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的时候,我有一个不登大雅的小习惯,就是会把最喜欢的食物留在最后吃。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吃大闸蟹,先把所有的脚都掰下来啃个干净,最后开始吃蟹黄蟹膏。
我相信期待值的叠加,会让食物升级,变得更加美味。
这种习惯表现在烤羊肉的时候,就是先吃最干最柴的那部分。
然后最嫩最香的那部分…就被胡渣同志给吃了。
所以别说什么好男人坏男人。
天下乌鸦一般黑!
我将整条羊腿拎起来就跑,可怜的小羊羊可不能落到坏人嘴里!
落到我嘴里就行了!
吃饱喝足,将羊腿扔到地上,掘点土,毁尸灭迹。
天天都是肉,我这胳膊腿都肉乎乎的,也就是现在还在纵向发展,看不太出来。
等什么时候停止发育了,我这体重大概率是控制不住了!
愁啊,明天去找老同志普及一下营养均衡理论。
回到帐篷,老同志已经去睡觉了,我也老实的进了自己的小房间,开始数山羊。
一头羊,两头羊,三头羊,四头可以打麻将!
奇怪,今天怎么睡不着呢?
难道是吃撑了不消化?
我挣扎着起来,准备打一套广播体操来消消食,刚下床,脚边的上帝就被吓得一个激灵。
然后呲牙咧嘴的冲着我凶。
这是梦到母狼跟别的狼跑了嘛?
哎…人有渣的,狼也有渣的,咱们要看开,别在一颗树上吊死!
我拍了拍上帝的脑袋瓜子,结果他直接把我一脚踹到了地底,吃了一嘴的土。
可恶啊!
想奶你一口,你还要恩将仇报是吧!
我怒气冲冲地掐住了上帝的脖子,早就看你不顺眼了,成天就知道跟我抢吃的,还咬我鞋,有这么当宠物的嘛!
同归于尽吧!
我单方面的对它展开激烈的报复。
然后帐篷破了,一根箭矢钉在了一分钟前,我脑袋所在的位置。
嘶…把床都射塌了,这要是换做平时,我这脑袋是不是就要开花了?
原本薅狼毛的手,立马松了开来,识趣地顺了几下上帝的前颈。
女人啊,总有一天会明白,拯救你于水火之中的,永远不是什么男主男二,而是时时刻刻陪伴你,不离不弃的那个。
哪怕他是一头狼!
好了好了,感动的话就不多说了,让我先看看这半夜偷袭我的龟孙儿!
很快一个一身夜行服,不敢露脸的热心群众就出现了!
几乎同时出现的是,隔壁帐篷的胡尔扎。
两人对视一眼,二话不说就开始动手。
这种没有一点前戏的打架斗殴,我依旧不能习惯。
是什么把你们的嘴巴堵住了吗?你们对彼此都没有任何的好奇之心嘛?
哪怕真的没有,好歹也说会话吧!
我这不明所以的观众看不懂啊!
高手过招,招招致命。
来人也是个练家子,他们从地上打到天上,再打到地上,缠缠绵绵难舍难分。
哦不,还是分了!
黑衣人略逊一筹,摔在了地上。
按照正常剧本的走向,这下应该说明来意了吧!
我面带期盼的看向了那两人。
结果一刀,就是一刀的事,黑衣人领了盒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