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四章 【葬礼】(1 / 1)上阵莫回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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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扶苏回过身来,看着身后这个‘小萝卜头’哭笑不得。

这小家伙从‘刑场’一路跟着自己,走到了城门口,然后被守着城门口的秦军士卒拦了下来。

“小米儿,你跟着我干啥?”嬴扶苏郁闷地问道。

‘小萝卜头’只是用清澈明亮的眼睛看着嬴扶苏,却不回答。

嬴扶苏一拍脑门儿:“差点忘了,你不会说话。”

嬴扶苏摸了摸‘小萝卜头’的大脑袋,这孩子瘦的皮包骨头,看着就让人心疼。

但清澈的眼神中,分明没有任何灰暗和颓丧。

反倒是嬴扶苏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

他被这澄澈的目光所吸引,想起来一句话:“我们必须抱有希望,这并不是因为希望真的存在,而是因为我们要做高贵的人。”

这一刻,小米儿比嬴扶苏更加高贵。

‘小萝卜头’只是那样站着,瘦小的身子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跑。

上郡的风很大,沙尘暴吹起来的时候,遮天蔽日。

但‘小萝卜头’,就这样伫立着。

叹了口气,嬴扶苏蹲下来,看着‘小萝卜头’。

“你能听懂我说话吗?”

大脑袋迟疑了一下,略微点了点。

“小米儿,你自由了!不用再做隶臣妾了!你可以用自己的爵位,换取自由!”嬴扶苏一个字一个字,缓慢地说道。

大脑袋摇了摇头。

嬴扶苏顿时错愕:“你要跟着我?”

大脑袋点了点头,很坚定。

嬴扶苏又摸了摸小米儿的脑袋。

乱糟糟的头发。

“那你就跟着我吧!只要我还活着,总能让你吃饱饭的!”

小米儿的眼睛更亮了。

于是,嬴扶苏收下了这粒小米儿。

·

一早上起来,嬴扶苏都还没有进过食儿。

回到冯府的时候,早已经饥肠辘辘。

喝了满满一罐羊肉汤,又吃了一大碗麦饭。

这个麦饭,不是两千年后陕西人经常吃的那种麦饭。

而是小麦的麦仁,洗剥干净,然后蒸煮熟,直接当米饭吃。

口感比较粗糙,但好在麦仁比较劲道,还能有些嚼劲。

即便是这样,也是大户人家才能吃得起的。

倒不是冬麦贵重,只是麦仁去壳比较困难,所以寻常家里没有机会这样的吃法。

小米儿跟着嬴扶苏沾了光,吃上了肉汤和小米饭。

寻常人家,可能小半年也不舍得吃一次肉食的。

嬴扶苏将自己陶罐里仅有的几块肉,都给了小米儿。

小米儿很珍惜,将每一粒米,都吃得干干净净。

盛肉汤的陶琬也被舔的干干净净。

小米儿换掉了之前那件不合身的,已经破破烂烂的代表隶臣妾的官府衣裳。

嬴扶苏找了件寻常的衣服给了小米,但他穿着依旧肥肥大大。

嬴扶苏只好学着自己小的时候,父母的打趣:“小孩子个头长得快,现在穿着大,很快就小啦。”

小米傻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嬴扶苏本来要将小米儿换下来的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扔掉。

但小米不肯。

小米儿不舍得将旧衣服扔掉,因为那曾是他的全部身家。

他将已经破烂的旧衣服,洗干净,收好,兴许以后用得到。

·

傍晚的时候,嬴扶苏去参加了一场葬礼。

一场老秦人的葬礼。

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战死的十五名秦军骑士。

北征大军远征匈奴,三十万秦军,都是背井离乡。

这些寻常的军官和士卒,很难有条件将遗体送回家乡。

只能就地安葬。

其实对于军人来说,能够入土,就是为安了。

要真是打仗的时候,很多人死了,连入土都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

能求个全尸,就殊为不易。

葬礼的地点选在了肤施县城西南方向的一座山塬的南坡上。

已经醒过来的秦军百骑率带着下属秦军骑吏和骑士,为战死的同袍抬棺,发丧。

棺材很小,只有后世扶苏所见过的棺材的一半大小。

老秦人素来节俭,即便是白事,也要简朴很多。

当山东六国已经流行直肢葬的时代,只有秦人,还默默遵行着东周时期的屈肢葬。

逝者会被绳子、皮带固定成母胎中婴儿蜷缩的形状。

怎样来,便怎样走。

“头向西!魂归乡咧!”百骑率嘶哑着嗓音,喊着。

十五只小小的木棺,下了地。

“魂归乡罢!”近百名秦军骑士,低沉着声音道。

活着为家乡安宁而战,死了人不能回到家乡,魂也要回去!

嬴扶苏见不得这样的场面,心里不是滋味。

这些秦人,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战死的。

自己虽然是穿越而来的一只游魂,但冥冥之中,已经和这个时代牢牢地绑在了一起。

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其实对古代还是很抵触的。

落后、愚昧、残酷。

但嬴扶苏从此时开始,却终于已经将自己融入了老秦人的族群之中。

自己本就是秦人。

又欠了秦人的。

现在,算是找回了根。

军中的葬礼很简单,但庄严肃穆。

十五块简单的木头墓碑,上面刻上了每个人的名字。

军中史官连夜找来木头,刻的墓碑。

‘孟桦’的名字,就在其中。

其实这些骑士中,很多一辈子都不识字的。

但人在这世界上来过,笑过、哭过、活过,便应该留下名字。

近百名秦军骑士,绕着十五座小小的‘土堆’,正着转了三圈,又反着转了三圈。

秦军列队,四人一列,三列一组,站了九组。

有的组已经少了人,有的组甚至只剩下了两三个人。

所有人定定看向了嬴扶苏。

长公子屈尊,来参加骑士的葬礼,这是少有的事情。

百骑率恭敬地向嬴扶苏鞠了一躬,扶苏急忙将百骑率扶起。

“长公子……讲两句吧……”

嬴扶苏哑然。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心里似乎有无穷无尽的情绪和话语,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他想说,自己欠了秦人的,要还。

他想说,秦军的骑士,都是好样的,是老秦人的骄傲。

他想说,对不起。

但都没说出口。

良久之后,嬴扶苏终于开了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又过了良久之后,大伙开始返回肤施县城。

天黑下来的时候,城门要关的,不能耽误了时辰。

但嬴扶苏却看到,年轻骑士孟桦的那位骑长,静静坐在孟桦的坟堆前,好像没有离开的意思。

嬴扶苏对这个骑长,没什么好感。

他记得很清楚,孟桦倒下的时候,骑长笑着对嬴扶苏说:“孟桦这蛮小子,总也不懂得变通。简直是个愣子。”

孟桦还没断气的时候,骑长就着急去拔剑。

嬴扶苏有些疑惑,但百骑率却小声说道:“长公子,那是孟榆,孟桦的兄长。”

扶苏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置信。

百骑率叹了口气:“这兄弟俩,平日里关系最好……随他吧,让他跟他弟,再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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