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偃入楚的目的,一方面是觐见楚王熊槐,亲自迎娶王姬熊贞,给楚国上下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另一方面则是想要前往彭泽,去请一个叫做李敖的大贤出山。
觐见楚王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楚国君臣已经同意戴偃的建议,决定诓骗越国伐齐,然后楚宋联军半路伏击越军,以达到灭越的目的。当然了,楚王君臣目前还没有灭亡越国的打算,他们也不会想到宋君偃的险恶用心,楚国现在只是想要通过攻城掠地来削弱越国的实力而已。
既然目的已经达到了,而且因为戴偃徒手击杀帝鳄的缘故,名声大噪,被称之为“天下第一勇士”,更获得了楚国的好感。
宋君偃在楚国郢都逗留了几日,便向楚王辞行了。他此行会半路跑到彭泽去,而且是神不知鬼不觉的。
在离开郢都的那一天,戴偃穿着一袭白色的雅致的便服,外面还罩着森冷的帝鳄鳞甲。殷商尚金,即白色,宋国继承殷商的国运,自然德行是一模一样的。
戴偃身上罩的鳞甲,自然取自那一头无比凶残的帝鳄的鳞甲。这帝鳄的身躯刀枪不入,除了自身皮糙肉厚以外,这鳞甲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戴偃特地让楚国的能工巧匠打造的,两剑帝鳄鳞甲,一件赠予楚王熊槐,一件则是留给了自己。这是很稀罕的东西啊,在这个时代,连帝鳄都要濒临灭绝了。
日后宋君偃可以穿着这身鳞甲,冲锋陷阵,一般的武器和箭矢根本对他无效。在战场上想要杀死宋君偃,只能把他擒住,或者把他活活地砸死了。当然了,没有鳞甲保护的地方还是很危险的。
秋高气爽。
一队打着宋国旗号的人马出了郢都,被迎娶的贞姬在马车里呆着,要离开故土了,可能一辈子也不能再回来了,所以她的兴致不是很高。
而戴偃则是站在战车上,眺望着楚地的旷野,一片的神清气爽。自从穿越以来,他的心情从未有过地放松,能击败不可一世的齐军,除了自身的能力之外,更多的还是侥幸,此时的宋君偃,更相信自己是天命所归,天命所归的男人!
敌众我寡,背水一战,宋齐议和,楚宋联姻盟好,徒手击杀帝鳄……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戴偃都一一克服了,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奇迹,一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奇迹呀!
不过,戴偃的心神并没有松懈下来。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松懈下来,就会跟历史上的戴偃那样,骄傲自满,目中无人,然后被周边的强国兼并也不是不可能的!
大争之世,凡有血气,必有争心!
就在宋君偃心里谋划着一些事情的时候,他不知道,在他的背后,一个不是很远的山坡上,一个穿着单薄的衣裳的女子正在眺望着他的背影,发怔、感伤,一串珍珠一般的泪水,随着清风划落了眼角。
芈月,这个日后将成为秦国宣太后的女人,这个痴情的女人,她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将会经历一些什么事情,也会一辈子爱上了三个男人。
戴偃,是第一个,也是最为刻骨铭心的一个……
戴偃在回国的路上离开了,乔装打扮,只带上两个武艺高强的宿卫,便来到彭泽县。询问了一个当地的老人家,果真探明道路,沿着错落有致的村庄,又问了一个村民指路,终于来到了贤才李敖的住处。
呃,茅草屋三间,占地不大,旁边那个应该是厕所没错了。这几间简陋的屋舍却还被竹篾围了起来,形成了一个的庭院,庭院里还种植着不少的花草树木,看来这个李敖确实挺有雅致的。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啊。
“请问,这里是李敖李先生的住处吗?”宋君偃敲了敲木门,见到一个白净的小童,便问道。
“正是先生的住处。不知道几位是?”
“哦,我们是特地来找李敖先生的。不知道先生在家否?”
“先生在半个月前就出游去了,迄今未归。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若是公子有急事找先生的话,我可以代为转达的。”书童彬彬有礼地道。
这公子可不能随便称呼的。《白虎通》上说大夫的儿子称大子,士的儿子称冢子。周天子的儿子称王子,孙子称王孙。国君称公,国君的儿子们则称公子,孙子被称为公孙。
庶民没有尊称,直呼其名,或“汝”“尔”之类。
年龄大很多,一般称呼对方小哥,反之,兄台。
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对对方表示尊重可以称呼壮士或者是义士。
如果服饰华丽,可以称呼公子。
宋君偃现在便是服饰华丽,身边还有两个一身剽悍气息的宿卫在那里杵着,显得贵气非凡,只不过此时的戴偃态度很谦逊,所以倒不显得那么咄咄逼人了。
“不急。”戴偃摆了摆手道,“既然先生不在家,我也不便叨扰了。过两日我再来,如果先生已经在家了,请让他在正午稍等,寡……我随后就到。”
就这样,宋君偃第一次拜访李敖无功而返了。
两日后,戴偃冒着大雨赶到李敖的住处,见到一个儒雅的青年,急忙上去见礼,不过这个青年却不是李敖,而是李敖的弟子,戴偃不由得大失所望。
宋君偃临走时留下了一封书信,信里言辞凿凿,说明了宋国的严峻形势,已经到了非变法不可的地步,戴偃希望仰仗李敖,主持宋国的变法大业,高位以待之。
随行的两个宿卫很是不解,这个李敖真是恃才傲物,连戴偃这个一国之君都不放在眼里。出游这么久了,应该到家了才对,而且根据戴偃的发现,在他们到来之前,屋子里应该是有两个人的,一个是那个李敖的弟子,一个应该就是李敖了,因为李敖的书童是没办法跟士子席地而坐的。
所以宋君偃断定,李敖应该已经知道他来了,但是故意避着不见,也没有干脆地拒绝他的邀请。这让戴偃想起了历史上的刘备跟诸葛亮的故事,隆中对,三顾茅庐啊有没有?!
李敖应该是想试试宋君偃的耐心的,若是后者是急性子,自然成不了大事,去宋国给他这个急躁的君王主持变法大计就更是不存在的了!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在彭泽的城池里,宋君偃在人声鼎沸的集市上看见了有趣的一幕。
一个身高足足有一丈的魁梧猛男,跪在地上,面前摆着一个木牌子,还有一具已经散发着阵阵腥臭味儿的尸体,用破旧的草席卷着,衣衫褴褛地看不清样子,那个木牌子上写着四个大字“卖身葬父”!
这个猛男穿着单薄而破旧的衣裳,粗麻布做的,像一件马甲,两臂的肌肉高高地隆起,粗壮有力,他有着一双牛眼,铜铃大的眼睛,肥厚的嘴唇,胡子拉碴,面目狰狞,披头散发,跪在那里宛若小山一般巍然不动。
但是,路过的人只是指指点点,或者掩着鼻子快速地跑开了。
这个猛男已经在这里跪了两天了,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卖他,出钱给他埋葬他的父亲。彭泽的贵族很少,但是他们不需要多余的门客,或许这个猛男应该跑到一些大城池,譬如郢都去得,到那里以他的体格和丑陋的相貌应该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宋君偃看重了这个猛男的体格,就算后者没有古之恶来、典韦那般的气力和武力,至少拿来当门神,充充门面还是可以的。
“壮士,不知道需要多少钱财才能买下你,给你葬父呢?”说干就干,戴偃上去问了,不似旁边的路人连过去靠近的勇气都没有。没办法,这厮长得太吓人了!
终于有了金主,那个猛男微微抬起了眼帘,原本混浊无神的眼睛里终于露出了一种炽热的神采,他微微翕动着已经干涸已经龟裂了的嘴唇,瓮声瓮气的,声音有些嘶哑地道:“某需要三百枚蚁鼻钱!”
“什么?三百枚蚁鼻钱!你咋不去抢呢!”戴偃还没说话,他旁边的一个宿卫就瞪着眼睛怒斥道。
这三百枚蚁鼻钱相当于后世的三万元RMB了,在这个世道里,已经足够拮据的人家一家三口生活两年有余。这个猛男这么信口开河地开价,不是把他们当肥羊宰吗?
宿卫气不过,想要上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但是被戴偃伸手阻拦了。
“你埋葬你的父亲,为什么需要这么多钱呢?”
春秋战国是从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前221年,共经历了五个半世纪。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春秋时十二个诸侯国、战国时七个大国,许多国家都铸过钱。
因为那时是社会经济、商品贸易迅速发展的时代,货币需要量增多,各国之间的交往,到处都要使用货币。各国各行其是,铸钱的形制也就五花八门。形成具有明显特点的有四个基本系统,分别是布币系统、刀币系统、楚币系统和圆钱系统。
楚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它的货币自成系统。除用郢爱(金币)外,主要用铜质仿贝。这种仿贝称为蚁鼻钱,有不同的文字铸在上面,一到三字不等。
有的文字至今解释纷纭,也无定论。因为铜仿贝文字的形状奇特,也称为鬼脸钱。战国时,这种蚁鼻钱随着楚国领域不断扩大,流行地区也相对扩大。曾扩及到中原的陈、宋、蔡、鲁等地。
进入战国中期以后,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促使货币经济长足发展,各种形制货币的流通界限都在扩大,货币形制也在变化。货币形制趋向于使用简便的圆钱。
秦始皇在削平六国之后,在这种货币形制趋向的基础上,以秦“半两”——这种方孔圆钱,第一次实现了中国币制的统一。
猛男回道:“某的祖父曾经是郢都的贵族,后来被人陷害,被贬为庶人,家道中落了。临死前某阿爹叮嘱过某,想要某以贵族的葬礼埋葬他,一应物品都没有,连一口棺材我都买不起,没了办法,某只能按照阿爹的法子卖身葬父了。他说过某只要在这彭泽城里摆出卖身葬父的牌子,三日之内,便能遇到贵人。”
闻言,戴偃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个猛男,又瞥了一眼地上的发臭的尸体,说道:“你的父亲会相术?”
“某不知。”猛男摇了摇头,看样子并没有撒谎。
宋君偃若有所思地道:“把钱给他。”
“诺。”
“你叫什么名字?”
“阿丑,我叫做阿丑。”
“好。阿丑,等你埋葬了你的阿爹,可以到城东的悦来客栈找我。”戴偃道。
接过钱,猛男哑然地看着戴偃道:“你不怕某拿着钱跑了吗?”
“你不会。”宋君偃神秘地笑了笑,然后带着两个宿卫就这样大步流星地离开了。而那个猛男则是向着戴偃的背影的方向郑重其事地磕了三个响头,感激涕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