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非酋的自觉(1 / 1)一点一横竖弯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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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尔斯一直在原地等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才感到自己的神国一空,旁边毫无生气的手办又变得灵动起来。

李修重新回到李二狗的身躯时,不由得惊讶于自己比神国还庞大的意识,居然能丝滑地塞进这个小小的身体里。

玛尔斯打了个哈欠,对李修道:“调查员,我困了。我去对面桥洞睡一觉。”

李修一本正经地点头道:“嗯。另外,我已经初步评估出你的能力效果和强弱了。

之后我就不待在你身边了。如果你要找我的话,你只需要在你自己的神国中,沟通我留下的符号就行。”

玛尔斯瞪大了眼睛,听到李修补充道:“当然,这只是用来方便沟通而已,没有其他用途。你也随时可以抹去。”

天际慢慢地冒出一撇明亮的阳光,天光照出水波荡漾,仿佛碎银。

玛尔斯压下心底的震惊,严肃道:“好,日后可能还会请调查员助我一臂之力。”

“水蓝星上,还有很多和你情况相似的存在。”李修缓缓地抛出这个重磅炸弹,“我和我的同事们,就是为了调查这些的。以后,或许也要请你帮忙。”

还有和自己一样,来自其他世界的人么?

玛尔斯的眉头皱紧,感觉水蓝星现在的平静水面下,是汹涌的波涛。

事实上,李修只知道那个拜访火星的人形炮弹和面前这位玛尔斯,加上自己,三位而已。

但李修有一种预感,未来可能会真正地混乱起来。

二人分别好一会后,玛尔斯的内心小人冒了个头,道:“哦呼!合作对象离开了。”

玛尔斯此时已经在另一个桥洞的角落睡着了,一个人睡得正香,没有听到小人的话。

小人摇了摇面容模糊的头,叹气道:“唉,怎么可能让你现在就想起来呢,不受欢迎的战争之神?”

小人接着盘膝坐下,两道细细的,半透明的线从它的后背伸出,越伸越长,直至穿透了玛尔斯的后背,伸出了玛尔斯的身体。

那两条细线摸索着进入了玛尔斯的腕表,像是线虫一样蠕动着。过了一会,细线缓缓地伸了回去。

玛尔斯继续熟睡,什么都没有察觉到。

一切仿佛无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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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在玛尔斯的神国里已经有了足够多的收获了,尤其是对于自己的意识力的掌控噌噌噌往上涨,他更是十分膨胀。

但李修并不感到轻松。

他现在脑子里有个问题,一直让他纠结得不安生。

物质和意识究竟哪个是本原,物质和意识究竟谁决定谁?难道是互相交叉的?

可是石头也没有意识啊?不对,自己怎么知道它有没有呢?连火星都成精了。

难道意识是物质的充分不必要条件?有物质不一定有意识,但意识的存在必须依托于物质?

可自己在神国的情况,就是只有意识而没有物质。有意识没物质,那不就是幽灵了吗!

李修苦恼地挠了挠头,他用自己贫瘠的哲学知识没有得出什么结论。

李修不是什么大哲学家,高中上课时,对于政治、语文这一类课都是睡过去的。后来分班,他就更不管这些哲学问题了。

但李修有一点能够确定:他是一个实用主义者。

还能前行,便继续前行吧。停滞不前只会把自己折磨疯。

他想要找到答案,但也不能过于执着。

但没有了人类的肉体,他对于情绪的感知确实弱了无数倍。人体内的激素、微生物、神经元,统统消失了。但李修依旧保持有一种极淡的感知。即要使情绪波动的阈值高了很多。

李修感觉,这还是一个物理和生物的问题。

果然,学好物理化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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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狗的身体是越来越奇特了。李修戳了戳自己的手掌,已经有了一丝软软的触感。

‘李二狗不会真的会生出自己的意识吧···这是什么原理啊···’

李修一边想,一边行走在公园的草丛里。就算不能完全地淹没他,但也没那么显眼了,别人最多只是认为是小孩的什么玩具。

李修的视野虽是3D立体全方位的,但却是从李二狗小小的身体对外辐射的视野。李修这下是真切地感受到了仿佛行走在巨人国的魔幻感。

现在是清晨,公园里有打太极的大爷,还有遛猫遛狗遛鸟的人们。

李修想先回一趟种花家,首先就是查看飞机航线,然后浑水摸鱼进入飞机···但问题来了,他该到哪里看航线,往哪里走到飞机场?

还是得靠腕表。

李修不敢扒人的裤腿,它瞅准了几只大狗。

虽然他幻想着可以威风凛凛地骑着大狗,但为了隐蔽,他最终只能选择抱住狗的腿子或者肚皮。虽然二狗的身子很轻,但李修还是一直被大狗甩了出来。

李修:连狗都嫌弃我!

李修又瞅准一只毛发旺盛的金毛,抱住了它的前腿,埋在了它的毛里面。这次十分顺利,金毛似乎没有感受到,依旧欢快地小跑着。

金毛的主人是一个身材修长的金发妹子,一身运动装,还戴着眼睛,看起来十分干净。

妹子温温柔柔地对金毛道:“玛尔斯,你先去和那边的狗狗一起玩,我去给你买好吃的哦。”

李修:嗯?玛尔斯?

他回忆了一下,妹子口中确实说的是“Mars”。

可能是巧合吧。

战神玛尔斯却是一个妹子的狗,如果和玛尔斯关系不错的话,李修肯定会蛤蛤大笑,嘲笑他很久。

金毛“汪”了一声,在原地乖巧地坐了下来,等它的主人。

李修躺在金毛柔软的毛上,一时之间还有点享受。

等了一会,李修听到一个爽朗的男声道:“密涅瓦,这个你也拿着吧。”

接着是那个妹子的声音:“谢谢大叔了。”

然后是脚步声,再然后是那个被称呼为密涅瓦的妹子把买来的一袋子东西放在地上,在金毛面前蹲了下来,揉了揉金毛的大脑袋。

“好了,玛尔斯,回家。”

“汪汪!”金毛立马站起来,欢快地叫了几声。

藏在毛里的李修,再度陷入沉思。

难怪给狗取名玛尔斯,感情这妹子本身的名字是密涅瓦啊。

密涅瓦,是罗马神话中的智慧、战争、月亮和记忆女神,也是手工业者、学生、艺术家的保护神,罗马十二主神之一。

玛尔斯,是罗马神话中的国土、战争、农业和春天之神,罗马十二主神之一。

玛尔斯生性残暴,密涅瓦热爱和平,两神是死对头。在罗马神话中,在有玛尔斯的地方,女战神密涅瓦通常会出现,来维护正义,与玛尔斯作斗争。

不过李修认识的那个拥有神国的,在水蓝星的玛尔斯,看起来挺老实的。一次他交代说,自己有很多事情想不起来。或许这就是他这么老实的原因。

如果玛尔斯真的是罗马神话体系中的那位战争之神,那他就是极度危险的人物,起码以后会是。李修心中也存有警惕,在他的神国内部留了一手。

难不成,这个密涅瓦也是另一个世界的智慧女神密涅瓦,专门追着战争之神玛尔斯来到水蓝星的?

李修差点被自己逗笑。

这怎么可能嘛,太扯了,和玛尔斯一样突然来到了水蓝星还差不多。

不过总不可能自己随便遇到一个就是超凡的存在吧,自己哪有这么欧了?

‘等等。’李修扒着金毛的腿,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容逐渐消失。

“如果这不是欧,而是非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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