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恬最近参演的一部剧杀青了。
她在这部总投资三个亿的电影中扮演一个女四号,戏份少得可怜,但片酬十分可观,因为缺钱她这两年没少接这种大投资的小配角。
她在戏里扮演的不是恶毒女配,但人物最终结局并不好,那个爱而不得的女子最终出家了,成了道姑庵里的小尼姑。
投资方包下了一座超豪华庄园作为杀青宴根据地。
任恬不红,走哪里都是个小透明,她一个人坐在酒店后花园的遮阳棚下,晚上天灰蒙蒙的,连颗星星都没有,遮阳棚最多只能挡去一些雾霾。
包里的手机响了,她拿起来一看,是好友郑霖霖打来的。
她揉了揉太阳穴,忙碌了一整天,昨晚又熬了夜,此刻她精致的五官稍显疲惫,接听电话后,郑霖霖的大嗓门传了过来,“今天情人节,给你发了一万红包,你给我收下。”
任恬抿了抿唇,开口后声音有些嘶哑,可能是昨天最后一场戏淋了雨的缘故,“霖霖,我现在收入还可以,养自己和大姨绰绰有余,以后不要给我打钱了。”
郑霖霖的声音顿了下,有些恨铁不成钢地破口大骂道:“恬恬,太累的话就回头吧,他把你的路都堵死了,你明知道自己在娱乐圈是混不出个样子的。”
任恬摇摇头,忍不住嗤笑,“回头又能怎样,他已经和白沅影后官宣了,难不成我回去给他俩当门童吗?”
郑霖霖仰天长啸一声,“我就知道你会误会,这踏马就不是那高智商的家伙能想出来的办法。”
这时同剧组的摄影师端了一杯酒过来,任恬下意识地接过酒杯和那个摄影师碰了下杯。
挂电话前,任恬信誓旦旦地说了句狠话:“他不会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掌控的吧,把我逼急了,我会找个比他更厉害的金.主。”
夜开始躁动起来,不远处篝火音乐声冲天,热闹不凡。
这个摄影师平时看着很文静,没想到今晚倒是大胆,竟然凑过来主动和任恬搭讪。
任恬有些微醉,心情也因为郑霖霖的那通电话坠入谷底,或许是压抑太久了,她的确需要好好放纵一下,于是跟随着羞涩的摄影师一块去了篝火晚会。
热闹过一阵之后,人群开始沸腾起来,任恬有些站不稳,视线缥缈地看向远处,虚浮着脑袋任由好心的摄影师搀扶着。
她好似醉过了头,竟然听见有人喊“宋执”。
这个名字是任恬七年以来的禁忌,她转身往人群外走,想要出去透透气。
旁边就是一波安静的人造湖,任恬抱着石柱子望着幽深旷远的湖面,朝着摄影师摆摆手,“谢谢你啊,帅哥,你去玩吧,我想一个人待会儿。”
摄影师壮着胆子靠近任恬,可能是担心她失足落水,想要将她扶住,“我送你回去……”
摄影师的话还没说完,任恬便听见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以及一拳砸在胸膛的闷哼声,她诧异地转过头,看见“禁忌”居然一脚将摄影师踹倒在地。
任恬踉跄着往后退了一步,后背猝不及防地撞到了冷硬的石柱上,她捂着嘴,满脸的震惊与不安。
时隔七年,他居然敢再次出现在她面前。
可恶,断了她所有的路,还无缘无故跑来随便打人。
“宋执,你疯了!”任恬强撑着最后一丝理智怒吼道。
“我疯了,估计是吧。”宋执赤红着眼,撇开一切障碍,大步朝着任恬逼近。
白沅一脸担忧地跟了过来,揪着宋执的衣袖想要阻止他,“宋总,您喝醉了,何必为了这种小角色动怒呢,您又不认识她。”
宋执猛地停住脚步,转身冷冷地瞪向白沅,唇角扬起一抹讥诮,沉声说道:“不认识的小角色?那是因为我踏马根本不想让她红,你以为你是谁?”
白沅瞬间僵在原地,整个人像被利刃戳穿了一样,她抬眼第一次打量起斜靠在石柱上的女人,突然意识到那个女人的身形和脸部轮廓和自己有些许相像。
夜深了,凉风夹杂着咸腥的湿气拍打在任恬晕了妆的面容上,吹干了她漫出眼眶的泪,她摇着头,不想让“禁忌”靠近自己,可是她已经没有半分力气逃离。
落水的那一瞬,任恬尘封已久的记忆全都从潘多拉盒子里跑了出来。
头发如海藻一般散了开,裙摆和衣衫随着水流飘荡,一切开始失控,她身上的隐形盔甲一点一点地在消融。
她还没沉到水底,便被人抱了个满怀,男人熟悉的唇贴在了她的唇上,将所有空气过渡给她,正如多年以前,那个青涩的初吻。
而后,她脑袋浮出水面呼吸到了新鲜空气,但不知怎的,却越发觉得呼吸困难。
耳旁的男人声音带着一丝压抑,伴随着荡漾开来的水花声,“是我方法不对吗?为什么你宁愿找别人也不肯回到我身边?”
任恬闭着眼,扬唇却无法笑出声。
你不知道为什么吗?你夺走了我的一切,让我从一个受独宠的公主变成了在娱乐圈讨饭的乞丐,我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家,你现在却来讨伐我为什么不能和你在一起?
宋执,你霸占着我父亲的商业帝国,那权贵高位可坐得舒坦?
回不去了,宋执,我收回那句喜欢你的话,毕竟我常撒谎,曾经的玩笑没有一句是真心。
任恬用力地往下沉,脑袋再次没入水中……
“喂,你醒不醒!”
任恬是被一股蛮力摇醒的。
“才做了半小时题目就打瞌睡,你这样是在浪费我的时间,懂?”
任恬挠了挠脸颊,不耐烦地哼了一声,半撑着脑袋,明明萎靡不振却语气倔强,“我没睡,闭着眼睛正在想解题思路呢。”
时光回溯到七年前,那一年,任恬十六岁,高一结束,进入高二的暑假里,任宗从外面带回来两个人,宋挽清和她的儿子宋执。
对于父亲又给她找了个后妈的行径,任恬从灵魂到肉体都已经麻木了。
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宋执时候的场景。
他进门的时候穿着一身白衬衣黑长裤,修长的食指勾着黑色书包肩带,身后是黑夜的暗影,他站在灯光下,明亮得如一束光。
两人四目相触一瞬,他漆黑的眸很快移开,任恬认为那时候的他对自己是完全不感兴趣的,甚至对她明目张胆的打量有些反感。
他给她的第一印象是,个子高瘦,皮肤冷白,眼神冷淡带着些不耐烦,不过那种不耐烦是隐藏起来的,大人看不穿,只有同为青春叛逆期的任恬可以洞察。
那时候任恬潜意识里便给这人打了个标签——脾气又臭又拽的小白脸。