。
“打住打住,你这些用词我感觉很是有歧义。”秦洛知道芬格尔的脾性,这些不过是装出来的罢了。
当然了,他知道芬格尔算是个好人,除了日常骚一点生活习惯差一点之外,倒也没做过什么过分的事情。
“唉,师弟你好绝情啊!”芬格尔哭丧着个脸,见软的不行直接又怒斥起来。
“真不是我绝情,学院安排罢了。别担心,学院还给你安排了新的室友。”秦洛直接把学院搬了出来做挡箭牌,这样芬格尔就不会多说什么了。
“嗯?新的室友?谁?是不是小师妹?”芬格尔一听‘新的室友’顿时眼睛一亮,脸上的伤心表情立刻不见,变成了兴奋的神色。
秦洛早就猜到对方会是这个反应,无奈的摇了摇头:“拜托,这里是男寝。”
“真扫兴,学院怎么不安排男女混住呢?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懂。”芬格尔撇了撇嘴,对学院的安排很是鄙夷。
“想的美,校长又不是傻子,你还是梦里面男女混住吧。”
“嘿嘿,我就想一想嘛。对了秦洛,那个新室友是谁啊?有没有你厉害?”芬格尔搓了搓手,试探着问道,还是很感兴趣的样子。
“是个很不错的男生,另外,他还是S级。”秦洛语气平淡,似乎S级对他来说也不值得惊讶。
但芬格尔就不一样了,他愣在原地差点没反应过来。
“我靠!S级?怎么这两年卡塞尔学院一下子多了这么多变态?”芬格尔惊呼。
之前学院招收的学生能有A级就顶不错了,S级那是想都不敢想,简直就是盲人提灯笼找马——两眼黑。
好不容易有个S级学生吧,结果还因为自己的原因吞枪自杀了,当时校董会那帮老家伙哭丧了好久。
自从秦洛来学院以后,这才带来一片生机,而且跟秦洛同批次的新生质量都非常高,像楚子航、陈墨瞳这些都是天才般的存在。
可如今秦洛居然说,学院又来了一名S级,而且又把对方分到了自己宿舍。
自己这算是天生傍大腿的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