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锦虽然在自己身上不舍得花钱,但是在程均的身上她是最舍得花钱的。
晚上县长办完事回家以后,就看见汪悠紫坐在沙发上一抽一抽的哭,哭的这个伤心,就好像谁欺负她了似的。
“我的好女儿你怎么在这哭的这么伤心,到底谁惹你了,告诉爹爹,我去给你出气。”
“呜呜呜爹爹你好坏,你为什么把我的程均哥哥给撵走了,你不是说让他一直在这住着吗?一直到我开学,让我们两个一起走”
汪阳辉早上走的时候汪悠紫还没有醒过来,当然不知道程均走了。
等她醒了到处找程均都没找到,才听佣人说他走了。
“你都不知道,今天早上程均有多吓人,他脸上突然起了大红疙瘩,又流血又流脓的,可吓人了,他说那是家族遗传病,传染的,你让他在这多危险,算了吧!他虽然有才但身体有病,这万一传染给你,那你岂不是毁容了。”
“你说什么,他家有遗传疾病,我记得他是孤儿啊?怎么会有病?”
她可是从小就认识程均,知道他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以前的日子虽然很苦,但他有骨气,自己给的东西从来都不要,这点她是最欣赏的。
但从来都不知道他还有家族遗传病,她大伯家离程均家是最近的,这都没听说呢!
“孤儿怎么了?孤儿不是父母生的,说不定他父母就是这病没的,以后这个人你就别寻思了,赶紧忘掉。”
汪阳辉最忌讳的就是家族遗传病,而且还是那么恶心的遗传病,这要是传染给自己的女儿,那她这辈子就毁了。
所以他绝对不会让这件事发生,这个大才子在县城也没多大用处,之前登的报纸他都撤回,就当没发生过这样的事。
“可是我做不到啊”
什么家族遗传病让自己父亲这么反对,其实只要能跟程均在一起,她什么都不在乎的。
“你做不到也得去做,现在他回家养伤了,如果你不怕传染就去,到时候可别哭着找我。”
对于这个女儿他几乎是要什么给什么,就连要程均他都给。
谁曾想会发生这样的事,一个好好的大才子,竟然得这样的病,真是可惜了。
“爸爸你怎么那么凶”
本来汪悠紫就够伤心的了,现在他还这么凶自己,这让本就拥有一颗玻璃心的汪悠紫怎么受得了啊!
汪阳辉很少发脾气的,看到自己女儿陷进去这么深有点恼火,就发了点脾气。
现在看到她哭的这么伤心很是心疼的说道:“女儿都是爸爸不好,那个程均不能要,那个病要命啊!听我的吧!我是不会害你的。”
“爸爸”
从小到大她第一次感觉这么伤心,就像是失去一件珍贵的宝物一样,再也找不回来了。
第二天,她趁父亲上班后只身一人走到包子铺,她知道这个包子铺的老板是程均开的,正好她来刚开业,在这里说不定能看到程均。
结果当她进去的时候并没有看到程均的影子,全都是那些服务员在忙活呢!
来到前台她才发现严锦正在对账,口算的速度比打算盘还要快。
“我要找你们老板程均!”
汪悠紫开门见山的向严锦问着,语气很不善。
严锦抬头看到来人的是汪悠紫,就明白她还贼心不死,一直惦记着程均。
“我们老板不在这,他生病了,在家养病呢!”
“他家在哪?把地址给我,我这就去找他。”
这人还是真是得寸进尺啊!连他生病了都不放过。
堂堂一个县长的女儿,竟然对一个男人迷恋到不知廉耻的地步,也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老板的地址怎么能是我们这些服务员能知道的呢!你把他带走了那么长时间,难道连他家地址都不知道吗?”
“什么叫做带走这么长时间?我是带他上我家,才几天啊!也就三四天,还没来得及问呢!”
其实她问了,只是程均不告诉她而已。
“那我就爱莫能助了,这位大小姐,如果你想在这吃包子,就去前面坐着,这里是前台,请让开,我要算账,谢谢。”
严锦这冷冷的口气听得汪悠紫很是恼火,语气不善的说道:“你个臭服务员在这跟我拽什么拽啊!你以为给我程均哥干活就了不起啊!我告诉你,程均哥是我的,谁也惦记不走,包括你。”
女人的直觉很准的,她看得出来严锦很喜欢程均,但就不知道他们发展到哪一步了。
所以她在这就仗着自己是县长女儿的身份给严锦施压,要她不要对程均痴心妄想。
这县长的女儿真是一身的毛病,但最要命的就是她太自以为是了。
严锦懒得搭理这种脑残,自己赶紧把账算明白一会就等着上人了。
见不到程均哥汪悠紫哪有心情吃包子啊!甩了甩手负气的就打道回府。
等到汪悠紫彻底走远了的时候程均从厨房里出来了,前台离厨房并不远,刚才他们的对话程均全都听见了。
“严锦,我也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她说的话你别往心里去啊!”
汪悠紫有大小姐的脾气不要紧,但她刚才跟严锦那么嚣张的嘴脸就是人品的问题了。
因为自己并没有答应她什么,什么是她的人,他已经跟严锦结婚了好不好。
这小姑娘他以后还是多提防着点吧!跟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免得她在过来伤害严锦。
“这都不用你提醒,我能跟那个二货一样的吗?不过你能把一个县长的女儿迷成这样,那是真有魅力啊!”
虽然自己的男人被别人喜欢很危险,但也是一件好事,因为优秀,所以才有人喜欢。
“没事别拿我开玩笑,你知道我不是那样人。”
程均的这句话差点让严锦笑岔气了,“哈哈哈你还生气了,我当然相信我的程大君子了,程均程君,你的名字真好,洁身自好,才是我最喜欢的男人。”
“你的名字也好,严谨,做事一丝不苟,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