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我?”
崔鸿渐愣愣道。
天降喜事,让他乐的找不北。
虽说下嫁的那位是丫鬟,而非一眼看重的女鬼莫愁,可是小霜的长得也不赖啊!而且还是个认死理、对小姐忠心耿耿的丫鬟。
将小霜娶回家,家里一定会被她打理的井井有条。
自己只是跑出来看个热闹,没想到还能撞到这样的大运,这运气简直好的没谱,看来他崔鸿渐要苦尽甘来了。
“恭喜崔兄,喜得贤妻。”
拾儿一脸吃味的恭喜道。
同样是男人,怎么那位公子就不将小霜安排给自己呢?
明明他比崔鸿渐更帅、更有能力好不好?
嗐,真是没眼光。
“拾兄,现在说这些还为时尚早。”
崔鸿渐虽然心里偷着乐,可事情终究是没有盖棺定论,能不能将丫鬟捡回去做媳妇,还得看女鬼莫愁的态度。
娇滴滴的莫愁,顺着潘闲的目光,观察了崔鸿渐一会,之前就注意到崔鸿渐看自己的目光不对,第一印象很差,现在还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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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秒后。
她回头问道:“公子,那人靠谱吗?”
“我也说不准”潘闲摇了摇头。
“”莫愁一脸无语,自己都不确定就介绍人,这不是把人往坑里推吗?
“你担心他是个风流书生,可以看看他身边那个憨小子,这个应该挺靠谱的。”潘闲也觉得自己有些草率了。
即便崔鸿渐的本性不坏,但较比拾儿,确实有些不够靠谱,至少没啥赚钱的本事,自己都只能苟活,何况还要带个丫鬟。
拾儿就好多了。
身为燕赤霞的高足,有功夫、有道法,在聊斋世界安身立命是没问题的。
“挺靠谱?”
莫愁皱了皱眉。
挺靠谱,那不就是不靠谱吗?
菲儿注意到她的表情变化,微微扬起嘴角,揶揄道:“莫小姐,不如把你的丫鬟小霜,托付给大胡子,那人肯定要比两个年轻人靠谱。”
潘闲:“”
莫愁:“”
燕赤霞、拾儿、崔鸿渐:“”
小霜幽幽道:“小姐,还是让我去死吧!”
“不行,你必须好好地活下去,替我活下去。”莫愁板着脸训斥道。
如果没有后面那句话,小霜肯定还会走极端,可是听到小姐的吩咐,她内心中的极端想法,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
小姐死了。
她还活着。
现在小姐吩咐自己,替她好好活下去。
那么作为一名忠心耿耿的丫鬟,必须满足小姐最后的心愿。
所以,她回眸看了眼崔鸿渐和拾儿,随即低下头颅,轻声道:“小姐,可不可以让我自己选?”
“当然,就算他们都不合适,也可以在镇子上找,不用急着把自己嫁出去。”莫愁从小就和小霜一起生活,根本没把小霜当丫鬟,而是视其为亲妹妹,如果不是自己已经死了,还被鬼王九尾狐的下属追捕,她真想留下来看着小霜嫁入人家,过上幸福美满的好日子。
“谢谢小姐。”
小霜心头一喜,终于不用急着做决定了。
单论颜值,肯定是潘闲最高,可惜潘公子看不上自己,那就只能矮子里拔高个了,所以她的眼睛优选崔鸿渐。
然而颜值在聊斋这样的世界背景之下,根本就不能当做首选。
因此小霜的理智,一直都让她选拾儿。
一时间左右为男,真的很难做出决定。
“公子,小霜就拜托您照看了。”
莫愁话音落下,正准备离开,潘闲面前就蹦出了两个选项。
潘闲看完选项,果断选二。
随后,他便对莫愁露出了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一把抓住莫愁的玉手,柔声道:“莫小姐,附近有一个鬼王,见不得别人比她幸福、比她美。你长得这么水灵,独自在外面游荡,可是很危险的。我这里有块养魂玉,能够滋润阴灵,非常适合你栖身,不要外面漂泊了。”
“公子,多谢您的好意,我”
莫愁微微低首,面泛红霞,冰雪聪明的她,自然能听得出潘闲话中的含义,原来潘公子拒绝接受小霜,是因为看上了她本人啊!
如果她还是人的话,面对潘闲这么帅,这么有魅力的公子,可能还真扛不住。
可是现在佳人已逝,只剩一孤魂野鬼,还谈什么情情爱爱?
然而,就在她开口准备婉拒之时,就见潘闲掏出一块晶莹剔透,散发柔白光芒的玉佩,里面自成空间,空间内蕴含着无比精纯的阴气,对女鬼有着莫大吸引力。
这不,莫愁说到一半,话锋就戛然而止了,一双大眼睛怔怔地看着养魂玉。
“这小子竟然真有这么极品的阴玉?”
不远处的燕赤霞,看到潘闲手上的养魂玉,也不由得瞪大了双眼,像这样的极品阴玉,就连鬼王九尾狐见了,都会眼馋不已。
这可是能快速提升阴灵实力的宝贝啊!
女鬼莫愁真的撞大运了。
“莫小姐,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寄人篱下,那就算我自作”
不等潘闲把话说完,莫愁急忙开口打断道:“别收,我愿意跟您!”说完,便化作一道流光,一头扎进养魂玉。
一天后。
仅仅一天时间,住进养魂玉的莫愁,就变成了潘闲的战宠,不得不说,两人的关系进展极快。
不过这也正常。
毕竟,莫愁投崖自尽之后,一直遭受小鬼追杀,离开潘闲的养魂玉,去外面去流浪,早晚会被鬼王九尾狐的下属抓了去。
她可不想遭受九尾狐的折磨!也不想颠沛流离!
所以,接受潘闲的招募,成为对方的战宠,可谓是理所应当的。
唯一让她诧异的是,自己想的是当鬼侍,结果阴差阳错,成了潘闲的战宠,并且得知主人的来历,而她也因此沾光,获得了前往一个个猎场,逐日变强的机会。
公子能前往诸天万界历练,拥有无上机缘,难怪看不上小霜。
莫愁置身处地的想了想,站在潘闲的角度,她也不会带上小霜这么一个拖油瓶,自己也是因为阴灵的身份,变身成为鬼族中的一员,才能获得公子的青睐。
当然了。
莫愁对自己颜值也是很自恋的。
在她看来,能侥幸获得公子收留,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自己够美。
这点毋庸置疑。
事实上,她猜的也没差,潘闲的确有些见色起意,虽然见过莫愁的尸体,并且将其火化,但化身成阴灵的莫愁,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清冷娇艳,依旧让某人怦然心动。
否则,他也不会放弃一百点随机属性,选择用养魂玉留下莫愁了。
潘闲将莫小姐发展成战宠的当天,菲儿多多少少有些情绪,不过来的快,去得也快,丫头不是不懂事的小女孩,知道大人身边多个帮手,安全方面就能拥有更大的保障。
所以,莫愁加入他们这个小团体的第二天,菲儿就和她有说有笑,成了不同种族的好姐妹。
无门居占地极广,燕赤霞和拾儿只能住几间房子,空着十几间无人打理,前几天崔鸿渐因为好心帮人,结果却帮了个老鬼,最后还是拾儿凑巧路过收拾了。
不过老鬼是给收拾了,崔鸿渐的老房子也被烧没了。
于是,无门居就多一个人。
两天前,小霜和潘闲一行人也住了进去。原先冷冷清清的无门居,因他们的到来而变得热闹了起来。
这让一心想要清修的燕赤霞很是烦恼,不过更让他烦恼的是,拾儿暗恋的人出嫁了,本应该伤心好长一段日子,结果却因为潘闲的一句话,跑去教小霜和崔鸿渐习武,让他们学得一点点防身手段。
这没什么。
问题是教导的过程中,小霜和拾儿发生肢体接触较为频繁,并且在一起阴差阳错之下,触碰了比较私密的部位。
拾儿意外触碰了小霜的车灯。
当时,一旁的崔鸿渐看的眼睛都绿了。
书生还是比较有气概的,亲眼目睹拾儿出奇招玷污小霜的青白,心里虽然很是羞恼,认为拾儿不讲武德,没有和自己公平竞争,可他还是选择放手,成全拾儿和小霜。
发生这档子事,小霜也没办法选了,只能将错就错,认下拾儿这位夫婿。
拾儿有担当,有责任心,哪怕只是意外,还是很果断的担起责任。
于是两人就这样成了。
燕赤霞这会愁的是彩礼,不知道该给些啥,别看他们住的地方大,其实这地方原本并不是他的,而是因为这座府邸闹鬼没人敢住,久而久之就荒废了。
但这难不倒赫赫有名的除妖师燕赤霞,早年间带着拾儿流浪的他,降服无门居里面的邪祟,见这有房子、有花园还有竹林,便在此定居了。
说了这么多。
其实核心就一个,那就是燕赤霞存款不多,彩礼和结婚的花销倒是勉强够用,问题是拾儿和小霜成亲后,肯定需要一门赚钱营生,不然怎么养老婆孩子?
燕赤霞琢磨很久,也没想出个好主意,不得不向潘闲求教
看到眼前突然蹦出的选项,潘闲摸了摸下巴,暗自琢磨了一会,开口道:“大胡子,拾儿的法力不弱,只要我们除掉九尾狐,一般的妖邪,应该都是他的对手。你如果想拾儿过上好日子,那就等他和小霜成亲后,另寻他地隐居,这样云琅镇有妖邪作祟、或者红白喜事,镇上的人都会请他。”
“你想让我离开?”燕赤霞犹豫了一会,说道:“拾儿虽然有些法力,可他的能力,遇到稍微厉害一些妖魔鬼怪,都可能死无葬身之地,这个主意一点都不好。”
“大胡子,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说穿了,还不是父子情深,舍不得放手。其实大可不必,有压力才有动力,雏鹰总有独自翱翔的一天,你若一直守护在拾儿身边,反而会让他形成依赖,导致长不大。适当的选择放手,反而能拾儿成长。”
“而且”
说着,潘闲深深地看了燕赤霞一眼:“大胡子,你只教会拾儿降妖伏魔,并没有教会他怎样做生意赚钱,除了降妖伏魔,他还能做什么?你不把云琅镇这块地盘让出来,他成家后,又如赚钱养家糊口?”
“这我考虑考虑,哎!”
燕赤霞摆了摆手。
一脸惆怅的转身离开了。
他并不是舍不得将生意让给拾儿,而是不想和拾儿分开,以前出门的时候,不管走多远、离开多久,总有个家,有个孩子在等他。
可把无门居让给拾儿,家就没了。
以后,他就是孤家寡人了。
当然,无门居肯定还能回来,但这里的主人是拾儿,不是燕赤霞,亲生父子分家后,都会变成两个家庭,再也回不到从前,更何况拾儿还是捡的。
当然对于拾儿的人品,燕赤霞肯定信得过,只是拾儿有了老婆,将来再有孩子,想法肯定会变的。
不过除了把地盘让出来,燕赤霞又想不到别的营生,能发挥拾儿的特长,让他照顾老婆孩子。
思来想去,琢磨很久。
燕赤霞最终还是选择接受潘闲的提议。
主持完拾儿的婚礼,离开无门居,换个地方隐居,以后想孩子了,回来看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