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六月的天热得像个火炉,火辣辣的阳光晒出了一股子柏油路的味道,风掀起一层一层的热浪,烤的路上不见人的踪影。
余笙背着个鼓鼓囊囊的包从余家大门走出来,面无表情的嚼着口香糖,回想起余家的一切只觉得烦躁。
余家在宁城算得上是豪门,却是三代单传,到了余父余华章这一代更是只有一个女儿余念,偏偏余念生下来就患有一种血液病,除了药物治疗外,还需要每个月输血辅助治疗。
余家高门大户的也不是治不起病,就是余念的血型比较稀有,每个月稳定供血比较困难。余念十岁前还好,十岁后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全国各地的RH阴性血被大量调用,余家迫不得已就动起了收养一个相同血型的孩子当移动血库的念头,而余笙,就是这个血库。
收养一个孩子当血库这种事情毕竟上不得台面,突然冒出一个十岁的孩子也不好解释,余家便对外谎称当年生下的是双胞胎,只是小女儿身体不好一直放在老家村子静养,这两年身体好了才接回来,这才圆了回来。
虽然同时余家的“孩子”,可余笙余念却从小接受完全不一样的教育。
余念是余家的小公主,所有人的掌上明珠,上最贵的辅导班,读最好的学校,跟名师学小提琴,一切吃穿用度皆是最好。
可余笙呢,住杂物间改过来的房间,穿余念挑剩下的衣服,和佣人一起吃饭,上最差的公立学校,甚至抽完血后放在家里饿一天......
一个月前,她发现自己这个好姐姐余念一个劲儿的对着自己男朋友盛佐发嗲,而那个男朋友也成功的被勾搭上,然后劈腿。
在半个月前余念的生日宴上,她捅破了这件事,落了余家的脸面。
而经过这么多年的治疗,余念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需要平时注意点就行,不再需要输血吃药。余家老太太终于忍不住了,把她不是亲生的这件事对外宣布。
在宴会上真情真意的说余家待她如何如何好,她又是如何狼心狗肺的“抢”姐姐男朋友还反手诬陷姐姐。
装得那叫一个情真意切,成功帮余家博得好名声的同时踩了余笙一脚。
被揭穿的“假千金”余笙扫地出门,连带着这一桩豪门真假千金的闹剧成为宁城上流茶余饭后的谈资。
此时的余家别墅。
“妈,余笙真的找到了她的亲生父母?”
余母看她一眼,慢条斯理地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慢悠悠地开口,“那是肯定的,都确认好了,当年啊,要不是我们余家心善,收养她当我们女儿,好吃好喝的供他们长大,他们这会还不知道在哪个山里过着苦日子呢。”
“妈,你说妹妹的亲生父母长什么样啊?”余念又发着嗲问。
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余父看她一眼,严格道“小孩子家家的你管这个干什么,等会要用的小提琴曲你练熟了吗?你奶奶的朋友可是人艺的教授,国家级小提琴演奏家。你表现得好一点,回头你奶奶再帮你撮合一下,你进小提琴协会的事情可就稳了。”
“知道了知道了,已经在练了。”余念敷衍的回了声,转头又不满的嘟囔,“她亲生父母前天就说要来了,今天才到!怕不是坐了两天的火车来从哪个山沟沟里赶来接人的吧?”
余华章不想再提余笙,低声呵斥余念少说两句。
余念却不买单,嘟着个脸顶嘴:“本来就是,他们要是买得起机票怎么可能今天才到,怕是一家子老农民穷光蛋吧。”
“好了!”
余华章撇见桌上的银行卡,心里一阵膈应,回想起刚刚的事情。
余笙背着个包从楼上下来,简单的黑色T恤,T恤下摆若隐若现的牛仔短裤包裹着一双又直又长的腿。
余念看到余笙的身影后好心喊了一声:“妹妹。”
“...”余笙理都懒得理她,直接从她面前走过去。
被余笙忽视,余念不太甘心的撅撅嘴,头一低眼一垂,再抿抿嘴,眼泪立马就爬了上来,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的样子,柔弱得好像风雨中飘摇的白莲花。
芦美红当场就拉下脸,手里的拐杖杵得砰砰响,“你姐姐在和你说话,你听不到?”
余念立马就挽住她的手,娇弱的摇摇头,咬着唇,“算了奶奶,我没关系的,妹妹她心情不好,拿我发火也是正常的。”
一听余念这么一说,芦美红看着余笙更是哪哪不顺眼,嫌弃的开口:“果然不是余家的人,教了十多年还是那一股子小家子气!”
“妈!”
余华章喊了她一声,走到余笙面前,假情假意的掏出一张银行卡,“笙笙啊,这卡里有一万块钱。”
他叹息着把卡塞给余笙,“你拿着!回家...回到你爸妈家好好听话,这些钱,你留着买衣服。以后...以后读书也可能用得上,至于你姐姐的病,就还像以前那样,当不知道就行了。”余华章做事一向严谨,余家快要拿下的一个政府项目,现在正是关键时候,他不想余笙出去后乱说什么,节外生枝。
他查过余笙的亲身父母,也是姓余,但两个余家可就不一样了,那家是绕县的一户农家,一家人都和土地打交道,和他们余家可以说是两个世界的人。
绕县距离宁城四百多公里,出了名的贫困县,年年企业家扶贫都要往那边捐款,他也捐过,一个农户而已,自动将新闻里经常出现的农民形象代入进去。
余笙已经高三了,不用想也知道绕县没有什么好学校,等高考完,余念考上好学校,去京市读书,和余笙就更是两个阶级的人了。
这一生怕是毁了!
他本念着十多年的养育之情,于心不忍,硬是把卡塞进余笙手里,结果余笙接过后也没有立即收在包里,而是放在手里把玩,整个人随性又不羁。
余华章皱皱眉头,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有关注过这个养女原因,总感觉她变了许多。
余华章开口想再说些什么,余笙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你买的那条项链在我房间的抽屉里,你们不放心可以去找,余家其他的东西,除了我自己买的笔记本,余家的东西我一样没拿。至于这张银行卡,我也用不着,你们还是收回去吧”说完就把银行卡扣在桌上。
清脆的声音宛如一个巴掌狠狠打在余家人脸上。
在场的余家人脸面多少有点挂不住,特别是芦美红和自恃身份懒得开口的楚琼枝,脸色都变了。
余念本就暗暗恼怒刚刚被余笙眼神吓退,听到这句话,眸中划过轻蔑,状似不经意的开口,“妹妹,你不要想太多了,毕竟也是在我们家住了十多年,就算找到了亲生父母,你也是我妹妹。我们都是希望你过得好,就算你不要项链,这一万块钱你还是收着吧,绕县不比宁城,要用钱的地方还多。”
余华章回过神,勉强附和道,“是啊,这钱你还是拿着吧。”,说着又拿起卡往余笙手里塞。
“不用了。”余笙淡然拒绝,钱,她还是有点的,虽然不多。
余笙不要他的卡,也不想再和余家扯上半毛钱关系,正好手机响了,她把卡重新放回桌上,垂眸看了眼来电显示,说了声我家里人来接了,便走出了余家大门。
回想中的余华章被楚琼枝的叫回神。
“华章,看到没有,这就是你们养的好女儿,临走了也不会叫人,果然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奶奶,妹妹她可能是太想见到亲生父母了。”余念的声音轻飘飘的钻进耳朵。
“妹妹说她只带走了她的笔记本,可我看她背包鼓鼓的,不像是只装了笔记本...”
余父摇摇头,假惺惺的叹了口气,“算了,她想带走就带走吧,好歹养了她十几年,我们家又不缺那点钱。”
“走了也好,本来也不是我们余家的种。”芦美红撑着拐杖,轻蔑地说。
“以后你也别叫她妹妹了,她不配当你妹妹,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