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死少年的同乡叫秦大福,此刻他满眼不敢置信的盯着地,胸口被射出两个大洞的尸体。
面如死灰,魔怔了一般,嘴巴不停地张张合合,却没发出半个音节。
良久,才发出嘶哑的声音:“长官,他还是个孩子,只有十六岁,你怎么下得去手啊。”
“呵,孩子?”寻着枪声赶过来的督战队队长,冷哼一声:“军中没有孩子,不论是六十岁还是十六岁,只要穿了这层衣服,就得遵守军法。”
秦大福看着冷漠的督战队队长,无声的点着头:“那请长官允许我请假半日,将孩子埋葬。”
“不允。”队长眼皮也不撩一下,直接拒绝。
“如果我非要离开呢?”秦大福默默背起地的尸体,走了几步,面色出奇的平静。
“你敢?这是军法,”队长直接拔出手枪,指着秦大福脑袋,眼眸闪过一丝凶狠:“大帅有令,大战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战场,你再敢往前走一步,信不信老子崩了你?”
“哦,崩吧,”秦大福摇着脑袋,露出一丝惨笑,迈动脚步。
“砰!砰!砰!”
三颗子弹瞬间从背后击碎秦大福的胸腔,他挣扎着继续走了两步,眼前一黑,两局具体,一同从楼梯滚落下城墙。
督战队离开后,其余众人都盯着城墙下被摔成肉泥的两具尸体,露出悲痛、凄凉之色。
“他们凭什么杀人?”
“那个小孩只是被炮火吓着了,就说了一句投降,他们就直接开枪杀人?老秦想把孩子埋了,他又开枪杀人?这是什么道理?”
“什么狗卵子东西,真特娘的不讲道理!”
“就是,只敢和我们咋咋呼呼的,有能耐去跟外面的守卫军去拼啊,最看不起窝里横的!”
一众底层奉军三五围拢在一起,低着头窃窃私语。
有一个挺拔高大的青年,叫夜猫,他环顾四周发现督战队到了别处,眼珠子滴溜溜转动,“要我说,长城守卫军就在外边,不如我们想办法过去投靠?我听说那边对我们当兵的特别好,军饷三倍,顿顿有肉,月月发衣,子女免费读书,而且还给当兵的家属安排工作呢。”
“我倒是想去投靠,但我们过去了,我们的家属怎么办?不得被张作林那个一条腿杀了?”
人们听后,纷纷表示愿意投靠,事实,他们早就想跟着守卫军过日子了,只是一想到自己的亲人,又不得不打散了这个念头。
“这……”夜猫皱眉,一阵无言,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在见到督战队巡逻过来后,忙装出一副认真警戒的样子。
督战队一离开,他们就又开始讨论起来。
晚,夜猫将有部分奉军愿意投降,可以在夜间打开城门的消息传给了城外的白山。
白山想了片刻,有些拿不定主意。一方面不想放弃这样一个攻进奉天城的机会,另一方面又明白巷战会让己方损失惨重,最终,传电禀告林树。
消息传回天精,林树盯着世界地图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指挥官,白山来电请示。”张兴中轻轻敲了敲门后,走进来,
“拿来我瞅瞅,”林树接过电报后,瞄了一眼,脸涌出思索之色:“告诉他,暂时不进城。”
有人愿意夜开门关的事情,林树早就知道,从开始到现在,他陆续召唤出万名间谍,安插在全国各地,可以说国内发生的任何大事都逃不过他的间谍。
对于这件事林树的想法是,在张作林的嫡系军队未被彻底打散之前,即便是有机会,也不能进奉天城。
因为,在城内打巷战,无疑会波及到本就贫苦的老百姓,会破坏他们的房子,财产,甚至无法避免的会大量伤及无辜。
如果不是怕这些,那还进什么城?b17两波轰炸,保管里面寸草不生,所以没必要。
而且,巷战对于进攻方极为不利,人家奉军熟悉地形地势,随便钻个地道,瞅准机会冒出来丢几颗雷,就能团灭你两个小队。
“白山,围三缺一之计很不错,就按照这个谋划作战,奉天城乃是前清旧都,本就坚不可摧,再加张作林十几年的建设,远不是一朝一夕能攻下的。”
林树亲自动手,回电白山,未了,又回到卧室,看向待命的张兴中:“志中那边怎么样了?没出意外吧?告诉他,日奔人狡猾如狗,切不可掉以轻心。”
“我会转告的,中午的时候,志中将军有过回电,说他们已经拿下了云港城,正在向淮安进军,现在估计已经攻克了。”
张兴中一如既往的抱着他那记录着各种大大小小事情,价值三千万美元,终日不放手的笔记本,翻来其中一页,说道。
“哦?这么说来,他们明天应该就会在金陵和小日奔对?”
日奔人在1909年,无耻的以保护近五万侨民为由,派出整整一个师团一万八千余人进驻金陵城。
当时,无能的前清皇帝还做着万年京城皇帝的美梦,根本没去阻拦,也无力阻拦。
对于金陵这个城,林树总有种说不出来的悲痛,每次提起这个城市,他第一时间想起的,不是秀色可餐会让人精库空虚的秦淮河,也不是什么秀丽锦江山,辉煌帝王都。
而是,此刻还没未发生的天泣惨案,四十多天惨无人道,史无前例的屠杀,三十万人啊!
后世,每次在网络看到相关报道和图片,他就痛心疾首,捶胸顿足,两眼通红。
虽然眼下,那个惨案还未发生,但林树已经打定主意,不放过城里的任何一个日奔人。
无他!
这是整个中夏民族的仇恨,是一种跨越时代,超越人道,不报不足以泄心头之恨,消灵魂之耻!
“志中立即备车,我要下金陵,亲自参与这场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