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8章 缔约过失责任(1 / 1)霖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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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川一愣,回头想想好像自己做劳动案子时,胜诉时的感觉就是这样,飘飘然的,好像自己成了帝都的大律师,内心膨胀的不要不要的。

骄傲了!太骄傲了!做人要低调,我不过是个小学徒,连律师证都没拿到呢……,王川的内心中有个声音不断的大喊着。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去公司做法务吗?”今天的酒喝美了,万胖子继续叨唠道。

“因为做律师有成就感!”王川信心满满道。

“屁话,做律师哪有做公司法务收入稳定,主要是因为……没公司请我!!”万胖子脸一绷道,说完向着正在挥手的牛主任走去。

严查酒驾是从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五日开始的,酒驾入刑是从二零一一年五月开始的。

此时众人虽然知道酒驾不好,但一旦喝上酒没有人会当回事。

如果让牛主任对着酒精检测仪吹一口,他绝对算是酒驾,驾驶证上的十二分肯定会被扣的跟葛优的脑袋似得,还得被关进去。

但是此时帝都还没有将酒驾作为严查的对象,再加上牛功名海量,所以牛主任的车开的还是稳稳的。万胖子和王川也没觉出什么不妥来。

下午两点半,王川回到了法律服务办公室。

“呀!大师兄,你这是被人煮了还是被人蒸了?脸红,脖子红,连手掌都是红的,我估计你脚丫子都红了!

喝酒了吧!”潘+金莲见王川进门,一眼就看见到了他红彤彤的脸蛋和脖子。

“喝了一点!”王川笑呵呵道。

“切!”潘+金莲一撇嘴。

就听吧嗒一声,桌子上多了一盒口香糖,紧跟着听到潘+金莲道:“赶紧嚼几片,一会儿客户上门,你这满嘴酒气再把客户吓跑了!”

“对!小潘说的对,快多嚼两块,我这儿有绿茶,再给你来一杯,去去酒味!”张大忽悠可不想王川的酒气把自己的业务提成给影响了,急忙道。

听人劝吃饱饭,王川急忙将两片口香糖扔进口中,大口的嚼了起来。

“还你益达!谢啦!”王川说着将口香糖扔回到了潘+金莲的桌子上,可下一妙就听吧嗒一声,口香糖又回到了他的桌上。

怎么回事,对方有爱国者拦截?这口香糖怎么又回来了!王川酒劲还没过,头脑一阵短路,转头看向潘+金莲。

“不,是你的益达!归你了!”潘+金莲对着王川做了个鬼脸,微笑道。

“你们两个差不多就行了啊!广告词都上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益达是你们代言的呢!”张大忽悠笑道。

王川这种体制的人喝酒上脸,应该说不止是上脸,浑身都上,如果这时候给他做体检,估计医生都会惊呆,一杯啤酒居然搞得他全身红彤彤,跟熟透了的朝天椒有一拼。

但是,王川全身的红色来的快去的也快,大约一个小时后,他的脸色恢复了正常。

就在张大忽悠满心欢喜的给客户分析法律问题,潘+金莲QQ聊的正欢之时,门口来了一位年纪轻轻的女子。

她带着眼镜一脸的清纯,身材纤瘦,这种瘦不是练出来的,更像是饿出来的,不知道是有意控制饮食还是吃不饱饭饿的,看年纪应该比王川还小,也就刚大学毕业的样子。

她站在法律服务办公室门口,向张大忽悠和潘+金莲望了望,很快便放弃了。张大忽悠正在热火朝天的给一位中年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潘+金莲盯着电脑,一副生人勿近的磨样。只有刚刚过了酒劲的王川抬头在看她。

“您好,有什么事吗?”王川微笑道。

“您好,我想咨询点事。”清纯少女有些不好意思道。

“您过来坐吧,想要咨询什么?”王川始终保持着微笑。

女孩子的声音传来,潘+金莲抬头看了一眼,心道:呀!这小声音挺甜啊!得有好几个加号吧!

随即她又看向一旁正在微笑的大师兄:呦!没发现啊,大师兄喜欢这种类型的!

不知道怎么回事,当清纯少女坐到王川对面时,潘+金莲心里有些许的不舒服,她一向看不惯这种身体羸弱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吹倒的女孩子,简单说就是缺练!

“你想咨询什么?”王川待清纯少女坐下后,再次问道。

“我大学刚毕业不久,之前去面试了一家公司,经过一面二面,最后我通过了面试,公司给我发了入职通知。

但是前几天我去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时,公司突然说现在要裁撤人员,不再需要我了。

我就是觉得有些憋屈,想问问我这种情况能向公司索要补偿吗?”清纯少女轻声道。

“嗯,您带入职通知了吗?给我看看。”王川没有直接回答,反问道。

“带了给您。”说着,清纯少女从包中掏出一份打印好的邮件截屏递给了王川。

三分钟后,王川抬起头看向清纯少女:“从这封邮件上看,公司把你入职的时间和薪资待遇写的很清楚,你也按照要求回复了公司。

虽然公司仅向您发出了入职通知,你们双方之间尚未建立用工关系,也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们之间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

但是对方发出的入职通知可以看作是要约,对方有与您建立劳动关系之意,您也按照要求进行了回复,属于对要约的承诺。

这时候,公司不聘用您,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对您的损失给与赔偿。”王川道。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我这事要不要去劳动仲裁?我看网上的帖子说劳动纠纷要先去劳动仲裁,然后才能去法院起诉。”清纯少女一脸懵逼道。

“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仅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对缔约过失责任未进行规定。

《合同法》对缔约过失责任有比较全面的规定,刚才我也说了,你这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用去劳动仲裁,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给予赔偿。”王川解释道。

“那……公司能赔偿多少钱?”清纯少女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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